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機電設備設施環境要求管理規定
7.1 目的
滿足機電設備設施使用條件,延長設備設施的使用期。
7.2 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工程部設備設施房。
7.3 內容
7.3.1 保持設備房內干凈整潔,專用工具、備件擺放整齊有序。
7.3.2 所有設備房應有2次/月清潔衛生,做到干爽、不濕滑、無雜物等。各箱柜內無灰塵、油漬、結碳等。
7.3.3 照明燈光穩定,有足夠的高度。經常檢查備用照明工具,確保齊備良好。
7.3.4 機房內應通風良好,門窗開啟靈活,防小動物設施完好。
7.3.5 確保輔助設備運行良好,保持適當環境溫度。
篇2:某幼兒園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要求
幼兒園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要求
1、幼兒園要聘請鎮派出所所長為法制副校長、校外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各類法制講座,開展“警校共育”活動。
2、幼兒園要同派出所建立警民協作聯系制度,邀請民警協助學校作好法制教育、幫教工作。
3、幼兒園要配合派出所清理學校校園周邊環境整理。
4、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5、每周五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6、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篇3:(中學)食堂環境衛生設施要求
> 中學(學校)食堂環境衛生設施要求一、學校食堂應建在周邊25米內沒有有毒、有害作業點及廁所、垃圾堆等青害昆蟲孳生條件的地方。
二、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相對獨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除緊挨灶臺的墻壁必須全部加蓋瓷磚外,其余墻壁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消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灶臺、操作臺應全部加蓋瓷磚。
四、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必須配有防鼠、防蠅、防塵“三防”設施(紗窗、紗門,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食品蒸煮、烹調間必須安裝有通風、排煙裝置和污水排放設施,食品切配間必須配備存放廢棄物的設施,食品出售場所必須安裝紫外線消毒燈,進行空氣消毒。
五、食堂必須設立專門的從業人員更衣室,并在食品切配間、食品蒸煮、烹調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設立洗手處。
六、食堂必須根據實際需要配足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并加蓋瓷磚;配足貨架用于盛放食品用具、容器;配備消毒柜,無法配備消毒柜的,必須配備足夠的櫥柜,用于學生餐具消毒后的保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