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火災處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降低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火災事故擴大及控制火災蔓延,確保每位員工在火災發生時均能立即響應,各就其位,各盡其職,特制定本文件。
2.0職責
2.1安全主任全面負責火災事件的協調處理和指揮。
2.2應急分隊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工作、人員疏散、傷員救治、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工作。
2.3機電管理部負責對運行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工作(如事故電源的提供、保證消防電梯正常運行、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無線對講系統完好等)。
2.4消防中心負責火警廣播。
2.5公司每一位員工均參與緊急事件處理。
2.6財務部與行政辦負責損失理賠工作。
3.0資源的配備
3.1 人員的配備
3.1.1公司成立應急分隊,包括戰斗組、疏散組、設備保障組、急救組和后勤組組成,全面負責火災處理工作。
3.1.2應急分隊中現場滅火救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消防培訓。
3.1.3應急分隊其他成員必須接受過消防安全、急救等知識的培訓,掌握基本的火災處理技能。
3.2 設備設施的配備
3.2.1消防設備設施:監控系統、自動/手動報警系統、火災探測系統、消防噴淋系統、水幕系統、防火排煙系統、緊急廣播系統、滅火器、消火栓、防火卷簾、消防電梯,消防水泵、防火門、疏散指示燈和避難層等設施,并對這些應急消防設備進行定期測試、維保,以確保其在應急時能夠有效使用。
3.2.2管理處保安隊必須配備通訊器材(如對講機)和防護裝備。
3.2.3消防中心設立消防器材房,放置各類消防防護設施及急救藥品。
4.0 工作流程
4.1火災的類型包括(不局限于):雷擊起火、電器、電氣起火、爆炸起火、食堂起火、倉庫起火等。
4.2火災發現
4.2.1公司員工發現火災
a.如果火勢較小,應立即用相應的消防器材將火撲滅,同時報消防中心;
b.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應立即報消防中心或市119報警中心。
4.2.2業戶發現火災
a.業戶自行組織滅火并報消防中心;
b.業戶直撥"119"報火警。
4.2.3火災探測系統自動報警
4.3 火災確認
消防中心通過火災探測系統接到火警信號或接到報火警電話,立即通知值班室聯系就近的內保隊員在五分鐘內趕到現場確認:
a.如為誤報,內保隊員立即向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及時通知消防中心復位;
b.若火災已發生,隊員判定是否能夠滅火并同時利用電話、對講機等將情況報當值班長和消防中心,當值班長立即請示安全主任啟動應急分隊實施現場撲救和疏散等工作。
4.4滅火流程
4.4.1消防中心值班員根據確認結果,及時查看警鈴、風機、風閥等設備的運行狀態,從而確定設備是否啟動運行,確定是否聯系機電、工程人員(強電、弱電、給排水、電梯)到消防中心協助、迫降客梯等工作,同時利用緊急廣播通知"應急分隊"人員在指定位置集合。消防中心值班員根據著火層設備運行情況和圖文報警情況及時向安全主任匯報, 安全主任應立即向安全委員會上報。
4.4.2當值班長根據確認結果,要求門崗和車場值班員清除路障,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離開廣場,并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大廈,疏散組長在大廈外指揮交通,為消防隊的到場創造條件,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安全主任匯報情況。
4.4.3安全主任接到通知立即到消防中心了解情況:
a..火勢可以由應急分隊撲滅時,應立即組織應急分隊滅火,同時疏散火災現場附近的人員;
注意事項:
(1)、滅火時應急分隊隊員應著防火服、隔熱服、穿專用膠鞋、戴頭盔。
(2)、出水槍時要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以免水槍傷人。
(3)、火災現場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清除。
(4)、在未了解房內火勢情況時,不可斷然開門。
(5)、火災現場要保持冷靜,疏散人員要有秩序,以免慌亂造成踩死踩傷。
b.火勢過大,不能撲滅,消防中心立即撥"119"報警,同時應急分隊安排人員疏散工作。
c.業戶直撥"119"報警,應急工作程序同下。
4.4.4安全主任認為有必要進行消防廣播時,由消防中心立即向相關樓層發出火警通報,每隔三分鐘通報一次。
4.4.5應急分隊到達現場后,滅火組負責滅火,疏散組在現場指揮人員疏散,具體流程詳見緊急疏散流程。
4.4.6急救組負責搶救受傷人員。
4.4.7設備設施保障組負責設備事故電源、消防用水、防排煙系統及動力等正常運作,具體參見《設備設施應急處理作業指導書》。
4.4.8現場指揮接洽公安消防隊,應急分隊的所有組如滅火組、疏散組等均聽從其指揮和安排,并協作公安消防隊一起工作,直至火災的撲滅。 4.4.9對在火災發生中出現有人員傷亡情況時,由應急分隊的急救組立即進行搶救同時聯系就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4.4.10后勤組及時做好疏散人員的安置和清點工作(包括財產的清點),配合消防部門和業戶統計火災損失(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查火災原因,做好受災業戶的安撫工作,針對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4.4.11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由財務部進行損失理賠計算,并由行政辦按照有關規定,向社保局、保險公司等進行索賠。
