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鑰匙管理規定2
一、鑰匙分類
1.業主(住戶)鑰匙。
2.公共門窗鑰匙。
3.設備房鑰匙。
二、鑰匙保管
1.管理處接管大廈鑰匙后,安排人員專職管理鑰匙,無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義借出,借出時須嚴格辦理登記手續。
2.標識,將鑰匙分類,先將鑰匙按每套房,公共門窗按樓層,設備房按設備分門別類,然后用鑰匙扣或細繩分別掛在一起.將分類的鑰匙貼上標簽,在標簽紙上寫明樓號、房號或設備房名稱,業主(住戶)的鑰匙一般分為防盜鐵門鑰匙、室內門鑰匙、電子對講門鑰匙和信箱鑰匙等四類,均應貼標簽標識。
3.制作業主(住戶)鑰匙掛放牌,一般采用5cm以上夾板制作鑰匙掛放牌,在夾板上劃出若干相等的方格,在方格內標明樓層和房號、棟號用醒目的顏色(紅色)筆直接標在每層層首,并將層與層之間也用不同于劃方格的顏色筆劃分開,每方格代表一戶,在每方格內釘一鐵釘,將該戶的鑰匙掛在此方格內,掛放順序按樓層房號要求一目了然。
4.制作公共門窗,設施設備房鑰匙牌,采用斷面為三角形的鋁合金型材,將同類鑰匙掛在同一鋁牌上,制作鑰匙掛入箱,將公共門窗設備房鑰匙分類掛放,在鑰匙箱上相應貼標識。
篇2: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
篇3: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2)
> 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二)為加強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保證住宿學生財產、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生房間門鎖與鑰匙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由各院(部)輔導員于新生入學前到公寓樓長辦公室領取。新生入學后一周內仍未使用的剩余鑰匙,輔導員應及時退回。
(二)公寓中心設專人負責學生宿舍鑰匙,建立宿舍鑰匙領取借用登記表。
(三)學生不得擅自更換門鎖、配制鑰匙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門鎖已壞需要更換時,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因故未帶鑰匙不能進所在宿舍者,須持學生證到樓長辦公室登記,辦理臨時借用備用鑰匙手續。
(四)宿舍調整時,學生須到公寓中心辦理調整手續,并把宿舍鑰匙交回到公寓樓長辦公室,然后領取新房間的鑰匙。嚴禁私換,私配鑰匙和自調宿舍。
(五)學生畢業、退學、休學離校時,須將所在宿舍鑰匙交回公寓樓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