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工業園區私家車輛管理規定
一、目的為加強工業園區私家車輛管理,避免車輛隨意停放,維護公司良好的生產、生活秩序,杜絕工業園區行車事故發生,保障工業園區行車安全和暢通,提升公司形象,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申請獲批并核發《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公司員工個人車輛。
三、職責
(一)**園區物業部保安隊:1、負責車輛出入工業園區的檢查;2、私家車輛管理規定的實施監督;3、行車指示;4、工業園區行車安全宣導;
(二)濟南園區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東營園區行政辦公室:車位的申批及《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核準;
(三)申批權限及流程:
四.管理內容
(一)申領條件: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職工,且取得駕駛資格;
(二)提報資料:1、駕照復印件;2、填寫《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申領表(見附件:1);
3、個人所屬車輛圖片(電子版)及個人免冠一寸照片(電子版)各一張;
(三)車輛進出、行駛
1、所有進出工業園區的公司員工私家機動車輛,應按提醒標識減速緩行,主動接受當值保安員的查驗,并嚴禁進入生產廠區;
2、未核發《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本公司員工個人車輛,不允許進入工業園區和臨時暫放在公司園區。
3、《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需放置在駕駛室車窗前面左下方明顯位置,通行證須與申請車輛保持一致,有效期限內車輛有變更的,需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申請備案,經核準換證后放可進入,以免影響個人車輛通行、停放;
4、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行車路線行車,車輛駕駛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工業園區內行駛速度不能超過20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超車、并行車;行政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安排車位,辦理通行證行政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批準部門確認個人申請
5、車輛進入工業園區或在工業園區內行駛,禁止鳴喇叭;
6、嚴禁在工業園區內將車輛交予無駕駛證的人員駕車、練車,嚴禁逆向行駛;
7、車主出入工業園門崗無需下車刷門禁卡,但搭載的人員,由車主負責監督其下車刷卡后通行;
8、車輛禁止拉載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禁止拉載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禁止拉載法律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9、文明行車要求:遇行人及會車時,注意禮讓;遇有政府車輛,重要客人車輛,公司公務車輛,為彰顯良好公司形象,注意禮讓;大雨、大霧及夜間行車時,能見度低,應打開車前燈,并減速慢行等;
10、嚴禁酒后駕車。
(四)車輛檢查
1、私家車輛攜帶與公司同類物品入工業園時,須主動向當值保安進行申報,申報時應說明具體攜帶物品的數量、類型等,并接受當值保安員的核對,離開工業園時也需向保安申報,接受檢查,以免發生誤會,因進入工業園未主動申報備案的,物業部有權扣押車輛及貨物,查實后放
2、私家車輛離開工業園時,當值保安須根據現場情況自行選擇抽檢或全檢的形式對車輛進行檢查,檢查內容有駕駛室、后備箱等,如發現疑問,當值保安可以要求車輛靠邊停泊,作進一步的確認,直到疑問解除,車輛方可出工業園,車主需配合;
3、公司物品帶出,嚴格遵守物品出入工業園管理規定,并主動接受當值保安員的檢查。
(五)車輛停放
1、私家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規定的私家車輛停放區域內,并按指定要求停放,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占用其他區域;
2、車輛停放要方便他人停車及倒車,車輛要保持整潔,不得有影響公司形象等各種內容張貼;
3、禁止在工業園區內使用公司的設施及水資源清洗私家車輛。
4、車輛停放時,應鎖好車門窗,并拉上駐車制動器(手剎)。
(六)《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管理
1、出入工業園區需出示通行證或者將通行證放置在駕駛室車窗前面左下方明顯位置,以便當值保安員的確認,無車輛通行證者當值保安有權禁止其車輛駛入工業園;
2、通行證有效期1年,證件到期前2周需提報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公室審證核發;
3、車輛通行證不得轉借給他人,不得自行涂改,離職時需交還行政管理中心,如三個月內私家車輛未出入工業園區,所申請的車輛通行證需上交行政管理中心,并取消車輛通行資格。
五、車主責任
(一)違反本規定在工業園內造成事故及造成個人和公司經濟損失的,由個人承擔;
(二)不遵守本規定之內容,視情節嚴重給予車主50--1000元負激勵,由于責任心原因或多次教育拒不改正者以及不遵守本規定在工業園內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給予嚴厲處罰并取消其車輛通行資格。
(三)個人填寫的《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申領表》中公司至個人住宿處行車路線圖之外,上下班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個人承擔。六、附則本規定由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限相關車主2日內提報資料,報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申批辦理。
附件:1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申領表
申領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固定電話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含具體辦公樓)車牌號碼車輛品牌型號行車路線(公司至個人住宿處)部門意見:申核意見:申領人聲明及保證