5.0消防演習
消防中心負責安排消防人員的平時訓練外,還應定期組織消防演習,消防演習每間隔半年不少于一次。
6.0 事故報告
具體事故報告參見《事故報告和處理作業指導書》。
附件一:火災處理流程圖(見下頁) 火災處理流程圖
篇2:物業公司火災處理作業指導書
物業公司火災處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降低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火災事故擴大及控制火災蔓延,確保每位員工在火災發生時均能立即響應,各就其位,各盡其職,特制定本文件。
2.0職責
2.1安全主任全面負責火災事件的協調處理和指揮。
2.2應急分隊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工作、人員疏散、傷員救治、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工作。
2.3機電管理部負責對運行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工作(如事故電源的提供、保證消防電梯正常運行、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無線對講系統完好等)。
2.4消防中心負責火警廣播。
2.5公司每一位員工均參與緊急事件處理。
2.6財務部與行政辦負責損失理賠工作。
3.0資源的配備
3.1 人員的配備
3.1.1公司成立應急分隊,包括戰斗組、疏散組、設備保障組、急救組和后勤組組成,全面負責火災處理工作。
3.1.2應急分隊中現場滅火救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消防培訓。
3.1.3應急分隊其他成員必須接受過消防安全、急救等知識的培訓,掌握基本的火災處理技能。
3.2 設備設施的配備
3.2.1消防設備設施:監控系統、自動/手動報警系統、火災探測系統、消防噴淋系統、水幕系統、防火排煙系統、緊急廣播系統、滅火器、消火栓、防火卷簾、消防電梯,消防水泵、防火門、疏散指示燈和避難層等設施,并對這些應急消防設備進行定期測試、維保,以確保其在應急時能夠有效使用。
3.2.2管理處保安隊必須配備通訊器材(如對講機)和防護裝備。
3.2.3消防中心設立消防器材房,放置各類消防防護設施及急救藥品。
4.0 工作流程
4.1火災的類型包括(不局限于):雷擊起火、電器、電氣起火、爆炸起火、食堂起火、倉庫起火等。
4.2火災發現
4.2.1公司員工發現火災
a.如果火勢較小,應立即用相應的消防器材將火撲滅,同時報消防中心;
b.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應立即報消防中心或市119報警中心。
4.2.2業戶發現火災
a.業戶自行組織滅火并報消防中心;
b.業戶直撥"119"報火警。
4.2.3火災探測系統自動報警
4.3 火災確認
消防中心通過火災探測系統接到火警信號或接到報火警電話,立即通知值班室聯系就近的內保隊員在五分鐘內趕到現場確認:
a.如為誤報,內保隊員立即向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及時通知消防中心復位;
b.若火災已發生,隊員判定是否能夠滅火并同時利用電話、對講機等將情況報當值班長和消防中心,當值班長立即請示安全主任啟動應急分隊實施現場撲救和疏散等工作。
4.4滅火流程
4.4.1消防中心值班員根據確認結果,及時查看警鈴、風機、風閥等設備的運行狀態,從而確定設備是否啟動運行,確定是否聯系機電、工程人員(強電、弱電、給排水、電梯)到消防中心協助、迫降客梯等工作,同時利用緊急廣播通知"應急分隊"人員在指定位置集合。消防中心值班員根據著火層設備運行情況和圖文報警情況及時向安全主任匯報, 安全主任應立即向安全委員會上報。
4.4.2當值班長根據確認結果,要求門崗和車場值班員清除路障,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離開廣場,并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大廈,疏散組長在大廈外指揮交通,為消防隊的到場創造條件,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安全主任匯報情況。
4.4.3安全主任接到通知立即到消防中心了解情況:
a..火勢可以由應急分隊撲滅時,應立即組織應急分隊滅火,同時疏散火災現場附近的人員;
注意事項:
(1)、滅火時應急分隊隊員應著防火服、隔熱服、穿專用膠鞋、戴頭盔。
(2)、出水槍時要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以免水槍傷人。
(3)、火災現場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清除。
(4)、在未了解房內火勢情況時,不可斷然開門。
(5)、火災現場要保持冷靜,疏散人員要有秩序,以免慌亂造成踩死踩傷。
b.火勢過大,不能撲滅,消防中心立即撥"119"報警,同時應急分隊安排人員疏散工作。
c.業戶直撥"119"報警,應急工作程序同下。
4.4.4安全主任認為有必要進行消防廣播時,由消防中心立即向相關樓層發出火警通報,每隔三分鐘通報一次。
4.4.5應急分隊到達現場后,滅火組負責滅火,疏散組在現場指揮人員疏散,具體流程詳見緊急疏散流程。
4.4.6急救組負責搶救受傷人員。
4.4.7設備設施保障組負責設備事故電源、消防用水、防排煙系統及動力等正常運作,具體參見《設備設施應急處理作業指導書》。
