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展的要求,規范財務行為,完善財務管理工作,改善經營管理水平,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在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規規定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政策要求下執行。如有不符,以法律法規規定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政策要求為準。
第二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為規范財務會計工作,促進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經營風險,應加強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管理。
第四條 基金會財務負責人是指在理事會中負責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和監督、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的管理人員,即財務部部長。
職位設置
第五條 本會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財務部長下設置會計主管、會計和出納等職位,分別負責會計管理、會計核算及資金收付款等事項,并對財務部部長負責。財務部部長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
2、具備會計、金融、審計或稅務等專業的大學本科或以上程度,或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注冊稅務師或特許財務分析師等專業資格,并需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3、熟悉財經法規、財務會計制度,以及管理知識,熟悉所屬行業基本業務,具備組織領導能力,及財務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職責權限
第六條 財務部部長按照本會《章程》、《理事會、監事會職責權限》履行職責。
第七條 會計主管/會計/出納等人員應分工協作、相互監督、有效制衡。
第八條 會計主管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制定本會財務相關制度和流程;
2、復核會計憑證和納稅申報數據,復核并上報財務報表;
3、保管本會財務專用章并復核蓋章資料。
第九條 會計主要職責包括:
1、 負責維護會計賬目,按時完成銀行收支核算工作,每月按時編制財務報表;
2、 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每月完成本會發放給各項目組人員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資料按月排放整齊,按年度裝訂成冊,與會計檔案資料一起保管。
3、配合年度審計工作,根據審計結果調整財務系統,維持會計賬目與審計賬目一致,并完成財務系統年結。
第十條 出納主要職責包括:
1、跟進慈善項目實施及收付款進度,及時辦理銀行收付款業務;
2、 依據《善款收入通知書》,開具捐贈收據,并定期到財政局核銷已開收據;
3、根據留存資金和預計資金計劃辦理銀行短期理財。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應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業務活動。記賬、復核、收、付款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晰。
第十二條 本會理事長對本會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領導責任;本會財務部部長/會計主管/會計/出納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 為保障本會行動方案的執行,合理配置資源,加強整體計劃、協調和溝通,本會實行預算管理。
第十四條 預算管理是在對計劃執行及以前年度預算進行回顧檢討的基礎上,圍繞本會戰略目標、階段性目標,依托行動計劃而進行的資源配置,以及對一定時期內資金的投放和獲取、各項收入和支出、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方面所作
出的具體安排。
第十五條 本會秘書長在理事會指導下負責預算管理,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預算管理主要包括業務收支預算。業務收支預算用于支持行動計劃,由項目部負責編制和執行,財務部負責業務收支活動的具體資金安排。
第四章 財務報告編制
第十七條 本會財務報告是以會計報表為依據,以財務及業務數據為基礎,反映本會業務收支情況的日常管理監控工具。
第十八條 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告,按月度或年度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第十九條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會計報表包括以下三張報表:
1、資產負債表;
2、業務活動表;
3、現金流量表。
第二十條 會計報表附注應包括下列內容:
1、重要會計政策及其變更情況的說明;
2、理事會成員和員工的數量、變動情況以及獲得的薪金等報酬情況的說明;
3、會計報表重要項目及其增減變動情況的說明;
4、資產提供者設置了時間或用途限制的相關資產情況的說明;
5、受托代理交易情況的說明,包括受托代理資產的構成、計價基礎和依據、用途等;
6、重大資產減值情況的說明;
7、公允價值無法可靠取得的受贈資產和其他資產的名稱、數量、來源和用途等情況的說明;
8、對外承諾和或有事項情況的說明;
9、接受勞務捐贈情況的說明;
10、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說明;
11、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對下列情況作出說明:
1、本會的宗旨、組織結構以及人員配備等情況;
2、本會業務活動基本情況,年度計劃和預算完成情況,產生差異的原因分析,下一會計期間業務活動計劃和預算等;
3、對本會活動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至少應當于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對外提供。如果本會被要求對外提供中期財務會計報告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外提供。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總則
1、資金管理包括對銀行存款、銀行關系管理、銀行戶口、銀行付款等的管理;
2、本會資金由財務部進行管理;
3、本會財務部協調本會整體的資金安排,負責本會整體資金管理政策的制定、監督、解釋及修改;
4、本會實行匹配和相對穩健的資金政策;
5、本會通過編制業務收支預算,對籌款、付款等各項資金活動進行有序安排。
第二十四條 庫存現金
