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工作計劃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單位:
3、設計單位:
4、監理單位:
5、施工單位:
6、計劃工期:90天
7、安全目標:達到城管局、業主要求,杜絕一切傷亡事故
二、編寫依據
為了促使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杜絕施工現場重大事故的發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與參建各單位密切配合,依據《建設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及開封市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監理的法規和標準來實施本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項目監理站將加大安全監控力度,制定各項有力措施,做好工地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監督工作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安全監督措施包括了施工準備階段和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監理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方法、程序,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歸檔等。
三、安全監理管理體系
本項目監理安全控制目標為完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監理單位應承擔的監理任務,建立安全監理管理體系,監理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監理站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監理站負責人和安全監理人員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安全監理工作的性質是發現安全問題,督促施工單位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按照委托監理合同中明確的安全監理范圍、內容、職責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將安全監理的委托范圍、內容及對工程監理單位授權,書面告知施工單位。安全監理不得替代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1、安全組織機構
建立安全監理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監理規章制度,檢查指導監理站的工作。項目監理站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和監理項目的特點設立相應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組長:
成員:
2、安全監理職責
監理站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明確監理站人員工作責任;編寫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監理方案,監理實施細則;審核并簽發有關安全監理的《監理通知》和安全監理專題報告;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查和批準施工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工程項目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審批《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驗收檢查表》;簽發《工程暫停令》,必要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檢查安全監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3、安全監理方案
安全監理方案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工程項目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安全監理工所的目標、重點、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確給出應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監理方案應具有針對性;安全監理方案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安全監理方案應根據工程的變化予以補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4、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項目監理站應按照安全監理規劃方案的要求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具有可操作性。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3)、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實際情況,依據安全監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標和管理要求,明確監理人員的分工和職責、安全監理工作方法和手段、安全監理檢查重點、檢查頻率和檢查記錄的要求。
(4)、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寫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人員和負責人參加,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5)、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工程的變化予以補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5、安全監理培訓
(1)、監理單位制定監理人員培訓計劃,按計劃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并保留培訓記錄。
(2)、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項目監理人員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
四、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
1、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審查施工現場及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的專項保護措施。
(2)、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協議簽訂情況。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審查一下內容: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應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一覽表及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關規定,如果分階段編制,應有編制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情況;冬期、雨季等季節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應符合規范要求、施工總平面圖應符合有關安全、消防的要求;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應審批的其它內容。
(4)、審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審查以下內容: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批準簽署齊全有效;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已有專家書面論證審查報告,論證審查報告的簽署齊全有效;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中提出的結論性意見進行完善。
(5)、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立應符合有關規定,安全管理目標應明確并符合合同的約定,召開工地例會,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工地會議核查開工條件。
五、施工階段的安全管理
1、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理方法和要求
(1)、日常巡視
監理人員每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時,應檢查安全防護情況并做好記錄,針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按其嚴重程度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相應的監理指令,責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安全檢查
安全監理人員應按安全監理方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應寫入項目監理日志;項目監理部應監督施工單位每周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腳手架、防訊、消防設施等安全檢查,落實及完善情況,并派人參加;項目監理部應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項目監理部應及時發出書面監理指令。
(3)、監理例會
在定期召開的監理例會上,應檢查上次例會有關安全生產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落實事項的原因,明確下一階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明確重點監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
(4)、安全專題會議
總監理工程師必要時應召開安全專題會議,有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主持,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現場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監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及時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要求與會各方會簽,及時發至相關各方,并有簽收手續。
(5)、監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通過日常巡視和安全檢查,發現違規施工和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發出監理指令。監理指令分為口頭指令、工作聯系單、監理通知和工程暫停指令四種形式。
口頭指令
監理人員在日常巡視中發現施工現場的一般安全事故隱患,凡立即整改能夠消除的,可通過口頭指令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予以指出,監督其改正,并在監理日志中記錄。
工作聯系單
如口頭指令發出后,施工單位未能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或者監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應發出《工作聯系單》,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監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并在項目監理日志中記錄。
監理通知
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后,安全監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及時簽發有關安全的《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限時書面回復,安全監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監理通知》應抄報建設單位。
工程暫停令
當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暫停部分或全部在建工程的施工,并責令其限期整改;經安全監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復工。
