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后勤物業公司獎懲制度
一、甲方工作代表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向乙方傳達、落實學校和后勤服務中心的工作要求及安排,督促和監督乙方的各項工作,做到向上及時匯報,向下及時傳達:乙方工作代表負責具體落實和安排日常管理和值班等工作,提前做好各階段各類別工作計劃(含維修計劃),始終與甲方工作代表保持聯系,確保甲方工作代表掌握全部情況。
二、甲方管理人員在對物業服務進行日常檢查過程中應做好記錄。檢查中發現同一地點、同一項目連續兩次不符合服務標準,從當月服務費中扣除200-500元,造成不良影響 的一次扣除1000元。
三、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換不稱職人員時,甲方可以從支付給乙方的物業服務費中扣除2000元。
四、甲方對乙方服務管理每月進行一次質量驗收(憑用戶 評價表)。經統計,用戶滿意率達 85%(含)以上時,足額支付當月物業費:用戶滿意率在85%以下60%(含)以上時,按當月物業費95%支付:用戶滿意率不足60%時,按當月物業費90%支付。若甲方對乙方物業服務管理質量驗收累計三次不達標(用戶滿意率不足60%)時,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費用。若因此而造成對甲方后續工作的影響及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五、在日常工作中,若乙方發生服務質量事故如職工打 罵師生、服務態度惡劣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對乙方處以 200元-4000元罰款。
六、乙方各項服務應制定優質服務承諾,在平時的工作中如乙方未按服務承諾辦事,出現用戶投訴或甲方檢查中發現時,將給予乙方每次200元處罰。
七、在上級有關部門創建檢查工作中如有一項不合格給予乙方500元罰款,以此類推,對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5000元罰款。
八、本包內花草樹木,乙方開始履行本合同時均處于完好正常生長狀態,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綠化養護不及時等所造成的損失除乙方賠付(同品種、同規格)外,甲方將根據損壞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九、加強用水、用電管理,下班時應及時關閉公共部位燈具開關,對所管理的公共區域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若發現一次給予乙方處罰50元。
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砍伐、移裁、損壞綠化草木的,除自行補裁外,按乙方所造成的損失情況給予加倍處罰。
十一、樓道及樓遞間不允許擅自堆放雜物,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二、乙方應完善各項值班巡視記錄,按月上報甲方,期間甲方可隨時進行抽查,如發現缺少記錄的,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十三、乙方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脫崗(離開管理區域),發現脫崗一次處罰100元。
十四、因故停電,高壓網恢復供電后,在各項設備運轉正常的情況下,20分鐘內應正常供電,否則,每推遲5分鐘送電處罰20元,依次類推計算。
十五、乙方鑰匙管理人員應切實履行職責,須做到開門、關門守時和及時、教室桌椅擺放的整齊,由于乙方人員造成相關教學損失的,發現一次給予乙方處罰100元。
十六、本包內各類設施,乙方開始履行本合同時均處于完好正常使用狀態(具體以交接明細為準),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廁所、洗手間、走廊、樓梯等部位公共設施丟失,乙方發現后應及時告知甲方管理人員并報保衛處登記、備案。
篇2:物業保安培訓:獎懲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獎懲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 獎勵
一、獎勵種類:
頒發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小功);晉升工資或晉級(大功);發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每半年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評定員工職級。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并給予獎勵。
3、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先考慮。
4、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第二節 違紀過失
一、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對各級領導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2、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等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4、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5、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者。
二、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三、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乙類行為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在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在外兼職。
25、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第三節 行政處分
一、對員工的違紀處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級、降薪或撤職、停職停薪、勸退或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七種。
1、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上級領導簽發過失通知書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2、嚴重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上級領導簽發書面警告書,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并扣以(30-50元)的處罰。
