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學院
關于開展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試點工作的通知
學院各專業管理老師:
為促進開放教育內涵建設和教學基本建設,發揮獎學金試點工作對教學、管理和服務的推動作用,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電大的凝聚力和學生的歸屬感。根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電校學〔20**〕1號)、《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暨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希望的田野”獎學金試點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對20**年度獎學金試點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1、中央電大開放教育各專業在讀學生。
2、截至20**年3月1日,已修滿本專業畢業最低學分,進入畢業審核階段的學生不在獎勵范圍之內。
二、獎學金來源及獎勵標準
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由中央電大專項撥款。獎勵標準為每人1000元。
三、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品德優良,行為規范。
(2)學習目的明確,勤奮努力,積極進取,努力提高利用各種遠程教育資源進行自主學習的能力。
(3)原則上要求入學滿一年,并且已修完40%以上本專業課程學分。已經獲得過中央電大獎學金的學生再次申請獎學金時,需在原基礎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學分。
(4)開放教育在讀學生已修統設必修課程平均成績不低于70分,其他課程平均成績不低于65分。
2.除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積極參加學校教學、社會實踐等活動,學習中善于合作、樂于助人,獲得所在學校的相應獎勵。
(2)克服工學矛盾,學以致用,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成績,在讀期間(入學后)獲得所在單位的相關獎勵。
四、推薦名額
1.學院推薦上報名額14名,開放教育本、專科專業管理老師按評選條件擇優推薦(不限名額)
2.開放教育在讀學生個人根據獎學金申請條件,填寫《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申請表》,向專業管理老師提出書面申請。
3.學院組成評審小組,對各專業上報的評選材料進行評審,等額確定推薦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后上報重慶電大。
五、報送紙質材料
1.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申請表(附表1,基本信息應準確無誤,申請理由要詳實,申請人簽名需手寫)。
2.獎學金候選人的一張1寸彩色證件照片(貼在申請表的照片位置)。
3.獎學金候選人在讀期間所獲獎勵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時間安排
1.各專業管理老師20**年5月23日(周三)前向教務教學科提交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材料。
2.學院20**年5月30日前對獎學金申請人組織評審并公示候選人名單。
3.學院20**年6月10日前向重慶電大提交獎學金候選人名單及材料。
4.重慶電大于組織評審后向中央電大提交獎學金候選人名單及材料。
5.20**年9月底完成獎學金和獲獎證書發放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請各專業管理老師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評選程序,廣泛宣傳,推薦優秀,保證上報資料、數據的準確真實,做好初評工作。
2.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范上報評選材料。逾期不報的專業按自動棄權處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石橋鋪科園一路9號
郵政編碼:400039
聯系電話:(023)89313479
附: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申請表
開放教育學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表1:20**年度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獎學金申請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此處貼1寸彩色
證件照片
籍貫
民族
政治面貌
教學點
本/專科
專業
學號
入學時間
工作單位
職務/職稱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工作簡歷和大專及以上學習經歷
對照獎學金申請條件簡述申請理由(可從以下四個方面闡述,不少于300字,可加附頁):
一、在電大學習情況
1.學習過程(如個人學習過程事例、學習方法以及克服學習困難的經歷等)
2.學習成績(包括在校期間的成績、排名等)
3.其他方面的表現(如擔任學生干部情況、參加學校活動、社會實踐等)
二、工作和社會活動情況
1.工作情況(包括學以致用、工作所獲成績和獎勵等)
2.社會活動(包括參加社會活動情況和所獲社會獎勵等)
三、電大學習體會和收獲
1.學習體會(如學習感受和學習心得等)
2.學習收獲(如電大學習對個人能力提升、職業發展和人際交往的幫助等)
四、對獎學金的認識及未來努力方向
