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工作要求
1.按照消防規范要求,小區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照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3.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a.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為上下人員提示其所在的樓層;
b.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區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c.禁止吸煙標識,在小區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d.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e.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公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a.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b.消火栓的標識,在小區所有消火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c.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d.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房,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人員順利疏散;
e.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房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a.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b.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c.排送風機的標識,在小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d.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2)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標識;
?。?)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篇2:物業消防標識管理程序
《消防標識管理程序》《消防標識管理》
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保安部應對項目公共區域內的消防標識進行管理。
一.消防標識、標志
1.消火栓標識
保安部按消防法規--《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要求,應對項目公共區域的消火栓進行檢查和管理。應在消火栓玻璃門門面上粘貼“消火栓”字樣的標識。在對消火栓進行檢查后貼好物業封條,以示此消火栓完好。如項目消火栓已上鎖(必須為玻璃門),在消火栓板面上應設置“擊碎板面”標志。
2.滅火器標識
項目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在公共區域配置滅火器材。應在滅火器上噴涂或粘貼上項目標識,并進行編號管理,定數量定位置。根據消防機關要求,經過年檢的滅火器應貼有年檢標識。
3.疏散指示圖
根據有關消防法規保安部應在各單元門后或各樓層的顯著位置張貼該樓層區域的《疏散指示圖》,并定期檢查疏散圖是否完好、無污損。
4.疏散指示燈
根據國家技術標準要求,建筑物出入口必須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在遠離緊急出入口的地方,須設置含有指向箭頭的疏散指示標志,箭頭方向應指向緊急出口。疏散指示標志作為應急照明,斷電后的照明時間不應小于20分鐘。
5。防火門標識
緊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單向門(防火門)必須在門上設置“推開”標志,在其方面應設置“拉開”標志。
緊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防火門應設置“禁止鎖閉”標志。
滑動門上應設置“滑動開門”標志,標志中的箭頭方向必須與開門的方向一致。
6.疏散通道及樓層標號
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的醒目位置應設置“禁止阻塞”標志。
在樓梯各層應設置有永久的樓層標號,以便疏散人員能夠準確識別樓層。
7.消防器具碼放處標識
在消防器具(如消防梯、消防桶、消防鉤、滅火器等)的集中存放點應設置“消防器具,非火勿動”標識。
堆放“消防砂”的地點,應有“消防用砂,非火勿用”的標識。
8.消防井、水泵結合器標識
設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結合器和不易被識別的地下消火栓的地方,應設置“地下消火栓”、“水泵結合器”的標志。在消防井蓋上加醒目的標注(刷紅漆)。
9.消防管理標識
在項目的非吸煙區應設置“禁止吸煙”標志,在項目施工現場應設置“禁止煙火”、“禁止吸煙”、“禁帶火種”等標志。
10.特殊警示標識
在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質或不能用水滅火的場所,應設置“禁止用水滅火”的標志。
二.消防標志設置要求
1. 消防安全標志應設置在醒目的位置。標志正面或臨近位置不得有妨礙公眾視讀的障礙物。
2. 除不得已情況以外,標志一般不應設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也不應設置在經常被其它物體遮擋的位置。
3. 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時,應避免出現標志內容相互矛盾、重復的現象,用盡量少的標志把標志需表達的。
篇3:步行街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步行街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1按照消防規范要求,轄區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它用,責任部門應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3標識名稱及作用:
3.1公共設施的標識
3.1.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
其作用:為人們提示所在樓層。
3.1.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
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1.3禁止吸煙標識,在轄區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3.1.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3.1.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3.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
說明該管是消防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3.2.2消防栓的標識,在轄區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防栓字樣。
其作用:提示人們該處設置有消防栓。
3.2.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3.2.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內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
其作用: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3.2.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
其作用: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3消防機房的標識
3.3.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3.3.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3.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轄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3.3.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3.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3.4.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3.4.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3.4.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3.4.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3.4.5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3.4.6滅火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3.4.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