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提供引導。
2.范圍適用于住宅及商業事業部子分公司各類應急處理預案編制。
3.術語和定義無
4.0職責
4.1物業管理中心:負責審批各子分公司應急預案、年度預案演習計劃;
4.2各子分公司:負責編制本公司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組織預案演習。
5.方法與過程控制
5.1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事件”)處理預案編制原則:
5.1.1預測、預控為主;
5.1.2保障客戶和員工人身、財產安全;
5.1.3不超越法律法規及合同賦予責權;5.1.4現場最高職務人員為事件處理第一責任人;
5.1.5如在預案執行中出現異常問題,現場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直屬上級通報。
5.2突發事件預案編制要素
5.3突發事件預案演練要求:
子分公司每年12月31日前應向住宅及商業物業管理事業部報送下年度突發事件預案演習年度計劃(計劃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目的、時間、內容、責任人)。
6.0支持性文件無
7.0記錄
篇2:企事業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編制
【摘 要】介紹我國企事業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現狀及存在問題,提出針對企事業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方法。
【關鍵詞】滅火 應急疏散 預案 要素
1、前言
20**年8月1日,巴拉圭亞松森市一超市發生特大火災,共造成504人死亡。悲劇的造成,“護財害命”的超市老板難辭其咎。火災發生后,管理人員首先想到的不是組織顧客逃生,而是防止商品被哄搶,所有6處進出口大門一度被全部關閉,導致超市內的上千名顧客無法及時逃生,不少人活活被煙熏倒而死或被熊熊大火吞噬。如果超市及時進行應急疏散,也不會有這么多無辜的人喪命。城市是人口、財富最密集的地區,也是區域經濟和文化中心,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有著重要的戰略地位。近年來,隨著經濟不斷快速發展,我國城市化步伐不斷加快,火災風險日益增大。如何進行有效的滅火及安全疏散成為擺在人們面前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則是滅火及安全疏散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滅火與救援行動、降低火災損失、減少人員傷亡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辯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火險、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作出的具體安排。
2、目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隨著我國有關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企事業單位開始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工作,表明了企事業單位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工作的重視和風險防范意識的提高。然而,從目前企事業單位編制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總體情況來看,水平參差不齊,與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2.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粗略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企事業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個規定,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應該包括的核心內容都未能反映,將預案與條例混淆。
2.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編制未能充分明確和考慮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及其后果,也未能結合自身滅火和應急疏散能力的實際,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一些關鍵信息,如火險分析、支持保障條件、決策、指揮與協調機制等缺乏詳細而系統的描述,導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較差。
2.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缺乏有效的實施
盡管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有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不等于滅火和應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能否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不僅僅取決于預案本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情況,包括預案的宣傳,落實預案中所需的機構、人員及各種資源,開展培訓,進行定期演習等。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核心要素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不僅局限于火災發生過程中的救援措施,還應該包括火災發生前的各種準備和火災發生后的恢復以及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等。
3.1方針與原則
無論是何種,首先必須有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和綱領。方針與原則反映了企事業單位發生火災后滅火救援工作的優先方向、政策、范圍和總體目標,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策劃和準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現場救援及恢復,都應當圍繞方針和原則開展。
3.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策劃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篇3:知名物業公司應急預案編制指引
知名物業公司應急預案編制指引
1目的
為物業管理工作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提供引導。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下屬各一線物業公司。
3職責與權限
3.1.集團物業管理部負責本指引的編制。
3.2.各一線物業公司可結合自身情況對本指引提出更改建議。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突發事件分類:
4.1.1.治安類:報警(周界、居家)、搶劫、盜竊、斗毆等。
4.1.2.消防類:易燃、易爆、危險品泄漏;居家火警、車輛著火等。
4.1.3.交通類:交通堵塞、車輛沖卡、憑證丟失、車輛損傷等。
4.1.4.災害類:酷熱、嚴寒、暴風雨、沙塵、地震等。
4.1.5.機電類:停電、停水、電梯困人等。
4.1.6.傷病類:溺水、中毒、危病、受傷、疫情等。
4.1.7.事務類:媒體報道、群眾*、客戶糾紛、擾亂辦公等。
物業公司根據自身情況評估各種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可自行調整事件分類方法并相應的制訂預案。
4.2.應急預案的編制
4.2.1.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事件”)處理原則:
4.2.1.1.預測、預控為主。
4.2.1.2.保障客戶和員工人身、財產安全。
4.2.1.3.不超越責權。
4.2.1.4.現場最高職務人員為事件處理第一責任人。
4.2.1.5.在應急預案基礎上,事件處理根據現場情況靈活操作。
4.2.2.編制預案的要素
4.2.2.1.事件的現場處理
1)根據事件類型和性質確定事件現場的人員分工,人員分工細化到專業工種或崗位。
2)現場信息的傳遞與聯絡。
3)處理事件所需材料、工具的分配。
4)事件各個環節的處理程序。
4.2.2.2.事件的后續處理
1)對事件起因、經過、損失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和記錄。
2)根據需要制訂相應的補救措施,包括:
*減少客戶和公司的損失;
*使員工和客戶從事件中得到啟示;
*控制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減少不良影響。
*落實補救措施要明確責任人、監督人、完成時間等。
3)根據對事件處理的評估結果和補救措施改進應急預案。
5應急處理預案參考樣板:火警應急處理預案、居家報警應急處理預案、車輛損傷應急處理預案、車輛沖卡應急處理預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