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學校初三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為落實《上海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和《上海市初中學生學業評價工作方案(試行)》及《20**年普陀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確保學校體育課的質量,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培養自覺刻苦鍛煉的良好習慣,切實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特制定我校初三學生體育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組織和實施
(一)為加強本次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體育考試工作能規范、有序、安全地進行。組長為校長z,副組長為z,小組成員為z、z、z、z、z、z。體育組制定《日常考核》評定辦法和方案,以確保評定工作客觀、公正、公平、有序進行。
2、按市教委的有關規定,本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總分值為30分。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分值由日常考核分值和統一考試分值兩個部分組成。《日常考核》評定由各學校負責,分值為15分;《統一考試》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安排,分值為15分。
二、體育考試的對象
九年級全體學生
三、體育考試方法
(一)日常考核
根據初中《體育與健身課程標準》教學要求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評分標準和要求,教導處和體育組結合學校實際以及場地設施條件,組織安排學生上好體育課和參加各種體育活動并實施日常考核。
(二)統一考試
由學部組織參加區教育考試中心安排的統一體育考試。
(三)體育考試的分值結構
總分為30分。其中統一考試為15分,日常考核為15分。
1.體育統一考試分設四類項目:第一類項目滿分為6分,第二類項目滿分為3分,第三類項目滿分為3分,第四類項目滿分為3分。
2.日常考核由《體育與健身》學科考試成績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綜合評定結果兩部分組成。其中《體育與健身》考試成績滿分為6分(九、八、七年級各為2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綜合評定結果滿分為9分(九、八、七年級各為3分)。
(四)考試評定標準
依據20**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成績評價標準與要求。
(五)考試成績記載
體育考試按照日常考核分值和統一考試分值,合計評定學生體育考試成績,并計入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總分。學生日常體育考核分由學校予以評定后,及時告知學生本人,并按班級為單位匯總成績信息,由該班班主任和任課體育教師簽字確認,經校長審核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成績信息匯總應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由學校自存,另一份報送區教育考試中心備案審核(同時應報送按區教育考試中心規定的統一格式制成的電子信息版)。學生體育統一考試,由區統一組織實施。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按照日常考核和統一考試分值合計計算學生體育考試成績,填入《20**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生體育日常考核和統一考試情況紀錄表》(見附件6)存入學生檔案。
(六)關于殘疾或嚴重傷病學生免考或緩考的規定
1.在初中階段各學年體育課均免修或初中階段最后學期體育課免修的考生,原則上不再參加區縣組織的統一體育考試,應按有關規定申報辦理免考手續。如上述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好轉且準備參加統一體育考試,須由考生及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本市三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能恢復劇烈運動的證明,經學校和區縣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參加統一體育考試。在初中階段體育課均未免修,但畢業體檢時發現患有心肺功能等嚴重器質性疾病的,本著對考生負責的精神,考生不應參加統一體育考試,應按有關規定申報辦理免考手續。
2.因殘疾或傷病,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均應辦理免考手續,經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定機構或本市三級醫療機構證明,可免予體育考試。免考應由考生及其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見附件3),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衛生保健教師簽署意見,報學校審核批準,并報區教育考試中心備案。申請表及審批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3.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另行參加補考,補考僅限一次。如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
(七)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
1.因殘疾并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獲準免考的學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其升學體育考試總成績按30分計。因殘疾喪失部分運動能力的學生,不能參加單項測試的項目,該單項成績按滿分計算。
2.因傷病獲準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體育考試總成績,按學校學生日常體育考核平均分和區學生統一考試成績平均分計算。因傷病獲準單項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該項目日常體育考核成績按學校學生該項目的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區該項目統一考試平均分計算。
三、日常考核的組織實施和管理
1.根據市教委教研室規定的各年級考試內容和項目,學校嚴格要求體育教師按照學期教學計劃和單元教學內容,在單元教學結束時對學生進行考核,并就測試標準、方式和結果進行客觀評定,教導處安排2名體育教師參與評分,不得弄虛作假。發現違紀違規現象,學校將及時處理。
2.學生每項測試成績應及時告知學生本人,學期結束時,在體育教研組統一組織下對各項考試成績匯總評定,經教導處確認后,公示評定結果,同時應記錄在《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上。學年結束前,將評定結果及時輸入上海市中學體育與健身學業評價數據庫,上報區縣教育局,不得更改。
3.《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上一年10-12月份進行,由區教育局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方法與細則負責組織測試,學校配合。并在當天將測試數據輸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上報軟件并上報區教育局。同時,探索m.dewk.cn建立常態化的體質監測機制。
4.《體育與健身》學科學期考試成績以各單項測試成績之和除以測試項目數,即為學期考試成績;學年考試成績以兩個學期考試成績之和除以2,即為學年考試成績,其換算日常考核成績標準:
85分—100分 得2分 75分—84分 得1.5分
60分—74分 得1分 59分以下 得0.5分
(注:學期考試成績計算出現小數點,保留2位;學年考試成績計算出現小數點,按“四舍五入”原則處理)
5.《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按照其規定的評分標準、各項目權重和等第進行評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換算日常考核成績標準:
優秀 得3分 良好 得2.5分
及格 得2分 不及格 得1分
四、體育考試的紀律規定
(一)切實加強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成立學校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協調和指導工作。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確保考試工作公平、規范和安全。
(二)科學安排體育考試相關事宜和步驟。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有計劃組織學生去宜川中學訓練與輔導。按上級的統一要求和布置組織學生參加統一考試。
(三)建立學生體育考試復核制度。學生對學校給予的日常考核評價分數有異議的,應在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天內向學校書面提出申請,由學校予以復核。學生對區統一體育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本人應在測試現場向測試裁判反映或向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請,由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仲裁。逾時不再受理。
(四)實施學生體育考試陽光工程。體育考試要做到公開透明,設立招生工作咨詢和監督電話(區:62601550,學校:56080919)。
(五)學部應加強學生健康教育工作,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各類體育活動,教研組要指導學生科學、合理地參加鍛煉。特別對患有心肺功能器質性疾病或考試臨場體感有嚴重不適的學生,要提前告知他們實事求是地正確對待自己的病癥。4月7日,教導處在年級大會和家長會上,把考試要求、安全事項告知每個學生家長防患與未然。
