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防暴安全管理制度參考
物業防暴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包括組織架構、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等方面。
一、組織架構
1. 設立防暴安全管理委員會,由物業總經理擔任主任,物業相關部門負責人、保安主管、工程主管、客服主管等擔任成員。
2. 防暴安全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制定和修訂小區防暴安全管理制度;
(2)監督檢查防暴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防暴安全培訓;
(4)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5)處理防暴安全突發事件。
二、安全防范措施
1. 出入口管理
(1)小區出入口設置保安崗亭,實行24小時值守,對進出人員、車輛進行登記、檢查;
(2)在小區主要出入口安裝監控設備,實施24小時監控;
(3)加強夜間巡邏,對可疑人員進行盤查。
2. 防盜設施
(1)定期檢查小區防盜門、防盜窗等設施,確保完好無損;
(2)加強圍墻巡查,防止非法攀爬和破壞;
(3)在公共區域安裝監控設備,實施24小時監控。
3. 消防設施管理
(1)定期檢查消防設施、設備,確保完好有效;
(2)嚴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3)加強消防培訓,提高員工和業主的消防意識。
4. 車輛管理
(1)規范車輛停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加強車輛進出管理,實行車牌識別系統;
(3)定期檢查地下車庫、車位,防止安全隱患。
三、應急預案
1. 防暴安全應急預案
(1)制定防暴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工作職責、處置程序、應急措施等內容;
(2)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 突發事件處置流程
(1)發現突發事件,立即向防暴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2)防暴安全管理委員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處置;
(3)在處置過程中,及時與公安機關等部門溝通,尋求支援;
(4)事件處置完畢后,進行總結分析,提高防范能力。
四、培訓和演練
1.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防暴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2. 定期組織防暴安全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防暴安全知識培訓,確保員工熟悉小區的防暴安全管理制度。
五、其他
1. 本制度適用于小區所有業主、租戶和訪客;
2. 本制度由防暴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修訂和解釋;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幼兒園防暴安全管理制度(4)
> 幼兒園防暴安全管理制度(四)為了防預暴力事件的發生,確保幼兒園孩子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指導幼兒園的防暴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1.幼兒園主要領導及部分教師組成,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妥善處理,匯報園領導撥打解放路派出所電話8***3。專門負責報警、防暴、救護、聯絡、疏散、安撫等工作,明確每個人的工作職責。
2.加強幼兒園門衛管理工作,確保幼兒園的安全第一關。設專職值班人員,為其著裝并配備大頭棍根。
3.加強“家長接送制度”的管理,將安全意識深入家長心中。
4.幼兒園大門專人把管,定時開關,中途家長來訪不得入內。
5.家長委托他人代接孩子,必須給老師打電話確認,以便留檔查看。
6.幼兒園要采取不同形式對幼兒開展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7.對幼兒園內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登記,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8.制定演習預案并定期實施防暴演練,明確工作職責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