3、記過: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記過處分,除扣以(50-100元)的處罰并下調工資一級。
4、降級、降薪或撤職。員工在同類職務各類考核評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圍及員工違規的,可以給予降級、降薪、撤職處分。
5、停職停薪。員工違規除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撤職外,還可以給予降級、撤職處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員工在同級各類考核評估中連續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圍內的給予辭退。
7、勸退和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凡觸犯警告(過失)一年內累計被簽發4個甲類過失或3個乙類過失將被視為丙類過失,公司根據《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其作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并不給予經濟補償。由各部門經理書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復查、審核,總經理批準實施。經公司領導批準,人力資源部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8、員工違反丙類過失任意一項,對其做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
三、處理的原則:
給予員工違紀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規制度為準繩,并允許受處理者申辯。
四、處理公布:
各種違紀處理,都必須發出“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同時在公司通告欄上予以公布。
五、處理的時限界定:
1、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于“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天起計,三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不提出書面申訴,違紀處理決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書面申訴當天起計,七天內作出是否變更違紀處理的決定。
六、處罰程序
1、員工有違紀行為,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違紀警告過失通知書,道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后,送人力資源部。
2、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
3、部門經理可對違紀而拒絕簽過失記錄、情緒激動且有可能造成傷害他人及損壞物品的行為和嚴重違紀(本冊第二十一條第3點“丙類過失”)的員工采取即時停職停薪,再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4、主任級以上員工(含主任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七、處罰的取消
員工從受到警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連續兩次考評為“優”,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取消警告處分。
篇3:物業園區保安部獎懲條例培訓
物業園區保安部獎懲條例培訓
為了加強園區保安隊伍的建設,提高保安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具體體現獎勤罰懶、按勞分配的原則,經管理處領導批準,在保安員每月工資范圍內實行浮動獎金制度。其評比與獎懲標準如下:
獎金分配檔次:
一等獎:100元人民幣 每班兩人
二等獎: 80元人民幣 每班三人
三等獎: 50元人民幣 每班三人
獎勵標準:
1、值勤中一貫警容嚴整、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2、文明值勤、禮貌待客,收到業戶好評;
3、工作態度端正、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值勤中多次發現、處理不安全因素和隱患;
4、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或奮不顧身排除各種自然災害事故;
5、在各項業務培訓考核中成績優異;
6、考勤中無病事假;
7、助人為樂,拾金不昧價值較高;
8、相互團結,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自覺服從管理;
9、揭發壞人壞事敢于同不良現象做斗爭;
10、其它視情況獎勵。
懲罰內容:
1、違背職業道德,監守自盜、私自抄拿客戶及公司物品;
2、亂搞男女關系,造成及壞影響;
3、屢教不改,工作散漫,目無領導、不服從管理與任務分配;
4、打架斗毆,侮辱誹謗同事、拉幫結派、挑撥同事間關系;
5、玩忽職守,擅離崗位,造成嚴重后果;
6、對業務培訓不認真對待,考試成績多次不及格;
7、拒不執行上級交辦的任務或執行不徹底,臨陣退縮脫逃;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公安機關處理;
9、月考勤累計病事假超過三次的(涉及當班期間的),上班遲到、早退超過三次;
10、偷竊同事財、物;
11、工作中弄虛作假;
12、其它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凡觸犯上述行為之一的,當月獎金全部扣除,并予以辭退,當月工資扣發三分之一。觸犯法律的或給公司造成名譽、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及進行經濟賠償。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不得享受一、二等獎;有下列行為一條以上三條以下(含三條)的,將享受半獎(三等獎的一半);有下列行為三條以上的,當月獎金全部扣除,并視情況從工資中追加處罰。
1、站姿走姿、懶散不端正,屢次糾正仍不見改觀;
2、上班后不按規定著裝、警便衣混穿、警容不整;
3、未經領班允許,不按時交接崗;
4、當班期間睡覺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不遵守崗位職責,責任心不強,警惕性不高,將無關人員或車輛放入園區,尚未造成后果;
6、值勤中方法不當或使用不文明言語,引發糾紛和投訴;
7、無故不參加訓練和業務培訓或培訓、訓練中不積極;
8、外出不請假或不按時歸隊;
9、在崗上會客;
10、訓練、培訓考核成績不及格;
11、其它視情況處罰。
警衛每月獎金由各班領班評定,警衛領班每月獎金由主管評定。獎懲制度各領班要貫徹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如有特殊情況需重獎重罰者,報管理處批準后執行。
物業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