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水電抄表工作規程
一、目的
為了規范對公司水、電抄表工作的管理,確保數據的準確性,保證水電費及時出單收繳及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適用范圍
分配由工程管理中心組織公司范圍內的水、電抄表工作,營運管理中心配合共同抄表及負責數據ERP系統錄入,財務部負責審核。
三、職責
1、部門總監負責編制并組織貫徹執行本規程。
2、部門總監負責部門相關部分工作的過程實施和控制。
四、工作規程
1、水、電抄表統一由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對整個水、電抄表工作給予全程指導及監管。
2、營運管理中心配合抄表及ERP系統錄入,把抄表記錄送財務部。
3、財務部負責審核,封存抄表記錄。
4、水、電抄表工作時間及步驟:
1)抄表工作
每月25日,完成水、電抄表。由工程管理中心負責、營運管理中心協助,抄表時必須兩部門在場,雙方簽字核實,25日下班前交到營運管理中心。
2)ERP系統錄入工作
每月26日營運管理中心負責水、電抄表數據ERP系統錄入,每月27日,早上9:00上班時提交原始單據至財務部審核。
3)數據審核工作
每月27日財務部負責當天審核完成。
篇2:(學校)水電工工作職責
> 小學(學校)水電工工作職責一、水電工的職責范圍包括教學區、生活區和校內職工住宅區。
二、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中及學期末分別對所有線路、水路、保險、電閘(開關)、插座等用電用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任何不安全隱患。
三、對教學區內所有插座、接頭、電閘等危險部位,要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安全,按放在學生不易觸摸的位置,并貼上“有電危險”的安全標識。
四、對已經外露、老化的電線、插座等要及時更換,發現漏電、斷電、漏水、管道堵塞等情況應及時排查維修。
五、不斷學習水電維修等相關知識,用科學的知識和科學的方法解決實際問題,對學校水電工作的安排與布置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隨時做好水電維修工作記錄,及時反映有關情況,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七、對由于技術操作不當和個人責任意識淡漠所造成的損失,負有完全責任。
篇3:學生公寓水電管理規定(3)
> 學生公寓水電管理規定(三)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保障水電供應,節約能源,根據粵價[20**]56號文件、粵價[20**]328號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水電供應時間:
1、冷水:全天24小時供應。
2、熱水:每天17:00-23:00供應。
3、電:夏秋季(5月15日-10月15日)全天24小時供電。春冬季每天(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除外)6:00-23:30供電,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6:00-24:00供電。
二、水電免費使用定額:
1、每學期每人給予5個月的免費使用水電定額。
2、冷水:每人每月2.7噸。
3、熱水:每人每月1.8噸。
4、電:專科生每人每月8度、本科生每人每月10度。
三、水電抄表、超額水電費的結算
1、抄表時間:每年6月和12月末。
2、超額水電費收取時間:每學期期末(1月和7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一次結算、收取本學期各寢室總超額水電費用。
3、超額水電費用由寢室成員平均(或協商)分擔。
4、寒、暑假期間的水、電費由留宿學生負擔。
5、逾期不交者收取滯納金,電費每日加收超額電費的千分之三,水費每日加收超額水費的千分之五。
四、超額水電的單價標準
1、冷水、電的單價按當地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的價格計費。
2、熱水按供應成本計費。
五、實際用水用電量低于定額用量的不結存、不補貼。
六、本規定實時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