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大廈)停車場突發事件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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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立即將停電區域及詳細情況報告當班主管、領班及部門主管或消防中心當值消防員,報告工程部并了解停電原因。
b)收費系統停電,應通知出入口崗位當值人員,使用手動計費。
c)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各通道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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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知會部門主管或當值主管、領班,并記錄故障時間。
a)盡快報工程部維修,恢復正常使用。
b)未能恢復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崗位當值人員,使用手動計費。
c)按手動計費操作程序收取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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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消防中心,說明起火地和起火性質。
b)疏散起火現場一帶的客人。
c)運用就近的消防器材盡快將火焰撲滅或控制火勢蔓延,等候消防人員到場。
d)保護起火現場,等候專業人員進行調查。由經理以上職級人員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報警。
e)如火勢擴大,難以控制,車場員工應協助指導車場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徑離開車場到安全地,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f)如出現人員受傷,應積極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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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立即通知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詳細說明故障情況。
b)耐心向在場客人/業主做好解工作。
c)采取措施(如使用沙包攔水,立即關水閘等),避免故障導致大廈設備損壞。
(五)斗毆等暴力事件
a)保持冷靜,以最快方式報告領班或控制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如地、人員數量、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
b)如能控制現場,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并和監控中心保持聯絡,等待上級的指令和增援人員到達。
c)處理過程中應保持克制態度。除正當防衛需要,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爭吵或武力沖突。
d)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
e)盡可能將爭執雙方留下或將肇事方截獲,等候上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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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以最快方式報告監控中心或當班主管,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地、人員數量、人員財物損失情況等)
b)保持冷靜,如能處理的可將有關人員帶往安防部調查處理;如不能即時處理,則應監視現場,等候其他崗位支援及上級指令。
c)保護現場不受破壞,以待有關單位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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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報告監控中心或上級的同時,盡力穩定控制醉酒者的情緒。
b)勸告醉酒者離開車場范圍。如醉酒者無理取鬧,可使用強制手段請其離開車場。
c)在處理醉酒人員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態度。
(八)任何車輛對小區設施及其它車輛造成危害
1、任何車輛碰撞
a)將肇事司機留在現場。
b)立即通知當值主管或領班到現場處理。
c)暫時扣下肇事人員的有關證件,等候上級前來處理。
2.停泊之車輛被其他人仕(非管理公司責任)破壞或停泊之車輛造成其他人仕損失。
a)造成損失之賠償金額達到或低于¥1000元,由安防部人員協調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b)造成損失之賠償金額超過¥1000元,安防部人員應安撫當事人,記錄事件經過,盡量協調當事人協商解決。
c)如確實協商不成,可通知物業部人員到場,并向物業部提供事件書面經過,以便物業部人員配合安防人員做好協調雙方當事人(業戶)進行協商解決。
d)如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經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可向公安部門報案處理。
3.任何車輛對小區公共設施造成損害m
安防人員應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立即拍照并寫下事件經過、復印當事人及肇事車輛之有關資料,禁止肇事車輛離開,通知工程部維修人員對受損害部位進行賠償打價工作,要求肇事車輛當事人立即賠償或繳交按金。如確實協商不成,可通知物業部人員到場協助安防部人員進行處理并提供事件經過及相關資料,直至肇事車輛當事人與管理公司達成賠償協議并收取賠償金/按金為止。
4.地庫車場設施(如閘桿)對任何車輛/人員造成損害
a)情況較為一般時
安防人員通知工程部人員到現場檢查,證實確屬本車庫設施責任時,請當事人到安防部協商處理,并做好安撫工作,如涉及向保險公司索賠,安防部應準備事發書面經過及當事人有關資料,通知物業部,由物業部人員接手處理及辦理向保險公司索賠手續。
b)情況較為緊急時(如發生人員受傷嚴重時)安防人員可先陪同傷者前往醫院就醫,傷者情況穩定后,再按以上的程序處理。
?。ň牛┦Э?、卡損毀
a)需向失卡或卡損毀的客人解公司的規定。
b)按車場入口崗位登記的時間作遺失卡處理,并收取停車費。
c)如客人蠻不講理,可通知當值主管、領班協助處理。
(十)車道堵塞
a)在不違反公司原則的情況下,以最快的捷的方式疏通出入車道。
b)如遇到"問題車輛"可先暫扣司機證件,將車輛安排到不堵塞車道的地方停泊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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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通知監控中心當值人員及電梯工。
b)在電梯口擺放通知或指引。
c)通知入車口當值人員。
d)入車口崗接通知后應向入場客人做適當指引。
e)收款員在收取停車費后應向客人做出適當的解釋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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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由車場出入口安防員發出次租車輛IC卡,記錄次租車輛IC卡號碼、車牌號碼、進場時間,指引其
停放于次租車位.