篇2: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為確保我校20**年**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中招體育考試期間安全工作,預防突發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中招體育考試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中招體育考試的實際,特制定《20**年**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中招體育考試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一)我校成立以校長為中招體考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成員由主管教學工作、德育工作、督導工作、安全工作的領導,初三班主任、體育教師、校醫、保安、門衛、后勤等人員組成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二)工作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初三畢業生體育考試的組織工作,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2、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安排體考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
3、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領隊工作等。
4、體育教師:負責考試場地的設置,學生考試前運動常識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生檢錄等。
5、衛生員:負責考試期間應急藥品的準備和考生的應急救護。
6、保安、門衛:負責校園門口、休息區和考試區的分隔地帶安全保衛工作,防止非體考工作人員等進入考試現場。出現突發事件時,協助做好保衛、救護和護送工作。
7、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他人員負責全面協調體考工作。
二、飲食衛生安全、衛生防疫安全
1、為確保體考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所有參考學生均應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魏海林同志要對學校伙食團和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實施全面的檢查和監督。
2、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密切注意和觀察參考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有發熱、腹瀉、惡心、嘔吐、頭暈或其他不舒服癥狀表現的,要立即到醫務室檢查治療。遇有緊急情況盡快轉送醫院診治。防止病情進一步惡化。
三、考試期間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措施
考試期間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作出反應,及時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發展態勢,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考生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時,各考務組有關人員要立即請醫務人員到現場醫治。
2.考生出現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癥狀時,采取以下措施:
(1)考務人員應立即向考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考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按分工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領導小組成員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魏海林同志立即聯系醫護人員到現場救護。(黃柏鄉衛生院電話:58510120)
(3)考生是否繼續考試由區教委體育考試領導小組決定
3.出現人群擁擠、踩踏等現象采取以下措施: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做好人員疏散、維護秩序、救護等組織工作。并向區教委主要領導和教委安信科匯報情況。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迅速安排人力、物力做好人員疏散和維護現場秩序工作,同時與當地派出所和醫院取得聯系。
(3)學校衛生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救治。
(4)若有受傷較重的學生應及時聯系救護車和安排專人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
z初級中學
篇3:初級中學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初級中學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為確保我校20**年萬州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中招體育考試期間安全工作,預防突發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中招體育考試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中招體育考試的實際,特制定《20**年萬州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中招體育考試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一)我校成立以校長為中招體考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成員由主管教學工作、德育工作、督導工作、安全工作的領導,初三班主任、體育教師、校醫、保安、門衛、后勤等人員組成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二)工作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初三畢業生體育考試的組織工作,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2、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安排體考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
3、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領隊工作等。
4、體育教師:負責考試場地的設置,學生考試前運動常識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生檢錄等。
5、衛生員:負責考試期間應急藥品的準備和考生的應急救護。
6、保安、門衛:負責校園門口、休息區和考試區的分隔地帶安全保衛工作,防止非體考工作人員等進入考試現場。出現突發事件時,協助做好保衛、救護和護送工作。
7、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他人員負責全面協調體考工作。
二、飲食衛生安全、衛生防疫安全
1、為確保體考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所有參考學生均應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魏海林同志要對學校伙食團和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實施全面的檢查和監督。
2、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密切注意和觀察參考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有發熱、腹瀉、惡心、嘔吐、頭暈或其他不舒服癥狀表現的,要立即到醫務室檢查治療。遇有緊急情況盡快轉送醫院診治。防止病情進一步惡化。
三、考試期間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措施
考試期間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作出反應,及時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發展態勢,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考生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時,各考務組有關人員要立即請醫務人員到現場醫治。
2.考生出現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癥狀時,采取以下措施:
(1)考務人員應立即向考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考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按分工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領導小組成員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魏海林同志聯系醫護人員到現場救護。(ZZ鄉衛生院電話:*****)
(3)考生是否繼續考試由區教委體育考試領導小組決定
3.出現人群擁擠、踩踏等現象采取以下措施: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做好人員疏散、維護秩序、救護等組織工作。并向區教委主要領導和教委安信科匯報情況。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迅速安排人力、物力做好人員疏散和維護現場秩序工作,同時與當地派出所和醫院取得聯系。
(3)學校衛生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救治。
(4)若有受傷較重的學生應及時聯系救護車和安排專人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
**市萬州區ZZ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