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發《工程暫停令》后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對施工單位拒不執行《工程暫停令》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報告;必要時填寫《安全隱患報告書》,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6)、監理報告
項目監理部應每月總結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的情況,并寫入監理月報,向建設單位報告;在安全監理工作中,針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態,結合發出監理指令的執行情況,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可編寫書面安全監理專題報告,交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記入項目監理日志。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審查施工單位填報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上報。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監理
項目監理站應指派專人負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監理。監理人員應依據專項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必要時進行旁站監理。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應按照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的檢查項目和頻率進行安全檢查,每周不少于兩次,監理員每日重點進行巡視檢查,監理人員應詳細記錄檢查過程。監理人員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并督促改正,必要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4、施工機械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監理
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時,監理人員應核查安拆單位的企業資質、租賃合同、設備的定期檢測報告及特種人員上崗證,并在相應表格上簽字,監理人員應檢查其是否編制了專項拆裝方案,安裝完畢后監理人員應核查施工單位的安裝驗收手續,并在相應的驗收表格上簽字。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施工機械設備的進場安裝驗收手續,并在相應的驗收表上簽字。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應參加施工現場大模板支撐體系的驗收并簽署意見,臨時用電、基坑支護等安全設施的驗收資料及實物進行檢查并簽署意見。
六、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報審程序
(1)、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向項目監理部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填寫《工程技術報審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應包含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基本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計劃。
(2)、施工單位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向項目監理部報送專項施工方案,并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有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
(3)、專項施工方案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將論證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報送項目監理部。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進行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認,當需要施工單位修改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要求施工單位修改后再報。
2、施工機械及安全設施的報審程序
(1)、其它施工機械報審程序
項目監理部應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其它施工機械檢查驗收的程序進行復核并簽署意見。
(2)、安全設施驗收審核程序
監理工程師應對工具式腳手架工程等施工方案及驗收資料進行復核并簽署意見。
3、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的報審程序
(1)、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向項目監理部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及費用清單,并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報項目監理部申請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預付款。
(2)、安全監理人員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應依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預付款支付申請,并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
(3)、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按其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經自檢合格后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清單,報項目監理部申請支付相關費用。
(4)、安全監理人員應依據合同的約定和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清單進行審查,對措施不落實的應發出監理指令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對已經落實的項目進行核準,并由負責造價控制的監理工程師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
(5)、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報建設單位。
4、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
(1)、當施工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迅速控制并保護現場,及時啟動安全救援應急預案,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發展和擴大,及時報告施工單位上級部門。
(2)、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會同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向施工單位了解事故情況,判斷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并向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根據現場情況下達監理通知或工程暫停令。
(3)、施工現場發生重傷事故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和安全生產補救措施。經監理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實施、安全監理人員應進行復查,并在《監理通知回復單》中簽署復查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4)、當現場發生傷亡或重大傷亡事故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向建立單位、建設單位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監理單位應指定本單位主管負責人進駐現場,組織安全監理人員配合有關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項目監理部按照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對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施工單位填報的《工程復工報審表》,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復查,由總監理工程師簽批。
(5)、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監理單位應立即收集整理與事故有關的安全監理資料,并分析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施工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
1、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內容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含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監理規劃(含安全監理方案)、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生產人員的崗位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崗位證書及審核資料;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審核資料,施工單位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項目應急救援預案和審核資料;安全監理專題會議紀要;關于安全施工的工作聯系單、監理通知及回復單、工程暫停令及復工審核資料;關于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問題的報告、處理意見等有關文件;安全監理日志。
2、安全監理資料的日常管理
安全監理資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收集及時、真實齊全、分類有序;安全監理資料應納入本項目監理部的工程監理資料管理,由安全監理人員審核后交資料員保管。安全監理資料應建立案卷,分類編目、編號,以便于跟蹤檢查;安全監理資料的收發、借閱應通過資料員履行手續。
3、安全監理資料的歸檔管理
安全監理檔案的驗收、移交和管理參照《建設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執行。
八、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控重點
1、安全管理(以現場記錄資料為準)
2、現場文明施工
3、安全生產
九、安全監理組織體系框圖
安全監理組織體系框圖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安全員:
第一項目部:
篇2:湖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試行規程(2008)
湖南省建設廳
湘建建〔20**〕72號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一條 為了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保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對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實施工程監理,必須遵守本規程。
第三條 建設工程監理委托合同應當包含安全生產監理內容,明確安全生產監理的權利和義務,并確定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理費用。
第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全面負責。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本單位監理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條文,督促工程項目監理機構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要求明確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在安全生產監理方面的各自職責。