1、本人謹遵《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
2、上班時間的通勤路線遵守以上申請的行車路線,如有變動書面通知集團行政中心,在非通勤路線上的意外事故,個人自行承擔;
3、本人同意以上聲明及保證。
簽名:
日期:
篇2:采油廠加強私家車輛安全管理通知
采油廠關于加強私家車輛安全管理的通知
廠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廠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企業利益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根據油區道路車輛多、交通環境惡劣和交通事故頻發的現狀,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工傷保險條例》及油田相關規定,現將加強私家車輛(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員工駕駛私家車輛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私家車駕駛人必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油田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禁止超員、超速、酒后駕車、疲勞駕駛以及駕駛未經公安交管部門檢驗、無牌、無證、報廢車輛等違法行為。
3.認真學習油田交通安全的有關規定,并與所在單位(部門)每年簽訂一次私家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承諾書。
4.私家車駕駛人必須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個人素質和駕駛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做到文明駕駛,不亂停亂放。
5.駕駛私家車輛,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如申報工傷,對申報人扣罰績效工資1000元(比照《采油二廠事故管理與責任追究規定***號執行》。
6.駕駛私家車輛,上下班途中受到因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所有損失由本人承擔,住院治療期間單位按照病假考勤和考核。
7.禁止搭乘私家車輛上下班,搭乘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加強私家車管理,提升駕駛人員安全意識
1.各單位要加強私家車駕駛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訓,引導駕駛人員樹立“安全高于一切,生命最為寶貴”的理念,嚴格履行風險告知義務。要了解掌握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強化監督,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案例警示等教育,提升私家車駕駛人員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意識和技能。
2.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私家車管理規定,*月*日前,經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報安全環保監督科。
3.要建立私家車統計臺賬,并與私家車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報安全環保監督科備案。
4.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駕駛非機動車到工作現場,應由當日值班領導批準,并做好專項記錄。駕駛非機動車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執行(見附件2)。
5.各單位應對駕駛私家車輛上下班的員工進行摸底、排查、填寫《駕駛私家車輛人員統計表》,于每月*日前電子形式報安全環保監督科備案。
三、發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工傷:
1.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本人負主要責任的。
2.員工駕駛、乘坐的車輛,明顯超出上、下班所經路途和上、下班正常時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3.不乘坐單位提供送班車輛,駕乘私家車輛到工作地點的(從家往返單位駐地之間、從家往返工作場點之間、從單位駐地往返工作場點之間)。
4.駕駛與證件準駕車型不相符或無牌、無證、報廢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
5.明知駕駛人及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駕駛員及車輛無有效證件、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車輛失保失修、安全設施不完備、摩托車無安全頭盔等)還繼續駕駛和乘坐的。
6.遇冰、雪、雨、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明知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仍駕駛私家車輛上下班的。
7.工作期間駕駛私家車輛從事生產、公務活動和辦私事的。
四、各單位要定期組織人員開展路檢路查活動,及時查處各種交通違規行為。
五、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采油二廠私家車輛管理規定》(暫行)(采二安**號)同時廢止。
采油二廠HSE管理委員會
附件:1、駕乘非機動車輛人員統計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采油二廠HSE管理委員會20**年2月27日
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三節
篇3:M工業園區私家車輛管理規定
M工業園區私家車輛管理規定
一、目的為加強工業園區私家車輛管理,避免車輛隨意停放,維護公司良好的生產、生活秩序,杜絕工業園區行車事故發生,保障工業園區行車安全和暢通,提升公司形象,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申請獲批并核發《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公司員工個人車輛。