本會不設庫存現金,所有資金一律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第二十五條 銀行存款
1、銀行存款是指存放于銀行戶口中的貨幣資金;
2、銀行存款的存放應配合本會銀行關系管理的要求。并應在兼顧銀行存款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基礎上,確定存款的期限、利率和存款機構;
3、所有銀行存款必須及時記賬。本會應定期核對銀行賬目,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賬實相符。
第二十六條 銀行關系管理
1、銀行關系管理是在與銀行往來過程中,充分利用各銀行在不同業務上的競爭優勢,并有目的地選擇合作銀行,支持本會各項業務持續發展和計劃實施;
2、在與銀行往來的過程中,須恪守誠信,堅持平等互利原則,避免各類違約事件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銀行戶口
1、銀行戶口是指為資金結算目的而在銀行開立的各類戶口;
2、銀行戶口的開立、變更、撤銷應配合本會銀行關系管理的要求。原則上應選擇本會合作銀行作為結算業務和存款的經辦機構,培育核心銀行關系;
3、銀行戶口以精簡為宜,應控制開戶銀行和銀行賬戶數目,定期檢查并撤銷已無業務需要的各類銀行戶口;
4、開立銀行戶口時預留的有效印鑒必須由理事長確定并進行授權;
5、銀行戶口只供本會使用,嚴禁出借銀行戶口供本會外或個人使用;
6、未經理事會批準,禁止以私人賬戶持有資金;
7、禁止開立賬外戶口。
第二十八條 銀行付款
1、銀行付款是指通過銀行進行的支付結算行為。銀行付款的方式包括支票、匯票、本票、匯款、網上銀行支付等;
2、應編制付款計劃,做好資金支付的統籌安排;
3、任何付款的全部過程不能由一人完成;
4、付款前應核實付款申請經有效核批,并檢查所附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5、所開出的支票或向銀行開出的付款指示須與付款申請以及發票相符,并列明金額、收款人等詳細資料。如不一致,需提供委托書。不得開出空白銀行票據或付款指示;
6、應確定銀行預留的授權簽字人的付款權限。可按照金額等因素設定付款權限,授予不同級別的授權簽字人。原則上所開出的支票或向銀行開出的付款指示須經過兩名授權簽字人簽署;
7、所有付款完成后須及時記錄有關會計分錄;
8、對于已開出的銀行票據,收款方未能收到或遺失,須要求對方來函或登報掛失。經銀行確認止付后,才可重新啟動付款流程;
9、應建立嚴格的銀行票據及財務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辦法。空白票據的領用、注銷應制定有關審批手續;
10、網上銀行付款的,除須遵守本節上述對一般付款的規定外,還須遵守:
(1)網上銀行系統設置的授權級次應經過理事長批準;
(2)網上付款的操作流程及審批流程應嚴謹及合理,并經理事長批準;
(3)操作系統應進行身份的電子認證,以加強對操作人員使用權限的管理;
(4)應制定詳細的網上銀行軟硬件系統的維護與管理辦法。并采取防火墻、系統加密等安全保障措施,保證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六章 對外投資管理
第二十九條 總則
1、本制度所稱對外投資,是指以現金出資進行的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2、本會的對外投資應符合國家關于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以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為目的;
3、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能隨時變現的債券、股票、信托、金融理財產品等金融投資產品以及委托他人代為進行短期投資的行為;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期限長于一年的債權投資。
4、對于長期不再運作的投資項目應作必要的清理,核清債權、債務,撤銷有關的擔保、抵押,并妥善保留所有賬薄、傳票、財務報表以及法律文件,如有必要,應注銷。
第三十條 對外投資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本會理事會為本會對外投資的決策機構,在其權限范圍內,對本會的對外投資作出決策;
2、本會秘書長為對外投資實施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對新項目實施的人、財、物進行計劃、組織、監控,并應及時向理事會匯報投資進展情況,提出調整建議,以利于理事會及時對投資作出修訂;
3、本會項目部牽頭編制對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建議書,負責對外投資項目投資效益評估,并可根據項目需要,聘請外部專家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出具風險評估報告;
4、本會財務部負責籌措資金,辦理出資手續等。財務部要及時掌握各投資項目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投資收益應及時返回本會賬戶,做好本會對外投資的收益管理。
第三十一條 對外投資的審批權限
1、本會的對外投資應按照如下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1)本會對外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達到或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的,須經本會理事會審批;
(2)本會對外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的,須經本會理事長審批。
2、本會對外投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體審批權限如下:
(1)關聯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達到或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本會理事會審批;
(2)關聯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本會理事長審批。
3、本會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相關項目分次投資的,以其累計數計算對外投資的數額;
4、在不影響基金會正常運作及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使用賬面資金購買銀行或信托理財產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收益。財務部提出購買理財產品申請,填寫 理財產品認購審批表 (附件1)通過負責部門對資金的預估及測算,經本會秘書長、理事長審批后購買。續期理財產品審批流程與購買理財產品一致。
第三十二條 對外投資的審批程序
1、本會的對外投資項目,由秘書長組織項目負責部門編制對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產品說明書/項目建議書等相關議案,并提交理事會或理事長審議。
