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學院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高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和“優秀輔導員(班主任)”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晉教政【20**】17號)和《關于組織評選20**年度山西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優秀輔導員(班主任)”和“優秀學生”的通知》(晉教政【20**】14號)文件精神,并結合《z科技大學學生獎勵條例(試行)》(校字【20**】38號)的相關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按照學生處統一要求,現將材料學院評選要求公布如下:
一、評選范圍
1、“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表彰范圍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表彰范圍為各級學生會、團組織和班委成員,原則上為校、學院學生會、團組織的主要成員;
3、“先進班集體”要求組建一年以上,已畢業的班集體不參加評選;
4、20**年度山西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的候選名單必須在20**/20**學年評選出的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中產生。
二、評選條件及名額
1、三好學生的評選條件
(1)思想進步,品德優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與同學融洽相處,有良好的心理品質,在本科(專科或研究生)階段德育考核均為優秀或有突出事跡,獲得過校級相應榮譽;
(2)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好學,刻苦鉆研,講究學習方法,注重學習效果,善于分析和解決問題,學業成績在年級前10%以內或專業成績特別突出;
(3)積極參加“陽光體育活動”和文娛活動,并在某一方面擅長,體育成績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80分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衛生習慣,所在宿舍在學院衛生檢查中無差評;
(4)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每學年參加社會公益服務時間不少于40小時;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科技創新能力,在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課外競賽、科技制作、文學創作、藝術表演、體育競賽等方面獲得省級以上榮譽;
(5)積極參與學院組織的人文素質報告、文體活動等。
2、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條件
“優秀學生干部”在達到“三好學生”評選條件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積極參與學校和班級民主管理,在學生會、共青團和學生社團中發揮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夠以身作則;
(2)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協調配合能力,作風民主,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積極組織開展各類校內校外教育活動,工作大膽創新,具有一定影響力;在本科(專科或研究生)階段獲得過校級相應榮譽;
(3)在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過程中充分發揮紐帶作用,為學校和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當好參謀和助手,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活動,每學年不少于60小時。
3、先進班集體的評選條件
(1)全班同學集體觀念強,有積極上進、團結互助、文明和諧、健康活潑的良好班風;班團干部政治堅定、團結合作、以身作則,有較強的凝聚力;
(2)班級有刻苦鉆研、嚴謹求實、奮發向上的優良學風,全班同學遵紀守法,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無安全事故發生,在校內班級綜合考評中名列前茅,在本科(專科或研究生)階段獲得過校級相應榮譽;
(3)全班同學在社會實踐、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務等活動中成績突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積極參加“陽光體育”活動,98%以上的學生能夠在校園參加一小時體育鍛煉,95%以上的學生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四、評選程序
1、宣傳部署
學院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評選工作,成立評選工作組,在學院網站和其它公開場合廣泛宣傳評選表彰工作相關事宜,公布評選條件、評選名額、評選辦法,動員廣大師生積極參與評選推薦工作。
2、民主推薦及公示
(1)學院根據學校預分配名額推薦候選名單。“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按1:2差額推薦,“先進班集體”按1:1等額推薦。
按照學院現有人數和班級數(不含20**級新生)我院具體推薦名額如下:
名稱
先進班集體
省三好
省優干
人數
1
4
2
(2)學院對所推薦的候選人(集體)名單在學院網站和其他公開場合公示3天,充分聽取師生意見,公示期滿無異議將所推薦的候選人(集體)名單報學生工作部(處)。
3、學校評審及公示
(1)由評審機構組織評委對各學院推薦的候選人(集體)進行評審。
“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評審分為兩個環節:第一環節材料審核--由評審機構組織評委對候選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照1:1.5比例評選出進入下一環節的人選;第二環節個人陳述--每位候選人進行3分鐘的個人陳述,由評審機構組織評委對候選人的個人陳述進行評審,按照1:1比例評選出20**年度山西省 “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學校推薦名單。
“先進班集體”由評審機構組織評委對候選人(集體)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評選出20**年度山西省 “先進班集體”學校推薦名單。