1.對獎學金的認識和理解
2.未來電大學習中的計劃、展望等。
電大在讀期間獲獎情況(按時間順序填寫,并與提交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對應)
以上內容由申請人本人如實填寫。
申請人簽名:*年*月*日
教學點初審意見:
負責人簽名:
(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省級電大評審意見(包括公示情況):
省級電大主管校領導簽名:
(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中央電大終審意見:
(公章)*年*月*日
篇2:校長在獎學金頒獎大會上講話
校長在獎學金頒獎大會上的講話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今天,我校在這里隆重舉行zz石油化工大學20**年中國石油獎學金頒獎大會。我代表學校向不辭辛苦、不顧繁忙工作,親臨頒獎大會的中石油撫順石化分公司*1經理和人力資源處*2處長等各位領導表示熱烈歡迎和衷心感謝!向致力于發展祖國高教事業的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及領導致以崇高和誠摯的敬意。
眾所周知,事業輝煌、舉世聞名的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在加強校企友好合作,推動企業和高校交流與人才培養,擴大中國石油在高等院校和社會影響,以及激勵在校學生勤奮習、全面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功績,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贊譽,并集聚了一大批優秀畢業生服務于該公司的所屬企業,為中國石油的騰飛建功立業。
目前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已在國內18所高等院校設立了中國石油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在我校的設立,受到了全校廣大師生的重視和歡迎,我校作為中國石油獎學金的簽約大學倍受鼓舞和激勵。今年我校已經是第三次評選中國石油獎學金。
為認真搞好本次評選工作,我校根據和中石油集團公司簽訂的《中國石油獎學金協議書》內容,制訂了《zz石油化工大學20**年度中國石油獎學金評定辦法》,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櫥窗和學生工作網站,宣傳中國石油獎學金的評審條件。全校11個學院認真組織了評選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自下而上的推薦、評選、審核和公示,最后學校確定了35名同學為本次中國石油獎學金優秀生獎勵人選和勵志生獎勵人選。
在本次推薦的35名學生中,有研究生2人,本科生33人。他們當中,有黨員21人,占被推薦學生80%;有省優秀三好學生5人,省優秀學生干部1人,校級三好學生20人,其中13人為校優秀三好學生,占被推薦學生74%;有獲國家獎學金學生2人,獲中石化獎學金學生1人,獲校級獎學金達110余人次,并有1人獲得西安航空發動機集團公司科技進步三等獎。
在本次推薦的優秀生人選中有不少同學的事跡非常感人,如曾擔任院學生會主席、學生黨支部副書記、班級團支部書記、zz省優秀三好學生的外國語學院市場營銷(對歐美貿易)專業20**級尚丹鳳同學,在高中時就光榮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她學習刻苦認真,成績優異,前六個學期平均成績達到85分以上,一次性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在擔任院學生會主席期間,她積極認真組織全院同學開展各種學團活動,成功組織了“校外文歌曲大賽”“英語俱樂部”等大型活動。又如機械工程學院金屬材料工程專業20**級李先聚同學,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多次獲得各類獎學金,一次性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六個學期專業總排名第一,曾被學校評為 “學習優秀十佳標兵”和zz省“優秀三好學生”,光榮入黨,并在學校“求知杯”英語競賽中獲“特等獎”,還獲得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zz省“三等獎”。
由于高校收費制度改革以及我校地理位置和行業的特點,我校的特困生人數逐年增長,他們有的家在收入很低的貧困地區,有的家在農村,父母患病僅靠幾畝薄地維持生計,有的家庭人口多、收入少,同時供幾個孩子讀書,有的學生父親去世,母親又喪失勞動能力。即使是面對這種情況,他們依舊保持名列前茅的學習成績。如勵志獎獲得者李艷敏是石油化工學院環境科學專業20**級學生(俄語),來自內蒙古偏遠貧困的小村莊,父親雙腿失去行走能力,由于貧困姐弟三人弟弟中途輟學,20**年姐妹雙雙考上大學,全家人生活只能靠母親一人支撐,但這并沒有打消該同學的強烈進取心,20**年她順利通過國家俄語四級水平考試,各門成績平均86分,專業排名第一,她還擔任學院學生會科技部副部長,積極組織同學們開展各種形式的課外科技活動,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
此次獲獎的35名同學是我校學風建設的優秀體現者,是我校特困學生的杰出代表,是全校學生學習的楷模。我校衷心感謝中國石油獎學金為我校學風建設注入的強勁東風,真誠希望中國石油獎學金在學校培養高素質、創新型人才過程中發揮的更大的激勵作用,衷心祝愿zz石油化工大學和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和中石油撫順石化分公司的合作之路越走越寬、結出累累的豐碩成果。
希望全體獲獎同學不辜負中國石油集團公司的殷切期望,再接再厲、戒驕戒躁、發奮學習、立志成才,爭取以更大的進步和更加優異的成績,回報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及所有關心你們學業和成長的人們!
