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倉庫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第二條 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第三條 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第四條 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第五條 倉庫范圍不準點火也不準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條 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第七條 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第八條 倉庫應定期每月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篇2: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物資倉庫為防盜、防火重點部位,嚴格落實治安崗位責任制。
2、管理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請人代崗,有事外出或下班離庫要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
3、張貼防火警示標志,配足滅火器材。管理人員必須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定期進行電器線路檢查。
4、各類物資材料應按品種規格和性能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混存。
5、公司庫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6、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7、我公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區儲存,區與區間距不小于1米,區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區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建筑設計須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
8、嚴禁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篇3:爆炸品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爆炸品、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瑣(匙)雙本賬、雙人發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吸煙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易爆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放時間內進行。
倉庫保管人員的’一日三查’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人員"一日三查",即上班后、當班中、下班前檢查。查垛碼是否牢固,查包裝是否滲漏,查電源是否安全,查庫內溫度,在雨雪天時候有雨雪進入庫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