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師范大學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維修管理,規(guī)范維修工程立項審批程序,嚴格控制維修工程質量,合理使用維修經費,推進維修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學校職能分工,上級部門下達的維修工程;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的維修工程;未納入預算而又特殊需要,經學校批準立項的維修工程;經費實行外包的零星維修等,歸口后勤管理處管理。其他零星維修歸口各單位或承包單位管理。
第三條 維修工程必須經過立項、方案制定、經費預算、招(議)標、簽訂合同、組織施工、竣工驗收、審計等規(guī)定程序。水電、生活泵、電梯等應急搶修,可以先搶修后補報。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維修工程,是指單項經費在2000元以上、使用財政撥款或學校自籌資金(含使用單位自籌,下同)等進行的維修類改造、裝飾、裝修等土建安裝工程。本辦法所稱零星維修,是指單項經費在2000元以下的維修或實行經費總額承包的維修。
第二章 零星維修管理
第五條 教學樓、實驗樓和行政樓的零星維修,范圍包括教室(課桌椅、門窗及玻璃、日光燈、電風扇、黑板、多媒體設備、講桌、講臺等)、走廊燈、樓道門窗及玻璃、衛(wèi)生間水電及隔斷等(不含消防設施)。經費承包給教務處的,由教室管理科負責維修;經費承包給后勤集團的,由水電管理中心和校園管理中心負責維修;經費實行外包的,由承包單位負責維修。
第六條 圖書館、體育館、校醫(yī)院、老音樂樓等各單位的零星維修,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第七條 學生公寓零星維修,范圍包括自修桌、組合床、門窗及玻璃、日光燈、走廊燈、控電模塊、衛(wèi)生間水電及隔斷、化糞池清理等(不含消防設施),經費承包給后勤集團,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負責維修。
第八條 職工住宅公共部位零星維修,由住戶申請,經后勤管理處現場查看,屬公共部位的,由學校安排維修,并由住戶代表簽字確認。公共部位包括:屋面;室內表前供水管道(含水表)、排水主管道(立管);室內供暖管道(不含暖氣片和高層住宅隱蔽管道);室外排污管道;樓道門窗及玻璃;樓梯及扶手;高層住宅電梯及地下室泵房等(電梯達到使用年限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認定需報廢更新的,不屬于維修范疇)。樓道燈、丙型樓(8#樓)的零星維修由后勤集團負責。職工住宅公共部位零星維修,單項經費在2000元以上的按維修工程管理。
第九條 校園綠化工程,單項經費在2000元以上的,按維修工程管理;2000元以下的,由后勤集團組織實施,報后勤管理處備案。
第十條 消防設施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維修申請,經保衛(wèi)處審核,由后勤管理處負責實施。維修所需消防器材數量較大的,由國資處組織材料招標。
第十一條 后勤管理處會同有關單位(部門)對經費承包的零星維修實施情況及績效進行監(jiān)督,對承包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檢查結果作為核定下年度維修經費的依據。
第三章 維修工程立項
第十二條 維修工程立項應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對其必要性進行充分論證,必要性不充分、可修可不修的不予立項。
第十三條 當年實施的維修工程,由管理(使用)單位在上年度12月10日前提出立項申請,報后勤管理處,經學校同意后納入學校年度維修計劃、列入年度財務預算。
第十四條 未列入學校年度維修計劃和財務預算而又特殊需要的維修工程,由管理(使用)單位提出立項申請,經后勤管理處提出初審意見,預算經費5萬元以下的,經分管校長審核,報校長批準立項;預算經費5萬元以上、40萬元以下的由校長辦公會批準立項;40萬元以上的,報學校黨委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 維修工程施工招標
第十五條 10萬元以上的維修工程均要納入招議標,其中100萬元以上的在淮北市招標平臺公開招標,10-100萬元的在校內基建招標平臺公開招議標。性質、內容基本一致的維修工程,可采取續(xù)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但續(xù)標和上次開標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6個月。 10萬元以下的維修工程由后勤管理處指定施工單位。
第十六條 嚴格執(zhí)行招投標法規(guī)定,陽光操作,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七條 校內招標要嚴密組織、規(guī)范程序、公開過程、有效監(jiān)督。成立招標領導組、監(jiān)督組和評審專家組,制定規(guī)范的招標文件、評定標辦法。
第五章 維修工程合同管理
第十八條 依據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中標標書等制定合同,與施工單位進行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一來源的工程,可以通過談判、協(xié)商方式確定合同價款,報學校批準后簽訂合同。
第十九條 合同簽訂前征求學校辦公室法律科、審計處意見;簽訂后,合同文本(電子版)分發(fā)校辦公室法制科、審計處備案。
第二十條 合同一經簽訂,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
第六章 維修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條 督促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及時開工,并確保施工人員、機械及時到位。
第二十二條 認真落實安全施工措施,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確保施工期間的校園秩序。
第二十三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施工規(guī)范、設計圖紙、施工合同要求進行工程檢查和質量控制。
第二十四條 做好分部分項驗收,尤其要做好原材料和隱蔽工程驗收,確保維修工程的安全性和投資的合理有效性。
第二十五條 維修工程回收的廢舊鋼(鐵)等,舊料殘值1000以下的,由施工方處理并沖抵工程造價;1000元以上的,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第七章 維修工程變更及簽證
第二十六條 嚴格控制維修工程變更及簽證,確需變更的,應嚴格履行變更及簽證審批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 后勤管理處和工地代表應做好變更、簽證的方案論證、現場勘查等初步審核工作,并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八條 重大技術性變更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形成變更意見。
第二十九條 經費不超過預算的變更,經技術人員提出申請,后勤管理處審批;超過預算的變更,按財務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簽證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范要求辦理,原則上不予辦理補簽手續(xù)。