再次衷心感謝中石油撫順石化分公司多年來對我校教育事業的親切關懷和厚愛,誠摯希望貴公司領導一如既往地對我校人才培養工作給予大力支持。最后衷心祝愿中國石油集團公司欣欣向榮、蒸蒸日上!衷心祝愿中石油撫順石化分公司事業騰飛、再鑄輝煌!
謝謝大家!
篇3:理工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理工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進一步適應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促進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立志成才,根據教育部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校院兩級大學生教育管理實際,制定本評選辦法。
一、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優良,表現良好;
2.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成績較好;
3.關心集體,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文體活動,體育鍛煉達標。
(二)其他條件
1.英語未通過四級(英語專業專四、藝術專業三級)者或所修課程有一科不及格者,降低一檔評定獎學金;
2.有一學期的德育成績在 70 分以下者,不得參評獎學金;
3.學生試讀期間和休學期間,不能享受獎學金;
4.受處分期內,不得參評獎學金。
二、獎學金類別、比例和金額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特等:每人每年 22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1%評定;
一等:每人每年 14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5%評定;
二等:每人每年 10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9%評定;
三等:每人每年 6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18%評定。
畢業生獎學金標準按照特等 1100 元、一等 700 元、二等 500 元、三等 300 元評定,比例不變。
卓越班獎學金比例按照特等 2%、一等 10%、二等 18%、三等36%評定,標準不變。
(二)單項獎學金
1.學習科技競賽獎:在校級以上(不含校級)學習科技競賽中獲獎者,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具備 CN 或 ISSN 刊號)上發表論文者,可獲學習科技競賽獎,獎勵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注:若競賽設有特等獎,則獲得特等獎者,在各類別一等獎的基礎上增加 500 元;論文、藝術類作品只發表但沒有評獎者,可獲紀念獎。)
2.文藝活動優秀獎:積極參加文藝活動,在校級以上(不含校級)文藝比賽中獲獎,可獲文藝活動優秀獎,獎勵 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注:若比賽設有特等獎,則獲得特等獎者,在各類別一等獎的基礎上增加 500 元。)
3.體育競賽獎:參加國家、省(部)級運動會單項比賽獲前八名者,可獲體育競賽獎,獎勵 100-20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注:獲運動會單項比賽第四至第八名者,可獲紀念獎。)
4.社會實踐獎: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寫出有價值的調查報告,或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受到省級以上(含省級)表彰獎勵者,可獲社會實踐獎,獎勵 100-2000 元。
5.精神文明獎: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見義勇為者,在保護國家財產方面表現突出并產生一定社會影響者,可獲精神文明獎(學校已獎勵者不再申報),視其影響大小獎勵 100-2000 元。
6.國防獎學金: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主動報名應征入伍,攜筆從戎,圓滿完成服役任務,在恢復學籍后當學年可獲得“國防獎學金”500 元;在服兵役期間獲得一、二、三等功的學生可再分別獲得 1000 元、800 元、500 元獎勵。
7.創新獎: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績顯著,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參加重大科研項目,作出較大貢獻;獲得專利;在技術上有較重要的革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具有重要的應用前景;可獲創新獎,獎勵 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8.創業獎:具有創新創業精神與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聲譽,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創業項目運行良好;在各類創業大賽取得優異成績;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產品或服務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可獲創新獎,獎勵 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9.援疆、援藏畢業生獎學金
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援疆、援藏的非本地生源畢業生(新疆、西藏生源除外),學校給與一次性獎勵 5000 元。
10.管理人才獎:在組織各類學生活動、群體活動及學生管理等社會工作中有出色成績者(按不超過參評獎學金學生總數的 1% 評定,學校已表彰獎勵者不再申報),獎勵 200 元。
單項獎學金(除管理人才獎外)均須憑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具備 CN 或 ISSN 刊號)上發表的論文、調查報告或獎勵證書申報。同類單項獎學金原則上不重復獎勵,只按獎金最高項進行獎勵。獲獎時間以證書、表彰文件或刊物發行時間為準,以上一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為一個周期。
三、附則
1.轉專業學生在原學院參加獎學金評選。
2.獎學金評選結果必須向學生公布,學生可在公布后一周內向班主任、輔導員查詢。學生對存在異議的評選結果可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由學院一周內組織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告知申訴人。
3.獎學金評選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實施細則由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制訂、解釋、執行與修訂。
4.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在籍本科生。
5.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6.本辦法自 20**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相符的,以本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