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內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公司印章 的制發、改正與廢止、使用及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印章 的定義本制度中的印章 是指在公司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相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在蓋公司印章 時使用含公司名稱、部門名稱及簽名人的橡皮圖章 ,不得在本制度所指印章 之內。
第二章 刻制、改制與廢止
第三條 提起議案者公司印章 的刻制、改制與廢止議案由行政部負責人提出。
第四條 手續行政部負責人必須在提出的議案中將新舊公司的印章 種類、名稱、形式、使用范圍及管理權限加以說明。
第五條 刻印與改刻公司印章 的刻制由行政部負責人負責,同時,需要更換或廢止的印章 應由第八條 的各管理人迅速將舊印章 交還行政部。
第六條 廢止印章 的保管年限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 保存三年,然后在征求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第七條 失散、損毀、被盜公司印章 在遇到失散、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負責人遞交說明情況的報告書,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情況依照本章 各條 規定的手續處理。
第三章 用印手續
第八條 蓋章 審批公章 的使用依據以下手續進行:
(一)公司及高級職員名章 使用公司或高級職員名章 時應填寫“公司印章 申請單”,寫明申請事項,征得部門經理后連同需蓋章 文件一并交印章 管理人。
(二)部門印章 使用部門印章 時應填寫“公司印章 申請單”,填寫用印理由,然后送交部門經理獲認可后,連同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 管理人。
第九條 公司印章 使用人公司印章 原則上由印章 管理人(行政部經理)或文件處理人掌握,印章 使用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印章 。
第十條 用印手續的簡化常規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與印章 主管人取得聯系后,有文字證明者可省去填寫申請單的手續。最后,印章 主管人應將文件名稱及制發文件人姓名記入一覽表,以備查考。
第四章 用印要領
第十一條 用印原則公司印章 的用印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公司、部門名章 ,分別用于以各自名義行文時。
(二)職務名稱印章 在分別以職務名義行文時使用。
第十二條 用印方法公司印章 的用印方法有以下幾條 :
(一)公司印章 應蓋在文件下面。
(二)蓋印文件必要時應蓋騎縫印。
(三)公司印章 的蓋章 處除有另行規定或文件形式無固定要求之外,一般參照以下規定進行。
1.公司名稱章 名稱章 一般蓋于公司名稱、部門名稱的右側,但公司名章 與職務名章 并用時應蓋在名稱中間或豎寫名稱的下方。
2.職務名章 蓋在職務名稱的右下方。如豎式書寫應蓋于下方。
(四)蓋公司名章 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朱紅印泥。
(五)張數較多,須蓋章 的材料,在得到總裁的批準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篇2:X建設集團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建設集團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集團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是企業的象征,它是公司署名,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對外發生的一切文書、經濟往來都需要蓋章,且使用頻繁。根據**建[20**]第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規范集團公司印章管理的通知》文件下發一年多來的實際執行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為進一步改善公司內部管理,嚴格加強印章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蓋集團公司的印章需要經相關部門會簽核準和領導批準;駐外辦事處印章由辦事處主任全權負責,把關使用;財務專用章和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印章,由財務處和各職能部門分別負責把關使用。
二、集團公司印章由辦公室管理,文書負責。文書因特殊原因請假休息,應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印章由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代管。領導和文書一般不得將印章帶出單位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報請總經理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
三、申請蓋章的部門或單位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由辦公室嚴格審查蓋章的內容,并報主管和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蓋印,并做好用印的登記工作,對重要內容材料,要復印留存并整理存檔。
四、公司下設的各職能部門、辦事處、項目部印章,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刻制,頒發;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由項目部提出申請,報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刻制,頒發。辦公室要做好印章的發放登記工作,并及時收回作廢印章。項目部印章待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將原印章交辦公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否則根據公司法,追究其責任。
1、項目部申請加蓋集團公司印章,需經項目部(辦事處)主管部門及經理(主任)審批簽字,然后經集團公司所屬職能部門同意(部分資料需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加蓋公章。
2、項目部(辦事處)申請加蓋集團公司印章,特別是招投標承諾、補充合同條件等,必須經項目部經理或辦事處主任簽字然后報集團公司所屬職能部門審核,經審批后方可加蓋公章。
3、集團公司不直接受理項目部未經其項目部(辦事處)主管部門審批簽字的相關資料情況的蓋章請求。
五、上虞本部的印章,由本部辦公室按上述辦法實施。
希各分公司、項目部接本通知后,按上述規定參照執行。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O**年八月十一日
篇3: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3)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專用章,""公章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授權專人進行保管,專用章由部門經理授權的專人保管。公章和專用章的保管人統一造冊登記,于行政辦公室備案,保管人的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2.印章保管人必須嚴守職責,一絲不茍,印章設專柜保管,隨用隨取,用后即鎖,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攜離辦公室,特殊情況,印章攜離辦公室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3.公章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在空白紙、信封或空白介紹信上加蓋印章。
4.公章的使用規定:
?、俜钦降拇_認、證明、介紹信等函件,由主持業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審定,由公章管理售貨員蓋章;
?、谖募?、合同、重要介紹信等函件需要加蓋""公章時,必須由總經理簽批,總經理不在,可由總經理授權人代簽;
?、蹖ν庵匾募?、重要合同,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同意,方可蓋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須由印章保管人進行登記,并將《印章使用申請單》存檔。凡加蓋""公章的發文,行政辦公室必須留底存檔。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樣式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規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門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啟用前,必須留印模以備查,行政辦公室根據印章的使用范圍向有關單位發出啟用通知。
8.作廢的印章要及時上繳,并通知有關部門。公章如有遺失,須立即上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發出遺失和作廢聲明和辦理其他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