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急診分診工作制度
(1)熱情接待患者,根據患者主訴輔以必要檢查(體溫、脈搏、呼吸、血壓),需要時協助醫生給患者開化驗單、做心電圖,并進行分科,安排就診。
(2)呼叫各科醫生,對5 分鐘內不到崗或不回電話者要做記錄。
(3)遇突發事件,患者集中到達時,除通知當班醫生外,應及時報告醫務科。遇烈性傳染病,在通知醫務科的同時,通知區防疫站。
(4)對需送搶救室的患者,電話通知搶救室,必要時護送患者。
(5)配合各科醫生工作,維護就診秩序,保證診室設備良好,補充各診室物品。
篇2:醫院急診科分診護士崗位工作職責
醫院急診科分診護士崗位職責
1.在急診科護士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做好急診患者的檢診、分診工作,按病情決定優先就診,有困難時請示醫師決定。
3.急診患者前來就診時,應立即通知值班醫師;遇特殊危急患者,在醫師來到以前,可行必要的急救處置,隨即向醫師報告。
4.準備急救所需的各項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過程中,應迅速而準確地協助醫師進行搶救工作。
5.配合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爭取第一時間搶救患者的生命。
6.認真執行急診科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查對和接班工作,努力學習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分診業務能力和搶救工作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7.護送危重患者及手術患者到病房或手術室。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第五醫院急診分診制度
第五醫院急診分診制度
一、分診應由有經驗的護士主持,一般急癥要分清輕、重、緩、急依次就診,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醫生和護士長等,迅速組織搶救;
二、對患有或疑患傳染的病人,均應到隔離室就診,以預防交叉感染和傳染病擴散;
三、必要時,掛號、交款、取藥等均可由醫護人員或陪伴者代辦;
四、扼要了解需要,重點觀察體征,并進行必要的體格檢查;
五、根據病情需要,填寫血、尿、糞等檢驗申請單,并記錄在病歷上;
六、急、危、重病人應先行搶救,而后補辦手續。采取首診負責制,各有關科室接到分診護士通知后要積極主動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病人;
七、遇到大批傷病人或突發性災難時,應立即報告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等協同搶救,遇到涉及法律等問題應向公安部門報告;
八、在分診中遇到困難時,應由護士長組織護士共同會診解決,以提高分診質量,分診符合率應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