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醫學院實習教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習是教學過程的關鍵環節,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過程。根據國家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基地管理暫行規定》(教高〔1992〕8號)、《本科醫學教育標準-臨床醫學專業》(教高〔20**〕9號)和《教育部關于狠抓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的通知》(教高函〔20**〕8號)等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完善我校的實習教學管理工作,提高實踐教學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目的與要求
第二條 實習目的
(一)熟悉本專業的工作性質,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不斷增強綜合素質;
(二)鞏固和深化所學理論知識,培養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工作作風,幫助學生向職業人過渡奠定扎實的基礎;
(三)掌握本專業基本工作內容、方法和專業技能,通過實踐不斷增強自主學習與獨立思考、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三條 實習要求
(一)實習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實踐教學基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所在實習單位的工作和學習活動,培養無私奉獻的精神,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實習學生要有強烈的求知欲,要有主動學習精神和創新意識,爭取在有限的時間內獲得更多知識,掌握扎實的專業技能;
(三)實習學生必須尊重指導教師,虛心學習,自覺培養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團結協作、勤奮刻苦的優良作風;
(四)各實踐教學基地要把實習教學列為本單位的重要工作內容,落實和安排好實習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加強管理,確保實習工作的順利完成;
(五)帶教教師應具有較強的教學意識和責任感,為人師表,言傳身教,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切實做好實習學生的思想和業務指導,從嚴要求,保證實習教學質量。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實習工作在分管教學校長領導下,實行學校、二級學院、實踐教學基地分級管理。
第五條 教務處職責:
(一)制定(修訂)實習教學工作相關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全校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和使用;
(三)制定實踐教學過程各環節質量標準并監督實施;
(四)審核實習教學計劃和實習大綱;
(五)檢查實習教學工作;
(六)匯總、分析全校實踐教學基地的教學狀態數據。
第六條 學校相關部(處)職責:
(一)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為實習生印制并提供實習大綱、實習計劃和學生實習鑒定書等實習教學資料;
(二)黨委武裝部、保衛部(處)負責協調處理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安全保衛方面的問題;
(三)計劃財務處負責預借和審核報銷學生實習費、實習交通費及實習教學差旅費等有關經費;
(四)后勤管理處負責保障實習教學用車,負責安排新老實習生進點返校時的運輸用車及住宿,安排部分實習生(實習期間在天回校區和新都校區住宿的學生)的住宿;
(五)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督導各二級學院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牽頭處理學生實習期間發生的醫療事故、人身傷害等其他事故;審批由二級學院上報的違規違紀實習學生的處理意見,并及時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相關制度及審批程序見學生工作部(處)有關規定)。
第七條 二級學院職責:
(一)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編寫或修訂本二級學院各專業的實習大綱,制定實習考核辦法與實習鑒定書,經教務處審核后組織實施;
(二)二級學院應指定專人專職(或兼職)負責實習教學基地的教學管理。并負責制定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標準及基地遴選、評估方案和指標體系,具體實施四年一次的實踐教學基地評估;
(三)根據教務處提供的實習基地分配方案,制定實習學生分配計劃并完成實習分配,選拔培訓實習學生骨干;
(四)做好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就業創業指導等工作,關心實習學生生活,協助解決實習學生學習、生活上的問題;
(五)做好實習教學考核工作;
(六)定期組織召開實習教學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教學質量;
(七)負責實踐教學基地師資培訓工作,建設高素質的實習指導教師隊伍;
(八)建立實習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做好實習教學過程管理,匯總各實踐教學基地的教學情況,評價實習教學質量;
(九)負責采集各實踐教學基地的教學基本狀態數據;
(十)需完成畢業論文的專業,二級學院負責做好實習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臨床類教學基地職責:
