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業管理行業誠信服務公約
誠信為本,客戶至上;
遵紀守法,秩序優良;
規范管理,周到服務;
公平公正,質價相符;
信守合同,有諾必踐;
良性競爭,共同成長;
篤行操守,敬業盡職;
倡導文明,共創和諧。
篇2:街道服務商誠信服務公約模版
街道服務商誠信服務公約模版
為倡導 “ 街道社區生活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中心) 服務商誠信經營、 規范服務,共同營造誠實守信、行業自律的良好社會氛圍,更好滿足中心用戶的 日常生活需要,樹立便民服務服務行業的良好形象,弘揚誠實守信、優質服務的 文明風尚,中心倡導并要求各類服務商承諾遵守以下誠信服務公約:
第一條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范經營行為,信守職業道德,自律自強。
第二條 遵守社會公德;規范經營,注重社會效益,公平競爭、誠信經營,自 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熱心社區公益事業和志愿服務活動,積極響應各級社區服務中心發動 的公益服務活動。
第四條 不斷加強從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服務人員 自身素質及工作水平。
第五條 主動聽取、虛心接受服務對象對服務質量的監督和建議,不斷改進和 提高服務水平。
第六條 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公開、明確,不欺瞞消費者。
第七條 文明經營、熱情服務、禮貌待人;服務過程中確保對象的知情權和選 擇權,服務完畢后應主動要求服務對象驗收服務結果并在工單上簽字 確認或致電 ***平臺確認。
第八條 服務過程中不向服務對象推銷不必要的產品或配件,若確需添置或更 換零配件,必須在取得服務對象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
第九條 因服務單位自身原因無力完成服務任務時,不能以任何借口向服務對 象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條 若應服務對象要求提供上門服務,服務人員應事前與服務對象約定上 門時間,并帶好相關的配件、工具等,按時到達服務對象指定的地點, 必要時應出示上崗證或身份證明。服務完畢后應注意清理現場,保持 環境衛生。
第十一條 服務對象若對服務存有異議,服務人員應耐心解釋、妥善解決,不 可與被服務對象發生口角。
第十二條 服務糾紛產生后,經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裁定確系服務單位過錯 的,服務單位應嚴格按照裁定的條款執行,不得推諉、拖延。
承諾商戶:
承諾人:
日期:
誠信供應商基本情況登記表 服務商名稱: 服務商聯系地址: 服務商聯系電話: 服務商聯系人: 服務商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介紹: 服務熱線: 服務時間: 服務價格: 服務特色: 誠信供應商簽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