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項目相關業主協議書(范本)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單元/幢/小區相關業主經過友好協商,就增設電梯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房屋坐落:本單元/幢/小區相關業主同意在成都市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單元增設電梯()部。業主共()戶,其中,同意增設電梯業主共( )戶。
二、實施主體(代理業主):本單元/幢/小區相關業主同意選擇自主實施/委托實施(委托單位: )方式組織增設電梯。
三、增設電梯位置示意方案(見附件)。
四、增設電梯相關業主和代理業主主要職責:
五、資金分攤比例:業主承擔的建設資金部分和日常維護保養及管理費用按下列辦法分攤:
1.電梯建設總資金暫以_______萬元估算,各住戶的分攤比例按以下辦法執行,在完成項目結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補:
樓 層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占總金額的百分數 | |||||||||
每戶分攤數(萬元) |
2.電梯電費運行費用的分攤辦法(按實際分攤運行費用結算)
樓 層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占總金額的百分數 |
3.電梯維護保養費用的分攤辦法(按實際分攤維護保養費用結算)
樓 層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占總金額的百分數 |
六、電梯使用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梯使用單位負責電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和安全檢查,監督電梯的維保工作質量,承擔安全管理責任),電梯使用單位應當確定維保單位,并簽訂維保協議。
七、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后,不再變更各分戶業主的產權面積、用地面積。相關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應當將增設電梯運行維修費分擔協議內容告知受讓人。受讓人自該房屋轉移登記之日起,承擔協議約定的原業主的權利和義務。除協議提到的有關事項外,其他凡涉及本電梯使用的相關事宜,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成辦函〔20**〕134號)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相關業主或代理業主1份,所屬社區居委會1份,城建檔案館1份。本協議書復印至每位業主一份。
九、其他約定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本單元業主(產權人)簽名(需公示)
附件2:本單元相關業主信息表(不公示)
年 月 日
篇2: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協議書范本
余杭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協議書(范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單元相關業主經過友好協商,就本單元增設電梯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坐落:本單元相關業主同意在本單元(小區幢單元)增設載客電梯一部。
二、產權歸屬:增設電梯后的新增面積,不再另行測繪,不計入各分戶業主的產權面積和土地分攤面積,不再辦理不動產登記。
三、申請主體:本單元相關業主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組織實施。
(一)自行實施:業主民主推選出為本單元增設電梯項總負責人。
(二)委托實施:本單元相關業主經過友好協商,現委托代為申辦增設電梯的有關事宜。
四、業主、電梯項目負責人或委托單位主要職責:
(一)業主主要職責:
(二)電梯項目負責人或委托單位主要職責:
五、資金分攤比例:業主承擔的建設資金部分和日常維護保養及管理費用按下列辦法分攤:
項目結算
1.電梯建設總資金暫以萬元估算,各住戶的分攤比例按以下辦法執行,在完成后按比例多退少補:
樓層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計 |
占總金額的百分數 | ||||||||
每戶分攤數(萬元) |
2.電梯電費運行費用的分攤辦法
樓層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計 |
占總金額的百分數 | ||||||||
每戶分攤數(萬元) |
3.電梯維護費用的分攤辦法
樓層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計 |
占總金額的百分數 | ||||||||
每戶分攤數(萬元) |
六、電梯投入使用后,除協議提到的有關事項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關事宜,按照現行住宅電梯管理統一辦法執行。不盡事宜由本梯業主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3份,區梯改主管部門執1份,每梯項目總負責人或代理單位執1份,所屬街道(鎮)或社區(村)備案1份。本協議書復印至每位業主1份。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九、其他約定:
十、本單元業主(產權人)簽名:
701: | 702: | 703: | 704: |
601: | 602: | 603: | 604: |
501: | 502: | 503: | 504: |
401: | 402: | 403: | 404: |
301: | 302: | 303: | 304: |
201: | 202: | 203: | 204: |
101: | 102: | 103: | 104: |
見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所有申請業主簽訂協議后報鎮(街道)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