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公司保安崗位責任制度
一、崗位職責
熱愛本職、忠于職守以保護天和化學有限公司財產安全和正常生產預防偷竊、盜竊、搶竊事件和防火發生。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處事能力。
二、工作范圍
值勤點為固定執勤崗和流動執勤崗。工作時間每天按照安環科規定按時上崗。
三、工作要求
1、 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對工作盡職盡責遵守上崗制度。
2、 所有保安人員必須禮貌用語。
3、 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服從項目管理。
4、 按時交接班清點職責范圍內所有的成品及物品和消防情況。
5、 嚴禁任何管理人員及工人無證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特殊情況需安環科同意方可讓其進入。
6、 嚴禁聯崗、離崗、串崗現象。辦公區域除值班保安外任何人員在春節期間不準進入辦公人員除外。
7、 保安人員要切實相互配合如發生偷盜、火情要相互配合并及時將情況在第一時間上報項目相關領導。
8、 保安人員由安環科統一指揮春節留守期間實行區域責任制度和考勤制度。
9、 春節期間沒有特殊情況在職所有人員嚴禁隨意請假外出、酗酒、賭博現象。
10、 嚴禁在職人員自盜行為一經發現立即清除出場移交公安部門嚴肅處理且工資不予結算。
11、 春節期間實行帶班巡崗制度。
13、 保安人員要相互聯絡,隨時保持信息通暢,發揮團隊精神。
篇2:物業保安部法律責任制度
物業保安部法律責任制度
1.0目的:加強法律意識,提高隊伍素質。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全體成員。
3.0主要內容:
3.1 違反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罰款、辭退的處理。
3.2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
3.3 非法剝奪、限制他人自由。
3.4 罰款、或沒收財物扣押他人有效證件或財物。
3.5 辱罵、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
3.6 私自為他人提供保安服務。
3.7 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
3.8 監守自盜,造成重大損失者。
3.9 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嚴重后果者。
3.10其它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
4.0基本要求:
1.0 公平公正、獎罰分明。
2.0 嚴格遵守,嚴格執行。
3.0 必須熟悉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4.0若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情節輕微的勸其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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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業保安部工作責任制度
物業保安部工作責任制度
1.0 目的:實行層級管理、層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2.0 適用范圍:保安部各級管理。
3.0 管理程序:
3.1 保安部的工作在管理處主任/經理的監督及指導下,開展各項具體工作。
3.2 保安部隊長接到管理處主任/經理的指令,直接安排實施。
3.3 保安部隊長直接指揮領班具體實施工作。
3.4 保安部領班必須配合隊長按質按量及時完成工作指令。
3.5 保安部領班在隊長的監督與指導下,實施對隊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工作。
3.6 隊員要積極努力地協助、配合、執行領班的指令,絕對服從管理。
3.7 執行任務后,及時把情況逐級向上匯報,隊長可親自了解監督任務完成情況,經確認無誤后,方可向管理處主任/經理匯報及存檔。
4.0責任制度:
4.1 每個班由領班負責安排隊員工作,定人定崗。
4.2 每個隊員負責自己崗位區域內的一切公共設施的安全及其它的異常情況的處理工作,因東西損壞不知道、或處理問題不及時所造成的后果由當值隊員負責。
4.3 有問題不及時處理或不及時上報者,責任由當值隊員負責。
4.4 處理問題不當,隱瞞事實,責任由當值隊員負責。
4.5 隊員不遵守崗位紀律及不注意個人行為,若有人投訴,追究當值隊員責任及當值領班責任。
4.6 不主動為業主提供服務,一經發現屬實追究當值隊員及領班責任。
4.7 在8小時上班期間崗位發生的事情,領班不向上級報告的,追究當值領班責任。
4.8 隊員有問題及時上報,領班未跟進或不上報追究領班責任。
4.9 當值領班有問題上報隊長,隊長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追究隊長責任。
4.10 隊長有事不上報,或上報不及時所造成的后果由隊長負責。
5.0 基本要求:
5.1監督落實日常工作部署,嚴要求、高標準、責任到人,誰主管誰負責,達到逐級請示、逐級要求、逐級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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