第八章 維修工程材料(設備)供應
第三十一條 根據維修項目功能需求及設計要求,對關鍵部位的維修材料(設備)以及價格、質量難以控制的材料(設備),實行甲方采購供應。
第三十二條 凡預算價在10萬元以上的材料(設備)在校內基建招標平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10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的采用邀標(議標)方式采購;1萬元以下的依據信息價直接采購。
第三十三條 保持項目總體風格一致性、延續(xù)性,所需的外裝飾材料可順標采購。屬專利技術或特殊要求,具有唯一性的材料和設備可實行價格談判、議價采購。
第三十四條 材料(設備)采購進場后,后勤管理處應及時組織驗收、移交,確保質量,減少損耗。
第九章 維修工程款支付
第三十五條 工程款支付的審批權限,執(zhí)行《淮北師范大學經費審批辦法》(校財字[20**]13號)。
第三十六條 工程款的結算,合同價款在50萬元以下的,不預付工程款,也不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價款的70%,工程審計決算后付至審計決算金額的95%,留5%作為質保金;合同價款在50萬元以上或低于50萬元但有招標文件約定的,按招標文件約定的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三十七條 職工住宅公共部位維修,所需資金從學校住房維修基金列支。
第三十八條 工程竣工后,督促施工單位按時報送工程結算資料,做好初步審查和結算報送工作。
第十章 維修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第三十九條 按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管理(使用)單位、審計處和后勤管理處等部門等共同參與工程驗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驗收意見落實整改。
第四十條 工程驗收合格后,督促施工單位做好保修工作,確保工程正常使用。
第四十一條 保修期從維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章 維修工程廉政建設
第四十二條 加強對維修工程監(jiān)督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加大維修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第四十三條 執(zhí)行維修工程管理規(guī)定、招投標規(guī)定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要求,嚴格依法按章辦事。
第四十四條 對違反廉政規(guī)定、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的,以及違反工作程序和規(guī)定造成工程質量低劣、損失浪費和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附中、學生食堂、學生浴室及開水房等單位(部門)維修管理,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 電梯維修管理,執(zhí)行《淮北師范大學電梯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校行字[20**]13號)。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篇2: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強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強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a)服從主管、副主管、領班的領導,完成上級安排的日常工作。
b)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c)認真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d)堅守崗位,對《維修通知單》及時處理,并將其完成情況反饋到本專業(yè)主管、主管。
e)按上級安排的檢修計劃對強電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
f)完成經領導批準的服務申請單的工作內容。
g)聽從主管指揮,工作中一旦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上報,不得拖延。
h)努力學習業(yè)務理論知識,不斷提高業(yè)務技術水平。
i)遵守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加強巡回檢查工作。
j)廢舊電器材料送垃圾房分類存放。
k)完成強電主管、副主管、領班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弱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弱電維修工崗位職責
a)服從主管、副主管、領班的領導,完成上級安排的日常工作。
b)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c)認真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d)熟練掌握本專業(yè)檢修技術和相關知識。
e)負責本專業(yè)相關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與維修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加強巡檢工作。
f)認真填寫本專業(yè)相關系統(tǒng)的檢修和維修記錄。
g)負責配合、監(jiān)督、檢查本專業(yè)分包方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
h)負責處理本系統(tǒng)運行、維修過程中與相關部門、專業(yè)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并積極配合及時排除運行故障。
i)熟悉本系統(tǒng)意外故障的預防措施及應急方案。
j)負責對突發(fā)性故障的初期處理工作。
k)負責根據運行數據、運行記錄、報警記錄等對系統(tǒng)的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為制定維保工作計劃提供資料。
l)定期巡視和清掃本專業(yè)各機房,遵守機房管理制度,確保機房設備的安全運行。
m)服從領導,工作中一旦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通報有關人員,不得拖延。
n)認真完成派工單任務,并及時交回。每次檢修工作結束,應做到現場清潔。
o)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業(yè)2米以上,需佩戴安全帶,并有專人監(jiān)護。
p)關鍵設備、設施、自動化控制裝置需做好火災防護工作,并配備滅火器材。
q)完成主管、副主管、領班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