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廳消防管理質量標準
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100%,火災發生率為零。
1、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做好對火險隱患的監察和整改,確保物業安全。
2、消防中央監控24小時值班;
3、報警通信設備完好、無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無違章用火用電、無占用消防通道和雜物堆放;
5、消防設備擺放合理,消防工具、設備完好,能正確使用;
6、工作人員熟悉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營業廳消防情況,掌握基本消防技能,能正確、及時處理險情。
7、配合貴公司安保部及貴公司所聘請的專業公司作日常協助管理。
篇2:物業轄區治安消防管理質量標準
物業轄區治安、消防管理質量標準
1.實施24小時安全保衛管理制度,保安人員著裝上崗,熟悉轄區內情況,待客文明熱情。
2.保持24小時保安巡邏制度。有來客來訪登記記錄、巡邏記錄、交接班記錄,各項保安措施落實。
3.所管理項目區域內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責任事故發生。
4.制定有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應急措施,配有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監視設施設備完好,運行正常,定期檢查、維修有記錄,探頭定期清洗。報警裝置、廣播系統完好。
5.消防水泵定期保養,定期手動開泵,并有保養、試泵記錄。
6.消防應急疏散通道暢通無阻,無火災隱患。
7.地下停車庫或地面停車場場地整潔,標志明顯,車輛進出、停放有序,車輛管理制度落實。
8.停車場管理嚴格、出入登記清楚。
篇3:物業轄區消防管理標準作業規程(4)
物業轄區消防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四)
1.0目的
為了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維護項目內業主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SS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轄區內防火消防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安全部主管負責消防培訓、制定演習方案、檢查、整改工作。
3.2項目經理對上述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項目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4.0程序要點
4.1管理人員工作程序
4.1.1安全部主管負責以下工作:
a)每年12月制訂下《消防演練方案》,并對義務消防人員進行消防演練培訓;
b)負責《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的審核,并監護動火作;
c)擔任項目安全檢查員,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對要害部位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消防隱患,及時解決;如發現火警隱患,填寫《消防檢查整改通知單》交有關業主,限期整改;監督指導各部門落實防火安全制度;制止違章作業;
d)發生火災時,組織帶領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機關撲救火災,保護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參與調查火災原因;
e)管理消防器材設備,每月一次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防火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f)定期向項目經理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4.2項目經理負責以下工作:
4.2.1負責對安全部主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4.2.2作為項目消防責任人,對項目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4.2.3審批《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
4.2.4審批《消防演練方案》。
4.3臨時動火作業管理工作程序
4.3.1本單位或外單位在物業管理中心轄區內因施工動火的工程,原則上應報消防局審批,特殊情況下,在安全部辦理動火作業手續,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物業管理中心派專人監督其動火,完畢后應立刻清查現場。
4.3.2在經批準的重點部位動火(變壓器室、財務室、配電間、控制室、汽車庫、地熱站、樓層等處),動火之前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a)動火前"七不":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有的油質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的不動火;
--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發生意外事故時,應立即撲救;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c)動火后的"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負責人在動火后,應立即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然后才能離開現場。
5.0相關記錄
《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
《消防檢查整改通知單》
6.0相關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