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的火災爆炸危險性評價
指標 定義 說明
閃 點 易燃、可燃液體(包括具有升華性的可燃固體)表面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氣,當火源接近時會產生瞬間燃燒。這種現象稱為閃燃。引起閃燃的最低溫度稱閃點。當可燃液體溫度高于其閃點時則隨時都有被火焰點燃的危險。 閃點是評定可燃液體火災爆炸危險性的主要標志。
就火災和爆炸來說,化學物質的閃點越低,危險性越大。
燃 點 可燃物質在空氣充足條件下,達到某一溫度與火焰接觸即行著火(出現火焰或灼熱發光),并在移去火焰之后仍能繼續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該物質的燃點或著火點。 易燃液體的燃點,約高于其閃點1~5℃。
自燃點 指可燃物質在沒有火焰、電火花等明火源的作用下,由于本身受空氣氧化而放出熱量,或受外界溫度、濕度影響使其溫度升高而引起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自燃點(或引燃溫度)。
自燃有兩種情況:
受熱自燃:燃物質在外部熱源作用下溫度升高,達到自燃點而自行燃燒。
自熱自燃:可燃物在無外部熱源影響下,其內部發生物理的、化學的或生化過程而產生熱量,并經長時間積累達到該物質的自燃點而自行燃燒的現象。自熱自燃是化工產品貯存運輸中較常見的現象,危害性極大。 自燃點越低,自燃的危險性越大
爆炸極限 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或可燃粉塵與空氣混合并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就會燃燒或爆炸。這個遇火源能夠發生燃燒或爆炸的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極限。通常用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比(%)表示。 說明: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下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而是有一個濃度范圍,即有一個最低濃度--爆炸下限,和一個最高濃度--爆炸上限。只有在這兩個濃度之間,才有爆炸危險。爆炸極限是在常溫、常壓等標準條件下測定出來的,這一范圍隨著溫度、壓力的變化而有變化。
爆炸極限范圍越寬,下限越低,爆炸危險性也就越大。
最小點火能 最小點火能是指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燒爆炸時所需的最小能量。 最小點火能數值愈小,說明該物質愈易被引燃。
爆炸壓力 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密閉容器中著火爆炸時所產生的壓力稱爆炸壓力。爆炸壓力的最大值稱最大爆炸壓力。
爆炸壓力通常是測量出來的,但也可以根據燃燒反應方程式或氣體的內能進行計算物質不同,爆炸壓力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種物質因周圍環境、原始壓力、溫度等不同,其爆炸壓力也不同。 最大爆炸壓力愈高,最大爆炸壓力時間愈短,最大爆炸壓力上升速度愈高,說明爆炸威力愈大,該混合物或化學品愈危險。
篇2: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對*********有限公司生產裝置各產品存在的作業頻率較高,潛在危險危害性較大的操作以及安裝、維修、高處等通用作業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格雷厄姆--金尼法)進行分析評價。
一、評價方法簡介
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評價法(格雷厄姆--金尼法)是作業人員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進行作業時的一種危險性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由美國人格雷厄姆(K.J.Graham)和金尼(G.F.Kinney)提出的,他們認為影響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因素是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和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L、E、C的分值分別見表1、表2、表3。用這三個因素分值的乘積D=L×E×C來評價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見表4)。D值越大,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越大。
表1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值L
分數值 10 6 3 1 0.5 0.2 0.1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完全會被預料到 相當可能 可能,但不經常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可以設想,很少可能 極不可能 實際上不可能
表2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分值E
分數值 10 6 3 2 1 0.5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連續
暴露 每天工作時間內
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
暴露 每月暴露一次 每年幾次暴露 非常罕見地暴露
表3 事故造成的后果分值C
分數值 100 40 15 7 3 1
事故造成的后果 十人以上死亡 數人死亡 一人死亡 嚴重傷殘 有傷殘 輕傷,需救護
表4 危險性等級劃分標準
危險性分值D ≥320 ≥160~320 ≥70~160 ≥20~70 <20
危險程度 極度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高度危險,需要整改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比較危險,需要注意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評價法以類比作業條件進行比較為基礎,由熟悉類比作業條件的專家按規定標準給L、E、C分別打分,計算出危險性分值(D)來評價作業條件的危險性等級。
二、評價內容及評價結果匯總
根據格雷厄姆--金尼法采用的評價程序和原則以及各生產裝置的具體情況,對各單元作業及安裝、維修、高處等12個具有潛在危險性的作業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見表5。
表5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匯總
序號 作業名稱 L E C D=L×E×C 危險等級
1 攪拌 1 6 7 42 比較危險
2 研磨分散 1 6 7 42 比較危險
3 包裝 1 6 7 42 比較危險
4 原料庫 1 6 7 42 比較危險
5 成品庫 1 6 7 42 比較危險
6 檢維修中起重吊裝作業 3 2 7 42 比較危險
7 管、架、橋、電纜線檢查、保養作業 3 2 7 42 比較危險
8 電器設備、電纜安裝、維修作業 3 2 7 42 比較危險
9 管道、設備維修作業 3 2 7 42 比較危險
10 建、構筑物維修作業 3 0.5 7 10.5 稍有危險
11 焊割作業 3 2 7 42 比較危險
12 原料等車輛運輸作業 1 6 7 42 比較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