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學院后勤總公司合同制員工考勤辦法
為了維護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為學校教學、行政工作提供高質量的后勤服務保障,根據上級部門及《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后勤實業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本公司在編、人事代理人員考勤按照《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處理)。
一、考勤對象
凡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聘用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均在此考勤辦法之列。
二、考勤辦法
(一)、出勤制度
1、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無故缺席。
2、學校和公司統一安排的政治學習、各項集體活動,員工應按要求準時參加。因事請假者每缺勤1次按1天計算事假;無故缺勤者按曠工1天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程序
一般員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須按下列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病假
員工在工作時間去醫院檢查治療,應提前向所在中心辦理請假手續,因急癥不能提前請假的,可憑病歷準假1天,超過1天的應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因患疾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休息2天及2天以上的,應出據醫院的病休證明;因病當天不能及時到校請假的,應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先通知所屬中心,然后再補請假條或病休證明,時間不能超過2天。
2、事假
一般員工因事請假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3天以內的由部門主任審批;
3天以上5天以內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天以上7天以內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7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公司辦公室備案,超出7天以上的事假天數應抵算該職工年休假的天數。
3、中心副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中心主任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公司分管領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法定假
員工需要休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應履行正常的申請休假手續。
(三)、考勤管理
1、各中心須配備一名兼職考勤員,具體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2、考勤員應認真做好考勤工作,了解、掌握本中心人員的出勤情況,收集、核實各類假條,每月應將考勤情況主動向本中心主任匯報(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認真填寫考勤情況統計表,并于次月19日前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考勤與獎懲
(一)、員工應遵守學校出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公司發給員工相應崗位的工資。
(二)、請假天數和各項待遇的扣減
1、員工在一個月內病假7天以內或事假3天以內的,公司扣除員工實際請假天數每天1/23相應崗位工資;
2、病假7天或事假3天以上、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內的,公司發給員工70%相應崗位工資;
3、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上的,公司發給員工50%崗位工資,其他待遇停發;
4、員工1年累計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該員工崗位工資的30%;
5、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給本人崗位工資的20%,直至該員工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租賃協議期滿。
(三)曠工的認定及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部門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準假期滿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按時上班者;
(4)、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5)、經教育仍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含內部人員流動)。
2、曠工的處理:
(1)、無故曠工1天的,扣除當月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2)、無故曠工2天及2天以上7天以內的,扣除30%當月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3)、無故曠工7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除60%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4)、無故曠工15天及其以上的,公司按學校、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或辭退。
(四)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屬于法定假(主要指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的,不影響各項薪酬待遇。
四、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2: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十五)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十五)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自覺遵守勞動紀律的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1、集團公司機關各部門和駐公司機關大樓內各子(分)公司所有員工(除下列人員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總監以上領導
②公司司機
③總經理批準的特殊情況者
2、員工作息時間及打卡時間: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時間
早上:8點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時間如有調整,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
3、員工每天打卡兩次,公司員工未按規定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員工遲到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以上罰款10元;當月累計5次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4、員工請假必須嚴格執行請假手續。集團公司員工請假一至二天需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三天需經集團公司行政總監批準;請假三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各子公司人員請假需經各子公司經理批準)。請假條必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未執行公司請假手續,又未打卡則視為曠工,按曠工辦法處理。
5、如員工按時到崗漏打考勤或員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應及時報告其所在部門領導,經核實后,填寫考勤調整表。但每位員工每月調整不得超過三次,三次以上必須經主管副總審批。考勤調整表應在當日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6、員工因出差、業務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寫考勤調整表由主管副總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
7、對于公司規定的節假日與公休日仍上班的員工,填寫加班申請表。經主管副總或子公司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給予計算考勤或安排輪休。
8、公司將員工遲到、早退次數作為公司人才儲備、人才晉升晉級的一項考核項目。3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超過15次,取消本人公司儲備干部評選資格。3個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20次,在公司的晉升晉級及工資調整時取消資格。
9、遲到罰款將直接在本人工資中予以扣除。罰款總額的30%作為公司獎勵基金,由人力資源部建立臺帳,用于獎勵勞動紀律好的單位。其余70%由各單位集中管理,可視本人下月表現依據公司紀律銀行管理辦法返還本人,亦可作為各單位的活動經費,由各單位自行支配。
10、本辦法自10月1日起執行。
篇3: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7)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七)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隨意離崗。
2.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為遲到。
3.中途離崗超過10分鐘須向管理批準,否則視為早退。
4.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下班后30分鐘內打好考勤卡,提前打卡視為早退,公事外出時,在門衛處作了登記,由門衛代打。
5.有事必須先請假,寫了請假條,無請假條視為曠工,請假條一律交廠部存檔。
6.每月遲到累計達到2小時作曠工天,早退累計達2小時作曠工半天。
7.考勤卡不準隨意打,不準他人代打(公事外出者除外)代打無效,門衛作好記錄。
8.考勤卡、考勤表、請假條每月由廠部統計匯總,交財務部存檔,作為工資結算處罰依據。
二、考勤獎罰規定
為了更好地執行考勤制度,嚴肅廠紀廠規,體現有獎有罰,使大家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制定本規定。
1.部門主管、組長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考勤,以便上級主管部門督查不嚴或作假考勤者,將追究部門主管、組長的責任。
2.每位員工每月無曠工、無遲到、無中途離崗現象,所有請假時間每月總和不超過4小時,視為全勤,全勤獎勵30元/月。
3.員工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罰款5元,超過30分鐘罰款10元,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半天罰款30元,連續曠工3天或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工資。
4.打卡人員嚴禁為他人代打,一經發現,罰款50元。
5.門衛督查打卡,發現有人代打卡,應及時扣留打卡人的考勤卡和代卡人,并報廠部處理。
6.員工上下班時出廠,門衛憑主管以上簽字的請假條或出門單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