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商場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貫徹安全方針,做好勞動保護,使部門員工按照安全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確保百貨商場管理區域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二)、職責
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安全工作的貫徹、培訓、實施和監督執行。
(三)、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各種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未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本部門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2.各部門必須貫徹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對消防設備、電氣設備、危險品存放、火災隱患、鑰匙管理、設備機房、重要部位、來訪人員登記、車輛出入管理、各部門人員值班等進行定期安全巡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各部門必須限期整改。
3.新員工上崗,必須經過本部門的崗前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或各專業人員培訓介紹本部門的有關制度規定及本百貨設備設施情況。新員工必須在已轉正的老員工帶領下工作,嚴禁單獨上崗進行操作,在熟悉各個控制部位和熟悉各種操作,并經過考核確認后才能獨立開展工作。
4.人員安排應嚴格按照專業分工進行工作,若員工對某項操作未掌握或不熟悉,則不能單獨進行此項操作。
5.在開展各項活動(如:維修、維護保養、消防演習、保潔開荒、商場文化活動等)前,必須由本部門或專業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策劃、討論并制定完善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中應規定:(1)安全注意事項;(2)所需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種工具和材料應準備齊全;(3)具體的操作步驟,操作步驟必須考慮到實施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和具體的細節;(4)人員安排,人員安排合理,每個人必須有明確的分工和職責;(5)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造成的后果,并有各種應對措施。
如果對某項活動的實施沒有一定的把握、或者對可能出現的后果沒有預測、或者技術水平達不到要求、或者人員力量準備不充分、或者安全措施未落實到位,則不能實施此項活動。
6.在進行各項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實施方案中所規定的具體操作步驟逐項實施,對重要步驟由本次活動負責人進行檢查、落實和確認。
7.活動過程中若出現未曾預料到的情況和問題,應立即停止操作,待落實解決方案后繼續進行;如果問題暫時難以解決、或可能出現難以預料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較大,經領導同意可以取消本次活動,并恢復原狀。
8.活動結束后要進行總結,應有整個過程的完整的記錄和總結報告,對存在的問題給予歸納,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9.高空作業:必須首先對所使用的工具(如梯子、繩子、保險帶等)進行檢查,并有人監護,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再開始實施。
10.電氣操作
(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實行填寫工作票制度,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實行工作許可制度,有觸電危險的工作現場實行專人監護制度,電氣操作實行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和帶電作業證制度。
(2)電工作業前應穿戴防護用品,并保證使用工具的絕緣性能良好。
(3)在進行低壓線路和設備的檢修作業時必須停電進行,并在明顯處懸掛安全警示牌(如: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4)在進行線路檢修作業時,應在各供電回路的隔離開關上懸掛明顯的標識牌。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盡量避免帶電作業;如不能避免,則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6)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如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11.水暖操作
(1)應首先確定設備低壓電氣開關部分處在斷開位置并懸掛標識牌后再進行設備維保工作。
(2)進行維修工作時,應在被檢修設備上懸掛"暫停使用"或"正在檢修"的標識牌。
(3)檢修設備時,要防止水滲入設備而燒壞電機。
(4)進行電、氣焊作業時應穿好工作服,戴好防護罩,防止燙傷,及剌傷眼睛。確保工作場所周圍無易燃、可燃物品,并備有手提滅火器。工作結束后或暫離現場前,應關閉電焊機及氧氣、乙炔瓶閥,檢查并確保工作場所無火災隱患。
12.電梯操作
(1)嚴格執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其它安全操作規程。
(2)對檢修、保養的電梯,應懸掛"檢修停用"等相應告示牌。
(3)保養、檢修時,應斷開相應的電源開關,非必要不得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遵守帶電作業有關規定,設專人監護,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井道工作:經批準后使用開鎖裝置或鑰匙;確定工作是否需要電力,如果不需要應將主電源開關斷開,鎖定并掛標識牌;應盡量避免在井道內上下同時工作,必須同時作業時,應戴上安全帽;完成工作后,在確認所有員工、工具及設備均已離開井道之前,不允許將電梯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5)在轎頂工作時:確定工作是否需要電力,如果不需要應將主電源開關斷開、鎖定并掛標識牌;確保電梯在專業維修人員控制下慢車運行;如存在墜落危險,必須采取墜落保護(戴安全帽、使用護欄、護網等);在移動的轎頂工作時,不準穿戴可能被鉤住或纏住的任何物品,不準在口袋內攜帶工具。
(6)在底坑工作時:必須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的檢修急停開關斷開;主電源開關必須掛牌、鎖閉在斷開位置上;在底坑入口處必須放置一個適當的警告標記來指明里面有人作業。
(7)在機房工作時: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防火器材應齊備;機房內必須保持干凈,不得有油和雜物;所有電接觸點、斷路器和電接頭,必須加以保護以防止電擊。
(8)電梯運行時:防止有水滲入電梯或機房,如有水滲入必須立即停止使用電梯,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切斷水源,在確認水浸部位完全干燥后才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9)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
篇2: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1.保證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務,工程部對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負有責任,工程部有權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設施設備安全運轉的違規行為。
2.工程部對各部門的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負有安全操作培訓的義務,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器械設備,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工程部制定各機房和重要區域的煙火、危險品管制和其他安全制度,保證安全保護裝置、設備齊全,運轉正常。
4.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5.對各項設備,根據不同的技術性能要求,制定保養、檢修和維護計劃,按計劃操作,避免緊急搶修。
6.對有缺陷又需要使用的設備,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使用規程和防護方案,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方可運行。
7.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報告。
8.制定設施設備安全事故處理預案,以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妥善處理,協調有序,減少損失。
篇3: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業"是指工程部機修車間以外的工程明火作業。
2.明火作業者提前一天填寫《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內容包括:作業內容、作業現場負責人、防護措施等項,交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明火作業前一天將《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提交保安部,經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業申請后,立即勘察現場,提出防護措施和準備防護器械。
5.作業期間,保安部派人到現場監護,密切注意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動焊動火施工。
6.明火作業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操作人為工程部機修班組指定的機修技工,該技工受過動焊動火的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其他部門和個人嚴禁在酒店內私自明火作業。
7.大功率電焊機作業所使用的電源需經過配電領班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