4.4.8現場指揮接洽公安消防隊,應急分隊的所有組如滅火組、疏散組等均聽從其指揮和安排,并協作公安消防隊一起工作,直至火災的撲滅。
4.4.9對在火災發生中出現有人員傷亡情況時,由應急分隊的急救組立即進行搶救同時聯系就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4.4.10后勤組及時做好疏散人員的安置和清點工作(包括財產的清點),配合消防部門和業戶統計火災損失(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查火災原因,做好受災業戶的安撫工作,針對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4.11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由財務部進行損失理賠計算,并由行政辦按照有關規定,向社保局、保險公司等進行索賠。
5.0消防演習
消防中心負責安排消防人員的平時訓練外,還應定期組織消防演習,消防演習每間隔半年不少于一次。
6.0 事故報告
具體事故報告參見《事故報告和處理作業指導書》。
附件一:火災處理流程圖(見下頁)
火災處理流程圖
篇3:物業轄區火災事故處理作業指導書
物業轄區火災事故處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降低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火災事故擴大及控制火災蔓延,確保每位員工在火災發生時均能立即響應,各就其位,各盡其職。
2.0職責
2.1管理處主任全面負責火災事件的協調處理和指揮。
2.2應急分隊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工作、人員疏散、傷員救治。
2.3維修組負責對運行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工作(如事故電源的提供、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無線對講系統完好等)。
2.4消防中心負責火警通告。
2.5管理處每一位員工均參與緊急事件處理。
3.0資源的配備
3.1 人員的配備
3.1.1管理處成立應急分隊,全面負責初期火災處理工作。
3.1.2應急分隊中現場滅火救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消防培訓。
3.1.3應急分隊其他成員必須接受過消防安全、急救等知識的培訓,掌握基本的火災處理技能。
3.2設備設施的配備
3.2.1消防設備設施:監控系統、自動/手動報警系統、火災探測系統、消防噴淋系統、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泵等設施,并對這些應急消防設備進行定期測試、維保,以確保其在應急時能夠有效使用。
3.2.2管理處保安隊必須配備通訊器材(如對講機)和防護裝備。
3.2.3管理處應準備各類消防防護設施及急救藥品。
4.0工作流程
4.1火災的類型包括(不局限于):雷擊起火、電器、電氣起火、爆炸起火、倉庫起火等。
4.2火災發現
4.2.1管理處發現火災
4.2.1.1如果火勢較小,應立即用相應的消防器材將火撲滅,同時報告領班;
4.2.1.2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應立即報告領班。
4.2.2業主發現火災
4.2.2.1業主自行組織滅火并報消防中心;
4.2.2.2業主直撥"119"報火警。
4.3滅火流程
4.3.1值班領班接到巡邏隊員火災的報警后應立即啟動滅火方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報火警。
4.3.2 應立即通知管理處主任,主任應立即向公司安全主任匯報。并通知相鄰住戶。
4.3.3立即啟動應急分隊,通知所有應急分隊人員趕赴現場。
4.3.4通知一名巡邏隊員攜帶消防斧和撬杠趕赴著火現場將房屋的門窗撬開,給滅火人員創造有利條件。
4.3.5通知兩名巡邏著消防服并攜帶滅火器趕赴現場進行滅火。如果火式過大無法進入時則應等待應急分隊到場后再進入。
4.3.6 領班通知門崗人員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小區 。并通知清除路障。要求一名門崗隊人員在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
4.3.7應急分隊到場后向現場領班報告到場人數,并由現場領班講明火式大小后立即分工。
4.3.8戰斗組成員由組長帶領出水槍主攻滅火,再由兩支水槍保護相鄰房屋,防止火式蔓延,在滅火過程中所有成員要安全第一,確實無法撲救時,則應等待專業消防人員的到來。
4.3.9疏散組成員由組長帶領負責房屋內和周邊及圍觀人員的疏散工作,要注意在疏散過程中,如果煙霧過大應用濕毛巾捂住所疏散人員的口鼻并彎腰行走或爬行,以防煙霧中毒。將人員疏散到空曠安全地帶,并將人員數量作為統計,具體方案見《疏散作業指導書》
4.3.10設備保障組主要負責消防設施和通信工具的正常使用。
4.3.11急救組由組長帶領負責疏散下來和救出的人員的搶救工作,具體搶救方法措施見《急救處理作業指導書》
4.3.12后勤組及時做好疏散人員的安置和清點工作(包括財產的清點),配合消防部門和業戶統計火災損失(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查火災原因,做好受災業戶的安撫工作,針對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3.13現場指揮接洽公安消防隊,應急分隊的所有組如滅火組、疏散組等均聽從其指揮和安排,并協作公安消防隊一起工作,直至火災的撲滅。
4.4消防演習:消防演習每年不少于一次。
5.0火災處理流程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