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住建發〔20**〕603號
關于申報創建20**年銀川市“平安小區”的通知
市物業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市物業管理協會、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的精神,全面深化“平安銀川”建設工作,加強住宅小區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全市物業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創建我市平安小區典范,根據《銀川市社會管理綜治委員會關于建設“平安細胞”工程的實施意見》、《關于印發<銀川市平安小區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將20**年申報創建“銀川市平安小區”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創建條件
(一)申報范圍
銀川市行政區域(含三區兩縣一市)內實施規范化物業管理住宅項目。
(二)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整體辦理交付使用手續1年以上;
2、簽訂標準化物業服務合同且按規定進行了備案;
3、項目內配套設施設備齊全,管理制度完善;
4、實行二級以上物業服務標準;
5、一年內未發生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災等安全事故;
6、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經理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并完成信用信息備案手續。
(二)已取得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的住宅小區必須進行申報。
二、評定辦法
“平安小區”評定實行“每年申請,當年評定,三年復審”的創建方式。每年由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申報,根據《銀川市“平安小區”創建考評標準》,由市住建局會同公安局、司法局、市物業協會等相關單位通過實地檢查、綜合測評等方式集中評定,考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授予“五星平安小區”稱號;考評分為80至89分的,授予“四星平安小區”稱號;考評分為70至79分的,授予“三星平安小區”稱號。
三、申報創建時間安排
(一) 請符合申報創建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于20**年9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到項目所有地物業主管部門初審;
(二)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征詢轄區公安(分)局、司法局對物業服務企業申報項目的評審意見,將初審合格的紙質資料統一裝訂并錄入電子表格后于20**年10月25前報送至市物業服務中心。
(三)20**年11月20日前由銀川市“平安小區”評定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考評。
四、申報時需提交的資料
(一)銀川市平安小區項目申報表(一式兩份);
(二)小區基本情況及管理情況報告;
(三)(前期)物業合同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四)業主委員會對項目平安建設情況的書面意見;
(五)小區半數以上業主對評選“平安小區”的滿意度調查;
(六)物業企業信用信息備案表、項目經理登記備案表、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平安小區”創建方案;
(八)項目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小區刑事、治安案件情況通報;
(九)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周密安排。市、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及各參評物業服務企業認真對待評定工作,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評定要求及標準做好申報資料準備、自查自評、及時申報等工作。
(二)提高認識,示范引領。各物業主管部門及物業服務企業以“平安小區”評定為契機,鼓勵物業企業積極參與,以評定標準為目標爭先創優,樹立典范引導我市物業行業整體服務水平提質升級,提高物業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附件:1.銀川市“平安小區”創建考評標準
2.銀川市“平安小區”項目申報表
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9月17日
篇2:申報創建銀川市平安小區的通知
銀住建發〔20**〕603號
關于申報創建20**年銀川市“平安小區”的通知
市物業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市物業管理協會、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的精神,全面深化“平安銀川”建設工作,加強住宅小區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全市物業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創建我市平安小區典范,根據《銀川市社會管理綜治委員會關于建設“平安細胞”工程的實施意見》、《關于印發<銀川市平安小區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將20**年申報創建“銀川市平安小區”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創建條件
(一)申報范圍
銀川市行政區域(含三區兩縣一市)內實施規范化物業管理住宅項目。
(二)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整體辦理交付使用手續1年以上;
2、簽訂標準化物業服務合同且按規定進行了備案;
3、項目內配套設施設備齊全,管理制度完善;
4、實行二級以上物業服務標準;
5、一年內未發生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災等安全事故;
6、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經理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并完成信用信息備案手續。
(二)已取得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的住宅小區必須進行申報。
二、評定辦法
“平安小區”評定實行“每年申請,當年評定,三年復審”的創建方式。每年由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申報,根據《銀川市“平安小區”創建考評標準》,由市住建局會同公安局、司法局、市物業協會等相關單位通過實地檢查、綜合測評等方式集中評定,考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授予“五星平安小區”稱號;考評分為80至89分的,授予“四星平安小區”稱號;考評分為70至79分的,授予“三星平安小區”稱號。
三、申報創建時間安排
(一) 請符合申報創建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于20**年9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到項目所有地物業主管部門初審;
(二)各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征詢轄區公安(分)局、司法局對物業服務企業申報項目的評審意見,將初審合格的紙質資料統一裝訂并錄入電子表格后于20**年10月25前報送至市物業服務中心。
(三)20**年11月20日前由銀川市“平安小區”評定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考評。
四、申報時需提交的資料
(一)銀川市平安小區項目申報表(一式兩份);
(二)小區基本情況及管理情況報告;
(三)(前期)物業合同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四)業主委員會對項目平安建設情況的書面意見;
(五)小區半數以上業主對評選“平安小區”的滿意度調查;
(六)物業企業信用信息備案表、項目經理登記備案表、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平安小區”創建方案;
(八)項目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小區刑事、治安案件情況通報;
(九)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周密安排。市、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及各參評物業服務企業認真對待評定工作,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評定要求及標準做好申報資料準備、自查自評、及時申報等工作。
(二)提高認識,示范引領。各物業主管部門及物業服務企業以“平安小區”評定為契機,鼓勵物業企業積極參與,以評定標準為目標爭先創優,樹立典范引導我市物業行業整體服務水平提質升級,提高物業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附件:1.銀川市“平安小區”創建考評標準
2.銀川市“平安小區”項目申報表
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9月17日
篇3:濱州市創建城市嚴管街和景觀示范路實施意見
濱州市關于創建城市嚴管街和景觀示范路的實施意見
濱政辦發〔20**〕21號
濱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駐濱各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優化城市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設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現代化城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創建城市嚴格管理街(簡稱嚴管街)和景觀示范路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嚴管街、景觀示范路的范圍
(一)嚴管街。
1.黃河五路:渤海三路至渤海十八路;
2.渤海五路:南外環至北外環。
(二)景觀示范路。
1.黃河二路:渤海五路至高速路口;
2.黃河五路:東外環至高速路口;
3.黃河十二路:東海一路至馬堡路;
4.渤海二路:黃河十二路至北外環;
5.東海一路:南外環至北外環;
6.渤海十八路:南外環至北外環;
7.渤海二十二路:黃河五路至長江一路。
二、嚴管街、景觀示范路標準要求
(一)嚴管街
1.廣告設置規范完整。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置須經相關部門審批;各類廣告牌匾要規范統一,高標準、高檔次;做到“一店一牌”,“一樓一體”,“高、平、齊,小、精、美”;廣場雕塑、廣告、宣傳畫廊、圍欄、隔離欄等設施要保持完好、清潔。廣告內容用語準確,真實健康,文字規范,無殘缺及錯別字、少字現象,色彩格式符合街景要求,不得出現污損;從嚴控制各種條幅橫幅及慶典廣告;禁止設置活動小廣告燈箱;嚴禁設置報刊亭、商亭。(來自:m.dewk.cn)(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建設局、工商局配合)
2.道路基礎設施完好。加強對環衛、市政設施的檢查與維護,保持外觀整潔、完好,嚴查各類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對破壞的公共設施要及時更換或修復。(市建設局、濱城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配合)
3.沿街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