(一)實習教學是醫院的重要工作之一,應納入醫院議事日程,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開展。把實習學生作為醫院的成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培養。應由醫院分管教學院長領導下的教學管理部門直接負責實習具體工作;
(二)根據實習教學需要加強師資、教學條件以及學生生活基本設施的投入,重視專業技能培養,保證實習教學質量;
(三)依據學校相關專業實習教學計劃、實習大綱,安排、落實好實習教學任務,盡量收治完成實習大綱規定教學任務所需要的實習病種,建設相應的技能訓練場地和設施;
(四)有計劃地組織好病例(案例)討論、專題講座等各類教學活動,不斷改革教學方法,提高實習教學質量;
(五)定期召開師生教學座談會,廣泛聽取教師和實習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交流教學經驗,促進教學相長;
(六)負責成立教學督導組,定期開展教學檢查,落實同行評教和學生評教制度;
(七)做好學生的崗前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和學校請假銷假規定。對嚴重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并將處理意見報學生所在二級學院;
(九)參加學校及有關二級學院組織的教學檢查、師資培訓、教學考核及其他教學活動。
第九條 非臨床類教學基地職責:
(一)應有教學管理部門或專人負責實習教學管理工作;
(二)按照實習必備條件,做好實習學生的教學和生活安排;
(三)按照實習計劃安排、落實具體實習教學工作,及時解決實習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配合二級學院做好實習學生的各項考核、檢查與管理,保證實習教學質量;
(五)做好學生的崗前教育、安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六)及時與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溝通交流實習學生學習、工作和生活等情況,原則上每月至少一次。
第四章 帶教教師管理
第十條 帶教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
(二)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學科帶頭人可適當放寬;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具有較強的教學意識和責任感;
(四)專業知識扎實,實踐操作規范、熟練,教學內容熟悉,教學經驗豐富;
(五)掌握示教、講解、講座、討論等多種教學方式,能熟練利用多媒體教學等現代教學手段。
第十一條 帶教教師職責:
(一)做好入科教育,負責向實習學生介紹實習的注意事項、具體安排及要求;
(二)嚴格教學要求,注重培養學生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思維和綜合能力。按照本科室(部門)實習教學具體安排,檢查、修改和審簽實習學生書寫的各種文書,指導學生實踐操作;
(三)做好病例(案例)討論、專題講座等教學活動;
(四)教書育人,關心學生的思想進步,加強職業素養的培養。定期向科室(部門)領導反映學生的實習情況;
(五)實習結束前,認真、及時、客觀地填寫學生的實習評語,評定實習成績,并配合二級學院做好實習考核工作;
(六)接受學校、二級學院、實踐教學基地的各類教學相關考評,積極吸納反饋意見,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第五章 實習教學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 嚴格按照實習教學大綱要求安排實習教學內容,開展實習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承擔實習教學任務的各單位應保障各項準備工作及時到位,嚴格執行試講、示教制度。
第十四條 承擔實習教學任務的各單位應加強規章制度建設與執行,保證實習教學安全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二級學院應定期組織實習教學檢查。教學檢查小組由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本二級學院教學管理人員組成。教學檢查時間、內容和方法由二級學院根據專業教學要求與特點自行擬定。
第十六條 實習學生應按照實習大綱、實習教學計劃的要求全面完成規定的實習項目。
第十七條 實習學生應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工作和學習,認真做好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或實習總結。具體要求如下:
(一)實習學生對門診病人應耐心、細致,認真作好病情記錄;病房實習,每個學生應認真管好自己的病人;新病人入院后,應立即進行詢問病史和查體,并及時完成住院病歷等醫療文書書寫;對危重病人立即書寫病歷,認真填寫醫療記錄,開出醫囑,并主動交帶教老師修改和審簽;
(二)實習學生應主動書寫醫療文件并記錄有關資料:各種檢查申請單、會診申請單、轉院或轉科記錄、交接班記錄、各種醫囑、搶救記錄、死亡記錄、術前術后小結、階段小結等。所有記錄文字必須工整、準確、無涂改。對老師修改較多的醫療文書,學生應重新書寫;
(三)積極參加教學查房、教學講座、科室會診、疑難病例和死亡病例討論等教學活動。如屬自己所管的病人,應充分作好準備,詳細掌握病歷資料,積極發言。請其他科室會診時,應主動匯報病情,陪同會診醫師診視病人,詳細作好有關記錄;
(四)臨床科室的實習學生(尤其是臨床醫學專業學生)應至少提前15分鐘上班,做好預查房工作,在上級醫師查房時,應準確匯報病人的病情,主動回答老師提問,并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
(五)鄰醫類及非醫類專業要求參照各專業實習大綱和實習教學計劃。
第十八條 實習期間實習學生無寒暑假、無固定節假日,按所在實踐教學基地(實習單位)時間作息。需要離開駐地者,必須按照《成都醫學院學生請銷假管理規定》文件要求,履行請銷假手續后方可離開,并按期返回銷假。