2、相關議案應主要論述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對投資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合理和可行,進行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和評價。其內容主要包括: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依據;項目方案的初步設想及投資環境的初步分析;投資金額的作價依據及合理性;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經濟效益和市場前景的測算。
3、本會理事會應嚴格按照本會章程規定的會議召開、表決等程序,對對外投資的議案進行審議。與會理事應認真考慮相關報告的可靠性、真實性、客觀性,在對投資方案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以及財務分析的基礎上,作出決策。在審議涉及關聯交易的對外投資項目時,應當根據客觀標準判斷該項對外投資是否對本會有利。
4、由理事長負責的審批項目,審批過程中,應認真考慮相關議案的可靠性、真實性、客觀性,在對投資方案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以及財務分析的基礎上,作出決策。在審議涉及關聯交易的對外投資項目時,應當根據客觀標準判斷該項對外投資是否對本會有利。
5、經授權批準進行金融市場投資活動的,流程應經過下單、復核、確認批準等程序,并至少由兩人分工完成。
第七章 固定資產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是指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人民幣2000元或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三十四條 本會應按計劃安排固定資產的購置、建設及改良。
第三十五條 新增的固定資產由項目部驗收并編碼,由財務部按相應的會計賬目入賬并記錄資產編碼。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應按月以直線法提取折舊,并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得調整。
第三十八條 本會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確保實物記錄與賬面記錄一致。
第三十九條 發現溢缺固定資產須查明原因,按一般固定資產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后,及時作出賬務調整。
第四十條 對于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已形成實際損失或失去使用價值的各類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交報廢申請報告,并按固定資產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后做報廢處理。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購建或出售(按出售前固定資產賬面余值),須按以下規定提請審批:
第八章 行政開支報銷流程
第四十二條 行政開支,是指本會開展業務活動所必要的成本費用開支,包括:公司注冊成立費、商業登記證年費、人員工資支出、法定保險支出、福利費、會議費、差旅費、文具費、印刷費、銀行手續費及審計費等。
第四十三條 審批權限
單筆行政開支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由秘書長審批;單筆行政開支人民幣3萬元以上由理事長審批。
第四十四條 報銷流程
1、一般行政開支由報銷經辦人填寫**慈善基金會《費用報銷單》(附件2),清楚列明成本費用的內容及用途,附相關正本原始單據,由秘書長或理事長簽批后交財務部。
2、本會人員工資支出以補助形式發放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項目組人員,由經辦人填寫《**項目組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單》(附表3),清楚列明每名人員姓名、工作時間、工作天數及補助金額,由項目部長、秘書長及理事長依次簽批,并加蓋本會人事部公章后交財務部。
3、財務部支付款項后,各項目組人員在《**項目組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單》簽名欄內確認收款;并將其單據交回財務部作為賬務處理附件及稅務檔案備查;如遇項目組人員因地區偏遠無法收款的情況,需由各項目組組長(理事會確認)統一收款并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發放至各組人員。
4、對于資金在同名賬戶之間的內部調撥業務,由經辦人填寫《資金內部劃轉通知》(附件4),列明轉出銀行賬戶、轉入銀行賬戶及金額等信息,由秘書長簽批后交財務部。
5、財務部復核費用報銷單,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辦理支付手續。
6、有關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年審詢證費,經財務部審核后可直接根據銀行單據記錄入賬。
第九章 公益項目支出流程
第四十五條 公益項目支出是指使用本會的資產用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賑災救難、扶助貧困、促進教育、保護環境等慈善公益項目的支出。
第四十六條 審批權限
按照《慈善公益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支付流程
1、由項目部填寫《善款使用審批表》(附件5),按審批權限報批。
2、項目部憑簽批后的《善款使用審批表》原件及相關協議復印件、簽報復印件、收款人收款信息等向財務部申請付款。
3、款項付出后,項目部應向受贈方索取有效收據(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政府機關)或發票(法人單位)或確認函(個人或無法開出正規發票的組織),交財務部作為收款確認依據。
4、因時間緊急且屬于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人身傷害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填寫《善款使用審批表》,由理事長、秘書長雙簽后交財務部申請付款。事后再按本規定補齊相關手續。
5、對于指定用途的捐贈款,本會要與指定用途捐贈人簽訂捐贈協議,約定該筆捐贈款的目的、負責人、期限、金額、條件、受贈人等事宜。
第十章 會計基礎事項
第四十八條 本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會計核算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
第四十九條 本會以公歷年度作為會計年度。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會計報表按本會統一的外幣匯率折算至本會的記賬本位幣。
第五十條 本會會計處理原則上按財會[20**]7號《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規定的標準科目和應用范圍進行。標準科目不敷應用時,由本會財務部增加科目及相應代碼。
第五十一條 所有記賬憑證應附有原始憑據,并以當地法律、本制度、審批權限、合同協議等為依據進行記錄。
第五十二條 月結應在月終后七天內完成。本會應定期核對賬目,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調整,保證賬目記錄準確無誤。
