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灣小區公共場所/公共設施設備維護注意事項
【KD·長青灣】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設備為全體業主而建,在日常生活中請注意以下事項:
★請各業主/用戶愛護珍惜公用設施,不可隨意更改、破壞,不可在道路、走廊、樓梯及其它公用地方儲存廢物、辦公用具或雜物等,并請業主/用戶與【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共同搞好此類設施的使用、保養、維修等,共同維護好【KD·長青灣】的整體環境。
★當您發現公共場所的電器、墻面、指示燈及指示牌、消防設施和電梯等有問題,請主動與【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聯系,以便能及時地進行維修和保養。
★當公共區域或您室內的智能化設施設備出現問題時,請及時與【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聯系,切勿私自拆卸。智能化設施設備包括:
門禁可視對講系統;有線電視及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緊急廣播系統;樓宇設備的自動化管理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智能化物業管理系統等。
★敬請教育兒童勿隨意采摘花卉、攀爬、損壞樹木、公共設施設備等;
★敬請保持公共場所及公共設施設備清潔,勿亂丟垃圾、亂涂抹、高空拋物;
★請勿跨越欄桿、圍墻,以免發生危險;
★請勿在花圃、平臺、道路等公共場所進行球類、單車、滑板等易碰撞、傷害他人及設施的活動;
★請看護好兒童,勿靠近水景、內湖邊、水庫邊玩耍,不可進入池內,更不可到小區內湖、水庫游泳,以免發生危險。
篇2:黨校宿舍區公共設施管理規定
黨校宿舍區公共設施管理規定
為科學合理地管好、用好宿舍樓的公共設備、設施,讓各住戶明確使用責任范圍,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做如下規定(本規定已于***年七月十四日經黨委會研究通過):
一、樓梯內的用電開關、分戶電表、鋁制玻璃窗、紗窗等公用設施,各住戶要愛護使用,除管理人員外,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拆改或安裝,如發現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裝配齊,(建筑安裝一年保修期完畢止)此后的更換、維修費用由住戶自負。
三、各住戶內的暖氣管道,上下水管道,煤氣管道等,不得隨意拆動。發現損壞,要及時通知管理人員進行維修,若人為損壞,責任自負,維修費用自付。
四、取暖季節,各用戶不得隨意從暖氣片內放熱水,如有違者,罰款100-200元。
五、各樓梯口內的照明燈具由左右兩戶負責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動。如有損壞,及時聯系總務處更換,費用黨校負擔50%,負責管理使用者負擔50%。
六、各住戶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要告知總務處派人監督安裝,特別注意對樓頂防水層要愛護,如損壞漏水,由損壞者負責維修費用。
七、樓梯口內的衛生由單元內各住戶負責。(五層住戶至四層,四層住戶至三層,三層住戶至二層,二層住戶至一層,一層住戶負責門前、戶后)各住戶要及時清掃,確保日日清潔。
篇3:原有住宅公共設施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協議書范本
原有住宅公共設施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協議書范本
甲方: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和市政府批轉的《關于歸集追繳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專項維修資金工作意見》等有關規定,就原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負責對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統一歸集和管理、使用、監督等工作。
第二條 甲方負責制定原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等有關規定和辦事程序。
第三條 甲方負責在天津銀行開立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專項維修資金繳款專用賬戶,以保證乙方順利按時繳存專項維修資金。
第四條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保管好專項維修資金,做到??顚S?,并從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戶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的利率計息。
第五條 甲方應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查詢服務,并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辦理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等業務。
第六條 甲方負責協調天津銀行在全市各區、縣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窗口并提供優質服務,方便開發建設單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全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
第八條 乙方對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數、建筑面積、建安工程費和已發生維修費用的業主確認書等資料的真實、有效負有完全責任。
第九條 乙方繳存原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后,如業主提出異議,乙方應負責解釋。如出現矛盾和糾紛,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妥善解決原有住宅的各種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 年開發建設 區(縣) 小區,因不能提供 ,現按
第十二條 乙方 年開發建設 區(縣) 道(路) 小區(號),共 套住宅,建筑面積 平方米,應提取專項維修資金 元,其中已使用并經業主確認的專項維修資金共 元,未經業主確認的專項維修資金共 元。應于 年 月 日前,繳存無爭議部分專項維修資金 元。
第十三條 乙方對不能取得業主使用確認證明的專項維修資金承擔補繳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分 次繳存專項維修資金,具體方式如下:
(一)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已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 %, 元。
(二)乙方在20**年 月 日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 %, 元。
(三)乙方在20**年 月 日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 %, 元。
(四)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和比例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繳存,并承擔未繳存金額每日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七條 根據市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規定,乙方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后,仍應當全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補充,應訂立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