第十九條 實習期間報考研究生,可持有效證明材料提出請假1~3周脫產就地復習的申請。請假占用實習計劃的機動時間,包含考試、復試、周末、節假日及路途往返時間,由基地教學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安排審批。
(一)實習學生須憑研究生入學報名表或考試準考證等有效證件,向所在基地提出書面請假申請,辦理請假手續,并按期銷假;
(二)請假時間若大于實習計劃的機動時間,銷假后應利用節假日補實習;
(三)若申請考研假期又無故不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者,一經查實則取消該同學本輪轉(本科室)實習成績,并予以相應處理。
第二十條 實習期間參加雙選會、面試、公招考試和試用等情況,應出示書面通知或打印網上招考或面試通知,向所在基地提出書面申請,由基地教學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安排審批,請假時間累計不超過十天。
第二十一條 請假或無故不參加實習時間累計超過科室實習時間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或在單個科室實習期間,抽查考勤無故未到崗三次以上的學生,不能參加該輪轉出科考試,須重新實習后,方可參加出科考試。
第二十二條 實習結束,實習組長負責收齊實習鑒定書,并交到基地教學管理部門,經實習單位領導審查、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各二級學院審核。
第二十三條 在教務處統籌下,二級學院負責定期開展實踐教學基地評估。
第六章 實習成績評定
第二十四條 實習教學環節的考核應以考查學生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為主,各二級學院可根據不同專業、不同階段的具體情況,制定符合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和實習教學目的的考核方案。
第二十五條 實習期間按輪轉進行出科(部門)考核,含理論考核和技能考核兩部分,具體按照《成都醫學院實習生出科考核規范》開展。
第二十六條 實習學生在完成科室(部門)實習時,填寫實習鑒定書的自我鑒定內容,送交帶教老師審核。實習科室(部門)根據學生出科理論考試與技能考核成績,結合學生日常表現、醫德醫風、工作能力、溝通能力等,及時填寫科室(部門)鑒定意見,并對學生鑒定書所填寫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核與確認。實習學生在完成實習任務返校前,實習教學基地要對實習學生的思想道德、組織紀律、學習態度、實習狀況與效果、教師與學生評價等方面進行綜合鑒定。實習生返校后,由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審核學生實習任務完成情況,對實習合格者給予簽署“畢業實習鑒定意見”。凡有科室鑒定、實習教學基地鑒定、學校鑒定任何一方不予鑒定或鑒定為不合格者,責令其補實習,合格后再予鑒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醫學實習大學生教學管理制度
> 臨床醫學實習大學生教學管理制度為了加強臨床醫學實習的大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良好的環境中很好地完成學習任務,促使帶教老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保證教學改革得以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在醫療業務科的領導下設立醫院教研室及科室教研室,具體負責教學和學生的日常工作,醫院安排多名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兼職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帶教老師)具體負責學生教務工作。
2.進住醫院的學生組織領導,一方面仍由學校的學生管理部門負責,另一方面歸醫院的業務科負責。
3.在教學過程中遇有重要工作,較大活動或疑難問題,醫院的管理部門應及時與學校的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做好各項工作,出現的突發事情和意外情況,醫院負責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通報。
4.學生要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學生手冊的要求,學生請病、事假也應遵守醫院的相關制度,請假三天(含三天)由指導老師批準,四天至一周(含一周)由指導老師審批并報業務科批準,一周以上回學校請假。
休息日或雙休日回家(非當地學生)或離開市區外出游玩,均需向指導老師辦理登記手續。外出游玩必須二人以上結伴同行,違者按曠課處理。
5.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學生在科室的考勤由科室帶教干事處理。
6.學生在醫院的學習、生活及其他各項活動應講究禮貌,尊重老師,尊重同學,注意醫德醫風,培養對病人的愛心、細心、關心,努力使自己成為有用人才。
篇3:人民醫院實習學生教學管理規定
人民醫院實習學生的教學管理規定
一、凡接受實習生的科室,應指定一名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擔任,帶教老師,負責管理,制定實習計劃,組織實施完成教學大綱。
二、臨床實習生必須參加各級醫師、護理查房,結合病員病例進行實踐教學,并隨時向實習生提問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據實習大綱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專題、專業講座和教學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實習生必須按時完成住院病員的住院病歷和各種觀察記錄,帶教老師應認真檢查修改病歷并指導學生進行各項技術操作。
五、實習生應嚴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內由科批準,三天以上須有所在院校正式函電證明,實習學生本人的請假函電一律不準假。
六、各科室對實習生要嚴格要求,實習結束時,認真做好實習鑒定,并征求實習生對教學工作的改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