會計管理軟件
第五十三條 本會使用的會計管理軟件由本會財務部根據業務需要選擇確定。
法定報表
第五十四條 本會應按月或年度及時編制法定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以及其他相應的明細表等。
年度審計
第五十五條 本會應重視審計工作,并應組織、協調、配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保證審計工作按照要求進行及按時完成。同時,不得干預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活動,以保證審計結論的獨立、客觀、公正。
第五十六條 本會根據需要,應選擇行業內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工作。
第五十七條 本會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應列明:委托審計的范圍、內容、雙方的權利與責任、違約責任等項目。
第五十八條 會計師事務所擬出具非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應在審計報告定稿前,及時向本會財務部提交詳細報告,說明原因及對收支、凈資產的影響。
第五十九條 審計完成后,本會應及時根據審計調整作賬務處理。如涉及資產撥備或核銷調整,在進行財務處理前應根據本制度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第六十條 本會應認真分析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問題及管理建議書,對存在的問題,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會計信息安全
第六十一條 本會應針對不同崗位職責,設置相應的會計信息查閱、處理等權限。
第六十二條 本會財務部應協同信息技術部門實施本會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跟蹤了解有關最新保障技術,保證所有電算化會計信息的高效傳輸和安全運行。
第六十三條 財務人員調離原有工作崗位時,財務部應及時做好會計信息資料的交接工作。調離人員應列明交接清單,由交接人、承接人及其主管三方共同確認,確保資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十四條 財務政策、數據、資料均屬本會重大機密,未經授權,各級人員不得對外公布。
票據管理
第六十五條 各種支票、委托付款書、收據由財務部負責管理,按有關規定辦理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手續。
第六十六條 財務部出納購置各種支票、委托付款書、收據應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連號登記。對填寫錯誤的銀行支票、委托收款書、收據,應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并按本制度規定繳銷。
第六十七條 向捐款人開具收款收據,應使用廣東省財政廳印制的《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本會財務專用章。
會計信息檔案
第六十八條 會計信息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財務會計信息和預算報告。會計信息的保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和磁性介質。
第六十九條 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所有會計信息檔案要及時裝訂,妥善保管,對于磁性介質的資料須及時進行備份,并異地保存。
第七十條 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七十一條 磁性介質會計信息資料應長期保存,各種紙質會計信息檔案應按下列時間保存:
1、賬簿、年度報表(報告)、薪金表:長期保存;
2、傳票(應收應付款因有未了事宜不能清銷時,憑證應存至結案為止)、報稅表、合同協議正本:十年;
3、季報表(報告)及月報表(報告)、收據存根、發票副本、信件、銀行支票存根、銀行月結單、現金日報表及其他輔助性會計資料:七年 ;
4、若當地法律規定的保管時間長于以上規定,按當地規定保存。
第七十二條 各種會計檔案超過規定保存時間的,本會應視具體情況自行決定銷毀或繼續保存,對已銷毀資料應保留相關記錄。
稅務
第七十三條 稅務管理是指本會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法規向稅務機關和其他政府部門繳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和費用等事項的管理。
第七十四條 稅務管理堅持誠信、法治、節約的原則。
第七十五條 稅務管理的目標是控制稅務風險,降低稅務成本。
第七十六條 本會的重大經營活動,包括投資、資產處置、重要合同的簽訂等,應進行稅收風險和稅務成本評估。
第七十七條 本會對可能發生的稅務處罰,應充分行使申辯權、聽證權和行政復議權等權力,甚至進行訴訟,以維護合法權益。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七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慈善基金會。
第七十九條 本制度自20**年5月1日起執行。原 《財務管理制度》 不再執行。
篇2: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權限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余,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項目,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后,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服務器、工作站、網線、打印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件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菜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序和權限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能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篇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動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動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租戶收取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9、擬定財務計劃,參與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搞好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