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物業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三)
1.工程部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執行大廈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協同保安部做好大廈各種機房、設備的治安保衛工作。
2.嚴格執行《重要機房門禁制度》,未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電梯機房,發電機房、配電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凍主機房、燃氣鍋爐房、空調機房等各要害部位。經批準進入者,必須辦理登記手續,自覺接受檢查,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關人員陪同。
3.工程部各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設備運行、維修,認真檢查所管轄設備安全運行狀態及所屬機房范圍的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限期解決。
4.嚴格執行《工程部鑰匙管理規定》,工程部各機房不得隨意配備鑰匙。機房鑰匙由值班人員專人負責。無人時必須鎖好門窗。交接班時鑰匙必須一起交接,并作好記錄。
5.工程部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其他一切場所禁止吸煙,并勸阻其他人員在指定場所吸煙。
6.工程維修中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前盡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中加強火源管理,不得違章作業,施工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并清理現場后方可離開。
7.設備維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協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警應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篇2: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1.保證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務,工程部對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負有責任,工程部有權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設施設備安全運轉的違規行為。
2.工程部對各部門的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負有安全操作培訓的義務,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器械設備,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工程部制定各機房和重要區域的煙火、危險品管制和其他安全制度,保證安全保護裝置、設備齊全,運轉正常。
4.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5.對各項設備,根據不同的技術性能要求,制定保養、檢修和維護計劃,按計劃操作,避免緊急搶修。
6.對有缺陷又需要使用的設備,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使用規程和防護方案,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方可運行。
7.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報告。
8.制定設施設備安全事故處理預案,以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妥善處理,協調有序,減少損失。
篇3: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業"是指工程部機修車間以外的工程明火作業。
2.明火作業者提前一天填寫《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內容包括:作業內容、作業現場負責人、防護措施等項,交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明火作業前一天將《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提交保安部,經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業申請后,立即勘察現場,提出防護措施和準備防護器械。
5.作業期間,保安部派人到現場監護,密切注意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動焊動火施工。
6.明火作業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操作人為工程部機修班組指定的機修技工,該技工受過動焊動火的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其他部門和個人嚴禁在酒店內私自明火作業。
7.大功率電焊機作業所使用的電源需經過配電領班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