云溪小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中央《決定》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縣教育局精神,完善和規范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學校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
二、工作目標
1、計劃生育符合率100%,晚婚、晚育率100%;
2、應領獨生子女證率100%,應節育率100%;
3、參檢率100%,四項節育措施落實率達100%;
4、力爭年度考核成績在100分。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強化“國策”觀念,增強責任意識。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我們必須持之以恒,抓緊抓好,任何時候都不可以掉以輕心,麻痹大意。
1、堅持學校一把手負總責,堅決完成好學校與上級簽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各項內容,不斷完善學校一把手、分管領導和計生專干共同負責的計劃生育工作網絡,切實保證計劃生育工作的人員陣地和經費,支持計生專干參加各種計生工作會議和培訓。
2、堅持一票否決,按縣政府、縣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凡違反計劃生育的教師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和稱職等次,一年內取消各類先進榮譽稱號的評選資格,不得提拔和晉升職務。
(二)采用多種形式開展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1、利用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每學期組織2次教職工認真學習有關計生政策法規,營造計生文化氛圍。
2、加強對新教師進行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考核。
(三)完善計劃生育工作制度,切實抓好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1、建立層層簽訂責任書管理制度。學校與各教研組、教職工分別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進一步明確目標、履行職責。
2、計劃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務要做到經常化、規范化,按照“分月管理”的原則做到當月發生當月上帳、當月上報、當月管理到位。
3、注重常規管理,抓好平時的隨訪和督查,嚴格把好晚婚晚育年齡和婚后生育關,嚴格抓好已婚育齡婦女的環孕檢工作,切實做好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工作,高質量、高標準地做好常規工作,提高計劃生育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4、建立健全教職工計劃生育檔案臺帳管理制度。計生專干要進一步熟悉業務,做好相關資料檔案的建立和規范工作,做到計生工作檔案齊全,臺帳美觀。
(四)強化計生導向機制,認真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計生獎勵優惠政策。
篇2: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為了完成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各項指標,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把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同常住人口一樣管理,為公司經濟的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現將20___年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黨的_____精神和“_____”為指導思想,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對人員有變動的及時調整。
二、完善目標管理,實行單位“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以股份公司為主,各單位配合,雙向管理,雙向考核的管理體制。
三、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公司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初計劃和年終總結,定期不定期的召開黨委會和行政辦公會議,安排部署階段性的工作,并聽取、反饋員工的意見、建議,解決實際問題。
四、加強各項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計生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加強自身的修養,樹立廉潔奉公、忠于職守、愛崗敬業的精神,全心全意為廣大員工服務。
五、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日常宣傳工作,組織員工學習有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知識。
六、組織好元旦、春節、“三八”、“六一”、等重大節假日和“計生協會成立紀念日”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月”等重要節日的集中性宣傳教育及慰問活動,并做好記錄及小節。因地制宜的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利用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宣傳,是計劃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七、做好一年四次的清查登記工作,并做好清查和登記工作的總結。
八、建立健全人口流動人口基礎臺帳、月清季節。帳、卡、表相符,上報及時,有較高質量的報表分析,努力提高統計質量,減少統計水分,確保年內出生物漏報現象。
九、建立已婚育齡婦女統計工作,帳卡填寫規范,并做好用藥人員的隨訪工作及已婚育齡婦女的環、孕情普查工作。
十、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登記造冊率100%,驗證率100%。
十一、對流動人口管理堅持誰用工、誰管理,并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
十二、嚴格考評制度,實行一票否決的獎罰制度,做到每半年全面檢查考核一次。
十三、并積極做好上級部門和辦事處臨時安排的各項工作。
篇3:集團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集團總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規定范本
第一條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及《北京市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等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正式職工(不含試用人員)。
第三條對響應國家號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給予一定的優待與獎勵。
第四條女年滿二十二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后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
第五條結婚符合晚婚條件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內享受獎勵假七天。
第六條晚育(包括雙、多胞胎的)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三十月)外,給予獎勵假30天。
第七條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女職工產假期滿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小時的哺乳時間,視為出勤,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
第八條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育環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可另享受獎勵假三天,一次發營養費50元。
第九條育齡夫婦做絕育手術的(不含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另給獎勵假十天,一次性獎勵100元。
第十條育齡婦女計劃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會撫育費。
第十一條凡符合國家有關生育第二胎規定條件者,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生育,未給批準生育者按計劃外生育處罰。
第十二條對計劃外懷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十三條對第一次做人流手術者,術后上環或做絕育手術的,一切待遇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所涉及各類假期的工資收入發放按《考勤制度》執行。其他相關事宜的規定與《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