(2)學校對評選出的20**年度山西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推薦名單在學生工作網和學校其他公共場合公示7天,充分聽取師生意見,公示期滿無異議將所推薦的候選人(集體)名單報山西省教育廳。
五、申請材料及要求
各班有符合條件的同學將優秀個人和先進班集體事跡材料各一份(包括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交到團委李娜老師處,事跡材料要按照給定模板進行提交,字數在1500字以內,內容要突顯個人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亮點。截止時間20**年11月7日。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篇2:校級三好學生及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辦法
中學關于校級三好學生及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和辦法
一、三好學生條件
1、愛國愛校,要求進步,關心集體,團結同學,愛護公物,勞動積極,工作負責。
2、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zz中學一日常規》,有良好的個人道德素質,操行等第優,綜合素質評定總等第優。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講究衛生,學習成績優秀,七、八年級學生考查學科成績不低于良,體育成績不低于良,考試學科平均成績90分以上(期中沒有低于80分的學科),或考試學科成績均不低于85分。
4、九年級學生考查學科成績不低于良,體育成績不低于良,考試學科平均成績85分以上(期中沒有低于80分的學科)。
5、考查學科、考試學科的成績,第一學期以學期總評為依據,第二學期以學年總評為依據。
二、優秀學生干部
1、政治思想素質高,作風正派,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zz中學一日常規》,操行等第優,綜合素質評定總等第優。能協助班主任開展班級工作,在班內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2、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能積極主動參與班級的各種活動,顧全大局,工作出色,在學生中具有一定的威信。每班限報1人。
3、優秀學生干部可以從符合三好學生的班級團隊干部中產生。
三、評選辦法
1、三好學生要各方面全面衡量,堅持標準,寧缺勿濫。
2、優秀學生干部需通過班級學生的民意測驗,擇優推薦。
3、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弄虛作假。
4、班主任填寫好三好學生及優秀學生干部的呈報表,交教導處審核,經分管校長批準后表彰。
5、凡市級三好學生和市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推薦人選,必須從校級三好學生和校級優秀學生干部中產生。
篇3:某中學優秀團干部、團員評選制度
> 中學優秀團干部、團員評選制度為了加強團的自身建設,提高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質,表彰先進,樹立榜樣,鼓勵和激勵廣大團員青年積極進取,奮發成才,并推動我校校風與學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冊共青團員。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團員
1、積極要求進步,認真學習黨、團有關知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團的紀律,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團員注冊,履行團員義務和權利。
3、注重品德修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舉止文明,交往得體。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5、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學習刻苦認真,成績優秀。
6、積極參加校園各項活動,在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7、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青年志愿者活動。崇尚科學,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8、積極參加班級工作,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模范作用強。
9、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在團的組織和宣傳教育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二)優秀團干部
1、符合優秀團員的全部評選要求。
2、熱愛本職工作,以身作則,能夠帶領和組織團員青年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注意了解和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情況,及時反映和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并能主動進行疏導教育工作。
4、堅持原則,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在團員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號召力。
三、評選程序
1、評選工作要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優秀團員”、“優秀團干”每學期評選一次。
2、各團支部要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做好評選工作,并及時將人選名單上報校團委。
3、各班團支部上報人選經校團委審核后,在全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3天,學生對初選結果如有異議或意見,可向校團委提出,校團委對同學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的取消其評選資格。
4、在推薦的校優秀團員中,擇優選送上級團組織表彰(名額視當年上級團組織分配名額而定)。
5、校團委將公示后的優秀團員名單及材料存檔備案。
四、表彰辦法
1、評選出的優秀團干、團員填寫《優秀團干申報表》、《優秀團員申報表》,由校團委進行表彰獎勵。
2、獲獎者在獲獎名單公布一年內受到國家法律法規或校規校紀處分者,將取消稱號,并追回證書。
五、本評選辦法由校團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