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安全工作制度
1.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意識,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同時要求嚴格執行管理公司規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大廈生產設備,特別是動力、電力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和防火防盜工作。
2.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
(1)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主任負責;
(2)正、副經理負責各系統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領班負責該班管轄范圍的安全工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工作人員工作時,要穿工作服,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及戴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險的要有人監護,拉警示線,掛標示牌。
5.帶電作業必須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業區要懸掛標示牌,必要時要拉警示線。
6.在轉動設備上工作時,嚴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機內。女性作業者,有長發及長辮者要戴安全帽,將長發及長辮藏在帽內。
7.工作需要動火時,要辦理動火證。
8.進入高壓配電間工作要辦理工作票,電氣作業按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9.未經工程部經理/副經理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配電房、設備間和電梯機房,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由值班人員陪同進入。
10.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報告上級領導和保安部,并負責保護現場。
11.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各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工程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大廈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公司決定。
12.不準隨意配制機電、配電房、工具房以及其它專用鑰匙。水池蓋應加鎖,并指定專人保管鑰匙,打開水池蓋必須經當值領班或經理批準。
13.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要登記臺賬,攜帶工具離開大廈工作,要填寫“放行證”,由班組長審查,報部門經理批準才能放行。
14.易燃材料、油料要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行隨意亂放,檢修后的廢油要集中倒在油桶內,不準倒入溝渠。
15.工作時不能隨意挪動或使用消防設施,如果必須使用(除火警外),要經保安部門批準。
16.發生火警時,工作人員要積極投入滅火,并保證消防給水系統,事故照明、排煙機等消防設施用電。
篇2: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1.保證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務,工程部對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負有責任,工程部有權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設施設備安全運轉的違規行為。
2.工程部對各部門的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負有安全操作培訓的義務,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器械設備,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工程部制定各機房和重要區域的煙火、危險品管制和其他安全制度,保證安全保護裝置、設備齊全,運轉正常。
4.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5.對各項設備,根據不同的技術性能要求,制定保養、檢修和維護計劃,按計劃操作,避免緊急搶修。
6.對有缺陷又需要使用的設備,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使用規程和防護方案,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方可運行。
7.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報告。
8.制定設施設備安全事故處理預案,以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妥善處理,協調有序,減少損失。
篇3: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業"是指工程部機修車間以外的工程明火作業。
2.明火作業者提前一天填寫《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內容包括:作業內容、作業現場負責人、防護措施等項,交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明火作業前一天將《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提交保安部,經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業申請后,立即勘察現場,提出防護措施和準備防護器械。
5.作業期間,保安部派人到現場監護,密切注意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動焊動火施工。
6.明火作業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操作人為工程部機修班組指定的機修技工,該技工受過動焊動火的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其他部門和個人嚴禁在酒店內私自明火作業。
7.大功率電焊機作業所使用的電源需經過配電領班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