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醫學院附屬醫院入院與出院制度
1、病員住院由本院門診醫師根據病情決定,憑醫師開具之住院證,門、急診病歷,身份證,就診卡,醫保病員攜帶醫保卡、證歷本、住院憑證等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急診危重病員經總值班同意后可先住院后補辦手續,住院證均需通過急診分診臺審核蓋章。
2、病員住院應登記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傳染病員住院必須嚴格進行衛生處理。醫務人員要主動、熱情地接待住院病員,介紹住院規則、病房有關制度及住院病人須知。
3、病員出院由主治醫師以上級別(含主治醫師)的主管醫師決定,出院通知單原則上應于出院前一天下午3點以前交住院處辦理出院手續。
病房護理人員應憑結賬單發給出院證,并清點收回病員住院期間所用的醫院物品。
4、病員出院前,經治醫師應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項,并主動征求其對醫療、護理等方面的意見。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員或家屬要求出院者,醫師應加以勸阻,如說服無效應經上級主管醫師或科主任批準,并由病員或其家屬在出院小結中簽字備案。應出院而不出院者,經上級主管醫師或科主任勸說無效者,與醫務科聯系,通知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接回或送回。
篇2:醫院行政管理制度: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醫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項
二十一.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1.入院:
1.1 在患者入院之前準備好床單位。
1.2 熱情接待患者并向其介紹自己和其他醫務人員及同病室的病友。
1.3 陪同患者至指定的床位并確保其舒適。
1.4 解釋并告之住院規則/須知及病房有關制度(病室環境、住院安全、作息時間、膳食制度等)。
1.5 完成護理評估。
1.6 根據患者的需要制訂護理計劃。
2.出院:
2.1 接到患者出院醫囑后,核對所有錄入醫囑記帳明細無誤后,通知住院處結帳。
2.2 患者出院前,由責任護士及主管醫師將出院小結交予患者,并認真向患者及其親屬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項。包括:目前的病情;藥物的劑量、作用、副作用;飲食;活動;復診時間;預約等。
2.3 準確告知患者和家屬辦理出院手續的方法。
2.4 主動征求對醫療、護理等各方面的意見及建議。
2.5 清點患者單位公用物品:包括被服類,家具等。
2.6 收到患者出院證明條后,方可允許患者離院;囑患者帶齊個人用物,將患者送出病房。
2.7 出院后,床單位進行終末消毒,更換床上用品。
3.轉院轉科:
3.1 接到患者轉院、轉科醫囑后,及時與相關單位溝通。
3.2 患者轉院轉科前,由責任護士及主管醫師向患者或親屬告知相關注意事項,如目前的病情,途中可能遇到情況等。
3.3 轉科時病歷應隨同轉科交接;轉院時應將醫師的病歷摘要及其它必要資料備妥隨同轉院,保障醫療信息資料連續性。
3.6 轉院、轉科途中可能遇到情況的處理有預案和具體準備措施。
3.7 轉科時填寫好交接清單,交接時經現場核對后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