三、職責
(一)**園區物業部保安隊:1、負責車輛出入工業園區的檢查;2、私家車輛管理規定的實施監督;3、行車指示;4、工業園區行車安全宣導;
(二)濟南園區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東營園區行政辦公室:車位的申批及《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核準;
(三)申批權限及流程:
四.管理內容
(一)申領條件: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職工,且取得駕駛資格;
(二)提報資料:1、駕照復印件;2、填寫《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申領表(見附件:1);
3、個人所屬車輛圖片(電子版)及個人免冠一寸照片(電子版)各一張;
(三)車輛進出、行駛
1、所有進出工業園區的公司員工私家機動車輛,應按提醒標識減速緩行,主動接受當值保安員的查驗,并嚴禁進入生產廠區;
2、未核發《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本公司員工個人車輛,不允許進入工業園區和臨時暫放在公司園區。
3、《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需放置在駕駛室車窗前面左下方明顯位置,通行證須與申請車輛保持一致,有效期限內車輛有變更的,需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申請備案,經核準換證后放可進入,以免影響個人車輛通行、停放;
4、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行車路線行車,車輛駕駛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工業園區內行駛速度不能超過20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超車、并行車;行政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安排車位,辦理通行證行政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批準部門確認個人申請
5、車輛進入工業園區或在工業園區內行駛,禁止鳴喇叭;
6、嚴禁在工業園區內將車輛交予無駕駛證的人員駕車、練車,嚴禁逆向行駛;
7、車主出入工業園門崗無需下車刷門禁卡,但搭載的人員,由車主負責監督其下車刷卡后通行;
8、車輛禁止拉載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禁止拉載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物品;禁止拉載法律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9、文明行車要求:遇行人及會車時,注意禮讓;遇有政府車輛,重要客人車輛,公司公務車輛,為彰顯良好公司形象,注意禮讓;大雨、大霧及夜間行車時,能見度低,應打開車前燈,并減速慢行等;
10、嚴禁酒后駕車。
(四)車輛檢查
1、私家車輛攜帶與公司同類物品入工業園時,須主動向當值保安進行申報,申報時應說明具體攜帶物品的數量、類型等,并接受當值保安員的核對,離開工業園時也需向保安申報,接受檢查,以免發生誤會,因進入工業園未主動申報備案的,物業部有權扣押車輛及貨物,查實后放
2、私家車輛離開工業園時,當值保安須根據現場情況自行選擇抽檢或全檢的形式對車輛進行檢查,檢查內容有駕駛室、后備箱等,如發現疑問,當值保安可以要求車輛靠邊停泊,作進一步的確認,直到疑問解除,車輛方可出工業園,車主需配合;
3、公司物品帶出,嚴格遵守物品出入工業園管理規定,并主動接受當值保安員的檢查。
(五)車輛停放
1、私家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規定的私家車輛停放區域內,并按指定要求停放,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占用其他區域;
2、車輛停放要方便他人停車及倒車,車輛要保持整潔,不得有影響公司形象等各種內容張貼;
3、禁止在工業園區內使用公司的設施及水資源清洗私家車輛。
4、車輛停放時,應鎖好車門窗,并拉上駐車制動器(手剎)。
(六)《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的管理
1、出入工業園區需出示通行證或者將通行證放置在駕駛室車窗前面左下方明顯位置,以便當值保安員的確認,無車輛通行證者當值保安有權禁止其車輛駛入工業園;
2、通行證有效期1年,證件到期前2周需提報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公室審證核發;
3、車輛通行證不得轉借給他人,不得自行涂改,離職時需交還行政管理中心,如三個月內私家車輛未出入工業園區,所申請的車輛通行證需上交行政管理中心,并取消車輛通行資格。
五、車主責任
(一)違反本規定在工業園內造成事故及造成個人和公司經濟損失的,由個人承擔;
(二)不遵守本規定之內容,視情節嚴重給予車主50--1000元負激勵,由于責任心原因或多次教育拒不改正者以及不遵守本規定在工業園內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給予嚴厲處罰并取消其車輛通行資格。
(三)個人填寫的《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申領表》中公司至個人住宿處行車路線圖之外,上下班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個人承擔。六、附則本規定由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限相關車主2日內提報資料,報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申批辦理。
附件:1集團私家車輛通行證申領表
申領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固定電話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含具體辦公樓)車牌號碼車輛品牌型號行車路線(公司至個人住宿處)部門意見:申核意見:申領人聲明及保證
1、本人謹遵《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
2、上班時間的通勤路線遵守以上申請的行車路線,如有變動書面通知集團行政中心,在非通勤路線上的意外事故,個人自行承擔;
3、本人同意以上聲明及保證。
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