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配備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監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具體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第五條 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監理的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制度、工地例會制度及
資料歸檔制度,并明確各項制度的責任人員。
第六條 工程監理單位及其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各施工準備階段,應當履行以下安全生產監理職責:
(一)在編制工程項目監理規劃時,明確安全生產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相應工作職責等。
(二)明確工程項目的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生產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來自:m.dewk.cn)、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并簽署審查意見。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高大模板及支撐系統、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是否按規定要求經過專家論證;
3.施工臨時用電方案設計及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冬暑、雨期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四)查驗施工單位擬在工程項目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相關證照和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五)檢查施工單位(包括分包單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六)審查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目錄、內容與工程項目實際情況是否相符,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防護保證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七)查驗工程項目所有施工單位(包括分包單位)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
(八)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九)審查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及各項手續。
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在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應當要求相關施工單位及時糾正和完善,沒有進行糾正和完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不得允許實施。
第七條 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各施工階段應當履行以下安全生產監理職責:
(一)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照審查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審查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防護保證措施是否得到落實。
(二)督促施工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按照規定內容組織專家論證,并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督促施工單位在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巡
視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控。
(三)審查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鋼管及扣件、漏電保護器、安全網等的檢測檢驗報告和進場驗收手續。參加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以及施工臨建設施的安裝驗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辦理相關設備設施的使用登記手續。
(四)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五)檢查施工單位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臺帳建立、檢查記錄、整改記錄情況;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動態管理情況。
(六)核查安全文防護明施工措施費用專款使用情況,并按規定簽署意見。
(七)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自查,對其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檢查自查記錄。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落實情況,包括其工作日志;檢查施工臨時用電、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運行維護記錄等。
(八)建立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隱患臺帳,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生產隱患,及時要求有關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整改驗收意見。
第八條 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對下列專項工程施工作業(含安裝、運行、拆卸)過程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對關鍵工序施工全過程的跟班檢查:
(一)基坑(槽)開挖與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2.5m(含2.5m)的基坑、1.5m(含1.5m)的基槽(溝);或基坑開挖深度未超過2.5m、基槽開挖深度未超過1.5m,但因地質水文條件或周邊環境復雜,需要對基坑(槽)進行支護和降水的基坑(槽);采用爆破方式開挖的基坑(槽)。
(二)人工挖孔樁;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四)物料提升設備(包括各類扒桿、卷揚機、井架等)、塔吊、施工電梯、架橋機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檢測、頂升、拆卸工程;各類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木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卸料平臺。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
(八)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建筑幕墻(含石材)的安裝工程;預應力結構張拉工程;隧道工程,圍堰工程,架橋工程;電梯、物料提升等特種設備安裝;網架、索膜及跨度超過5m的結構安裝;2.5m(含2.5m)以上邊坡的開挖、支護;較為復雜的線路、管道工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對施工安全可能有影響的工程。
工程項目監理應當參加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大件設備、結構吊裝就位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專家論證審查意見對專項工程施工方案進行修訂完善,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能允許實施。
第九條 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生產隱患應及時制止并書面通知有關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暫停施工令,并及時書面通報建設單位;有關單位拒不在限期內整改或者拒不暫停施工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及時書面報告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必要時,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條 工程項目安全生
產監理資料應明確專人進行管理和歸檔,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本規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審查、檢查、驗收等資料及處理結果;
(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單、暫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復驗收單,定期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及整改、回復、復查驗收記錄,對建設單位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書面報告備份材料;
(三)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監理每日巡查記錄或監理日志。
第十一條 工程監理單位及工程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理行為應當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督促監理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職責。
第十二條 工程監理單位及其工程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未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相關政策文件和本規程履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監理職責的,由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認定上報其不良行為記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第十三條 本規程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篇3:工程安全監理責任合同
安全監理責任合同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在 項目 工程監理服務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安全監理責任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支持乙方按條例要求對規定的施工安全實施監理。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施工單位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m.dewk.cn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3. 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明確各崗位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增強安全意識。
4.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要同步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乙方及其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6.乙方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 (單位全稱)(蓋章) 乙方:(單位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