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聯盛郭家山煤業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
頂板管理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頂板管理,保持我礦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發展的良好態勢,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經研究,特制定如下頂板管理規定:
一、組織機構:
1、為確保本規定的嚴格執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本規定的執行情況。
組長:岳振輝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技術科,由高明亮負責頂板管理的具體事宜。
二、管理制度
1、頂板小組每月對全礦井下各采掘面進行一次全面頂板檢查,解決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預測、布置頂板管理重點,并做好會議記錄。所有小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確因有事不能參加的,要向頂板小組組長請假并說明原因,且必須安排副職參加。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遲到者罰款50元。
2、實行頂板質量獎懲管理制度,頂板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區隊進行考核,對能按隱患整改通知單及時整改且不出現頂板事故的區隊,獎勵500元;對不能按要求進行整改但沒有頂板事故的,頂板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評結果罰款200元;對出現頂板事故的區隊,頂板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罰款1000-5000元。
3、各施工隊每天要對所管轄區域的頂板進行一次分析。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并匯報礦有關領導和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4、各單位要明確領導責任,獎罰要落實到人。
三、頂板管理規定
(一)技術管理規定
1、在編制采掘作業規程前,地測科必須提供可靠的地質說明書。
2、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須編制符合本實際情況的作業規程。如遇情況變化,必須及時編制補充措施,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貫徹學習。
3、支護設計必須依據工作面頂底板情況及礦壓觀測資料進行計算,并根據工作面支護強度的計算,合理確定工作面支架工作阻力、兩順槽超前支護形式及機頭支護形式。
4、要加強工作面液壓支架及兩順槽單體支柱管理,綜采支架初撐力不小于24MPa,單體液壓支柱不小于11.5MPa。
5、所有掘進工作面,臨時支護都必須使用前探梁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二)采煤工作面頂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兩順槽超前支護必須保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施工地點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開工。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在入井前必須逐跟進行壓力實驗;在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后的支柱必須進行壓力實驗,方可投入使用。
2、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液壓支架必須接頂,初撐力達到設計要求(不低于24Mpa),兩順槽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必須支設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超前支護的單體液壓支柱間排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不得小于11.5MPa;兩順槽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20m。
3、工作面支架必須編號,不準竄、漏液現象。支護強度必須達到設計的支護強度要求。
4、工作面安裝結束,要經過調度室組織的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始生產。
5、工作面初采必須制定專項初采安全技術措施,礦上應成立專門機構,堅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對工作面初采領導小組、工作面初采期間的支護管理和加強支護的特殊支護措施等內容,必須做出具體規定。
6、工作面初次來壓前后,要有專人觀測頂板壓力變化情況,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7、為保證工作面之間及超前支護單體液壓支柱有足夠的初撐力,泵站壓力不能低于設計值,液壓管路不能有竄、漏液現象。
8、根據我礦生產實際需要和有關規定,研究確定我礦采煤工作面超前單體支柱初撐力不能低于11.5MPa,工作面液壓支架初撐力不低于24MPa。生產期間要保證超前支護支柱穩固,堅持循環測壓及循環注液制度。
9、根據上下兩巷頂板情況合理確定超前支護形式,并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保證支護安全可靠、行人暢通。
10、工作面生產時要嚴格執行《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及敲幫問頂制度。
11、礦技術科要加強采煤工作面礦壓觀測工作。要通過礦壓觀測成果,對開采的主采煤層進行頂板分類,及時制定相應的頂板管理措施。
(二)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開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2)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定。
(3)作業規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錨桿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600㎜,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6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0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4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0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mm。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錨桿外露托盤的長度不超過50mm,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后,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2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2、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場頂板鑒定,確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并向維修人員貫徹。施工中明確頂板監護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應有外向里逐段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里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里側。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設新支架前必須護好幫頂,防止幫頂漏巖(煤),翻一架給一架,嚴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作業。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進行,如不能連續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擴大斷面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井巷時能撤出人員的安全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由上向下進行;巷道對頭維修時兩處都必須有安全出口,距離小于20米時停止一處作業。發生冒頂時必須木垛接頂。
(6)支架巷道變形嚴重進行修復時,一條巷道嚴禁多頭施工。
3、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巖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巖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后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3)施工中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交接班和安全檢查制度。要經常觀察圍巖穩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U型鋼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復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作面迎頭。
(6)采用鉆爆法破煤(巖)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巖的穩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制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巖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松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巖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檐狀圍巖要及時敲掉。
四、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中其它未序事項均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礦有關規定執行。
篇2:礦山建設公司采場作業頂板片幫安全管理制度
礦山建設公司采場作業頂板、片幫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險工每日、每班、每個采場在排線時間內必須堅持“敲幫問頂”。
二、采場爆破后,待炮煙散盡,排險工應進入采場,仔細檢查頂板與邊幫,并徹底排除采場松石、懸石;對無法排除干凈需要爆破處理的頂板與邊幫,必須交待后期操作人員,并于安全隱患處做好明顯標志。
三、排險工在排除頂板與邊幫險情后,下班時要在排險記錄上簽字,并注明排險內容和排險程度。
四、在無法排除采場安全隱患時,排險工有權封停該采場,并及時向坑口安全管理員匯報情況。
五、安全員必須每天仔細監督檢查各個采區與巷道的頂板邊幫松石。
六、安全員在井下遇到安全隱患排除難度大的情況時,必須組織坑口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分析排除。
七、當采場與巷道安全隱患比較嚴重時,安全員要做好交接班與臺帳記錄,需定時、定人督促檢查,及時排除。
八、安全員協助和指導排險工做好排險工作,堅決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