b)立即報告當值主管或物業客務中心。
c)盡快使用就近防水設施
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槽口,以免電梯受損。d)耐心向住戶/業主解勸慰,盡量為業主/住戶解決水浸帶來的實際困難。
?。ㄊ┸?、警車輛不按規定停放或不交停車費n
a)如難以獨自處理,則盡快通知當值主管、領班到場處理解決。
b)盡力將駕駛員留在現場。
c)保持冷靜、克制、有禮,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禮貌行為與駕駛員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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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部人員即時撥打"110"報警,視作盜竊車輛處理。
篇2:停車場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停車場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停車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管員能夠掌握突發事件正確的處理程序及相關救護步驟和方法,保護顧客生命財產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權益。
2、范圍:適用于z物業小區停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部負責人負責預案的策劃、培訓和組織。
3.2安管班長負責預案的具體組織和落實。
3.3安管員負責預案的具體實施。
3.4監控中心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傳遞,必要時做出正確引導。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4.1.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動安管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監控中心匯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 ,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4.1.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4.1.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聯系,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安管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1.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沖突。
4.1.5如因安管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管工作責任。
4.1.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主本人車輛損壞的,當值安管員除禮貌地和車主明確責任外,可視情況配合車主聯系保險公司 ,用“雙贏”方式進行處理。
4.1.7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上報部門經理進行處理。
4、2車輛沖崗處理:
4.2.1車場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監控中心呼叫聲援。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負責人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4.2.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安管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信息立即向監控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4.2.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4、3車輛丟失處理:
4.3.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監控中心匯報,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3.2監控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安管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4.3.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4、4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4.4.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4.2現場當班班長應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立即聯系監控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F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4.4.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監控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4.4劃定保護區范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4.4.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4.4.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護:
4.5.1車輛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開衣服、領帶、皮帶等物品,使傷者舒展躺下,姿勢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頭部有外傷時,不要使頭部低于身體,用衣服或被子將頭裹起保溫。
4.5.3嘔吐時將臉側向一邊,避免嘔吐物進入鼻子或嗆入氣管,嘔吐完后幫助傷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處理:
4.6.1首先保護好現場,必要時對現場進行拍照。
4.6.2靜脈及毛細血管出血時,應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干凈的紗布、毛巾、布塊折成比傷口稍大的墊,蓋住傷口,再用繃帶或布帶扎緊。
4.6.3四肢靜脈出、動脈的短時間臨時性出血,應采用指壓止血法。根據血的走向,用拇指壓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壓閉住,中斷血液。
4.6.4四肢較大的動、靜脈出血時,還可采用止血帶止血法,用動脈止血帶(黑色)、靜脈止血帶(黃色)上肢結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處。下肢結扎于大腿的中部。結扎時應先將傷肢抬高,書部墊上敷料或毛巾等軟織物,將止血帶適當拉長,繞肢體兩周,在外側打結固定。要標明扎止血帶時間,每四十分鐘放松一次。放松期間可改用指壓臨時止血。
4.6.5注意事項如傷處有骨折時,須另加夾板固定。傷口內有碎骨或異物存在時,不得應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扎緊,如果扎得不緊,深部動脈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對內出血或可疑內出血傷者,不要去嘗試止血,應使傷者絕對安靜不動,墊高下肢,迅速將傷者送往最近醫院進行救治。
4.6.7車輛相撞引起頸骨受傷的處理:不要扭動脖子,絕對禁止在事故發生后扭動傷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強支撐身體;傷者不能走動時應以固定方式用擔架或救護車送往醫院處理。
4.7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4.7.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4.7.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4.7.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7.4監控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4.7.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范圍內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4.7.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向公司上級領導匯報并根據指示跟進處理。
4.7.7事情處理后,要及時召集所有安全崗位針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和總結,并納
入安全管理案例題庫。
4.8停車場突發事件應填寫《突發事件處理記錄表》。
篇3:物業停車場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1、停電
(1) 立即將停電區域及詳細情況報告當值帶班主任、領班及部門主管或消防中心當值保安,報告工程部并了解停電的原因。
(2) 收費系統停電,應通知出入口崗位當值人員,使用手動計費。
(3) 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各通道照明。
2、收銀系統
(1) 立即知會部門主管或當值主任、領班,并記錄故障時間。
(2) 盡快報工程部維修,恢復正常使用。
(3) 未能恢復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崗位當值人員使用手動計費。
(4) 按手動計費操作程序收取停車費。
3、火警
(1) 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大廈消防中心,說明起火的確切地點和起火性質。
(2) 疏散起火現場一帶的客人。
(3) 運用就近的消防器材盡快將火焰撲滅或控制火勢蔓延,等候消防人員到場。
(4) 保護起火現場,等候專業人員進行調查。
(5) 由經理以上職級的人員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報警。
(6) 如火勢擴大,難以控制,車場員工應協助指導車場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徑離開車場到安全地點,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7) 如出現人員受傷,應積極搶救。
4、消防系統故障
(1) 立即通知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詳細說明故障情況。
(2) 耐心向在場客人作出解釋。
(3) 采取措施(如使用沙包攔水、立即關水閘等)避免故障導致大廈設備損壞。
5、斗毆等暴力事件
(1) 保持冷靜,以最快方式報告領班或監控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如地點、人員數量、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
(2) 如能控制現場,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與監控中心保持聯絡,等待上級指令和增援人員到達。
(3) 處理過程中應保持克制態度。除正當防衛需要,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爭吵武力沖突。
(4) 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
(5) 盡可能將爭執雙方留下或將肇事主截獲,等候上級處理。
6、盜竊等破壞事件
(1) 應以最快方式報告監控中心或帶班主管,簡要說明現場情況( 地點、人員數量、人員財物損失財情況等)。
(2) 保持冷靜,如能處理的可將有關人員帶往保安部調查處理,如不能即時處理,則應監視現場,等有關單位調查取證。
7、醉酒者
(1) 在報告監控中心或上級的同時盡力穩定醉酒者的情緒。
(2) 勸告醉酒者離開車場范圍,如醉酒者無理取鬧,可使用強制手段請其離開大廈。
(3) 在處理醉酒人員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態度。
8、車輛碰撞
(1) 將肇事司機留在現場。
(2) 立即通知當值主任或領班到現場處理。
(3) 暫時扣下肇事人員的有關證件,等候上級前來處理。
9、失卡、卡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