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學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幫助解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突發原因造成暫時性家庭經濟困難,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z科技大學學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z科技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專科學生。
第二章 申請條件與補助標準
第四條 申請條件:
一、學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二、學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費用無保障;
三、學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經濟來源,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四、學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家庭經濟無力負擔;
五、其它特殊情況需要給予補助的學生。
第五條 補助標準:
一、受助學生的臨時困難補助總額原則不超過3000元。
二、如遇特殊情況,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六條 申請流程:
一、學生申請:學生填寫《z科技大學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說明申請理由、家庭經濟狀況以及獲得各類資助等情況,并將申請材料遞交學院年級輔導員;
二、學院年級輔導員初審:年級輔導員核實申請學生的基本情況;并將相關材料上報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三、學院審核: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審核、并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提出建議補助方案,簽字蓋章并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申請申請材料上報學生工作部(處);
四、學生工作部(處)審批:學生工作部(處)召開處務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并確定補助額度。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七條 學校資助中心負責發放補助款項發放。
第八條 臨時困難補助發放相關要求:
一、臨時困難補助為不定期補助,學生一旦因突發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即可向學院提出申請;
二、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一經發現情況不屬實,將立即取消并追回補助,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學生在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同時,應通過參加勤工助學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來解決生活、學習費用;
四、獲得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應積極主動地參加學校和學院,校區組織的志愿者活動。
第九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予補助:
一、學生家中發生變故不足以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二、單純為改善個人或家庭生活質量導致的臨時性生活困難;
三、生活鋪張浪費,購買高檔物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
篇2:幼兒園對學前班免除保教費和對困難幼兒生活費予以補助通知
幼兒園關于對學前班免除保教費和對困難幼兒生活費予以補助的通知
廣大幼兒家長:
我園是zz鎮唯一一所被市教育局批準注冊的正規幼兒園。根據國家關于對學前班減免保教費和對困難幼兒生活費給予補助政策精神,我園從20**年秋季起,每名幼兒每學年(兩學期)按700元標準予以減免,并對學前班困難家庭幼兒給予每名幼兒每學年(兩學期)750元標準補助。減免費和生活費補助發放花名冊將于幼兒園門口公示7日,請廣大家長監督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困難家庭條件:必須符合低保戶、單親家庭、父母有殘疾或長期患有疾病等,并由所在村或有關單位出具證明。來園辦理手續時,須持戶口本或身份證及復印件。請廣大家長相互轉告,并于周日來我園辦理相關手續。
**幼兒園(蓋章)
20**年12月**日
篇3: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完成情況自查報告
冠英中學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完成情況自查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根據上級《關于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和《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部分困難寄宿學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費政策,我校從實施該政策以來,認真貫徹執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工作。根據凱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認真對進兩年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管理和發放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本次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為規范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行為,對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均按上級文件貫徹落實,有配套資金文件。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評審、監督和公示制度,對獲得貧困寄宿生生活費的學生建立檔案,實行專人管理。
1、為切實抓好此項工作,學校成立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張鴻軍(校長)
副組長:楊秀平(總務主任)
成員:成員:王仁昌(報賬員)
石開國(工會主席)
宋光芝(班主任)
楊秀梅(班主任)
顧菊花(班主任)
萬元英(班主任)
吳壽美(班主任)
羅安美(班主任)
學校轄區各村村長(學校電話聯系了解情況)。
2、領導小組對此項工作進行全程管理,負責對全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發放和監督。
3、組織領導小組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有關政策法規,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4、通過全體教師大會,宣傳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體老師的認識水平,強化教師的法制意識,要求教師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這一惠民政策,讓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實并惠及民生。
二、實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補助人情況
兩年來,我校通過對這一政策進行了大力宣傳,宣傳資助政策,在校內和學生所在村、組張貼布告宣傳相關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每位教師都明白自身職責及其工作意義所在,因此在自身行為中都能按規定執行,沒有出現偏離。學校在校務公示欄上,將每個學期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人員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將學校舉報電話也進行公示,以便學校主動接受家長、社會各界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補助資金用于最困難的學生。沒有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補助資金的現象發生。
1、確定資助范圍和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并優先考慮以下幾類:
(1)孤兒、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的學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
(3)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5)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6)殘疾家庭子女、殘疾學生;
(7)家庭被鄉民政辦列為特困戶,持有特困證,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雙下崗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經濟絕對貧困,無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費用成員的子女。
(10)家庭經濟困難的留守兒童。
2、資助對象認定程序。
(1)公開資助信息。宣傳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資助申請。貧困家庭學生家長(監護人)填寫《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交村委會審核后上交學校。
(3)、評審及公示。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學生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并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的,評審小組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審核。
(4)、上報。學校根據公示無異議的受助學生名單,填寫好《貧困學生認定匯總表》上報。
(5)、資金發放。資金到位后,學校及時將補助資金足額發放,并履行好領款人簽字、班主任簽字等手續。
3、享受資助的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助的貧困家庭學生作出適當調整。
三、規范資金發放和管理,從行動上狠抓落實
在資金管中沒有截留、挪用、帽領等情況。我校的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都是經凱里市教育局下撥到我校賬戶,然后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學校按公示無異議的名單造冊,學生、班主任、校長簽字后再到教育局領取資金,按補助標準由班主任發放到學生手中。
四、20**年、20**年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情況如下:
20**年春季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在校學生總人數
寄宿生人數
申請補助人數
評審人數
核定人數
公示人數
授補助人數
補助金額(500元/人)
發放金額(500元/人)
資金到賬時間
20**-3-29
20**年秋季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在校學生總人數
寄宿生人數
申請補助人數
評審人數
核定人數
公示人數
授補助人數
補助金額(500元/人)
發放金額(500元/人)
資金到賬時間
20**-11-8
20**年秋季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提高部分)
核定人數
公示人數
授補助人數
補助金額(125元/人)
發放金額(125元/人)
資金到賬時間
20**-3-31
20**年春季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在校學生總人數
寄宿生人數
申請補助人數
評審人數
核定人數
公示人數
授補助人數
補助金額(500元/人)
發放金額(500元/人)
資金到賬時間
20**-7-4
20**年春季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提高部分)
在校學生總人數
寄宿生人數
申請補助人數
評審人數
核定人數
公示人數
授補助人數
補助金額(125元/人)
發放金額(125元/人)
資金到賬時間
20**-12-25
總之,我校在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上,由于我校組織得力,措施到位,對政策的明晰宣講和解讀,公開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項工作得以圓滿完成。今后,我們還將繼續努力,切實配合上級領導將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問題
1、貧困學生認定難度大。由于種種原因,學生不能如實說明家庭情況,班主任很難做到全面了解每一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工作中不易把握,所以在評審中,不能做到十分公平。
2、資助名額有限,致使少數貧困學生暫時不能享受資助。
3、由于有些家庭臨時有各種原因返貧的,還得不到及時解決。
4、由于學生有輟學、轉學等原因,所以中途有換人的現象。
5、由于資金有時不能及時到位,所以無法做到按月平均發放。
五、加強整改措施
1、加強領導小組工作,增強工作實效;
2、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家庭了解國家相關政策,使更多困難家庭的學生得到及時幫助。
資助工作是一項愛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學校將“關愛留守生,教師訪萬家”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全面覆蓋,深入到每一個學生家庭宣傳政策,全面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一如既往地嚴格執行政策,使資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子女,讓領導滿意、家長滿意。
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自查領導小組簽字:
組長:(校長)(簽字)
副組長:(總務主任)(簽字)
報帳員:(簽字)
成員:(簽字)
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