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施工方案包括: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重點部位施工方案、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的關鍵工序施工方案、季節性施工方案。
2)方案責任人:編制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項目負責人;
審批:公司總工。
3)管理流程:
根據施組、規范等
形成
形成
4)編制施工方案應遵循以下原則:
(1)總原則: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至少10天編制審批完,
(2)滿足施工工藝要求,符合國家現行施工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有關規定。
(3)要與選擇的施工機械、勞力及流水段劃分相協調。
(4)在滿足質量、進度的前提下,選取多種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優化選用。
(5)使施工方案具有嚴肅性、指導性、針對性、可操作性。
(6)安全施工措施必須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進行科學預測,并做好預防措施。
5)方案編制內容:
(1)工程概況:只寫與本方案有關的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材料、機具準備;人員、勞力準備;技術準備;其它準備。
(3)作業條件:包括前道工序、測量的驗收情況、現場的水電等條件、人員上崗條件、其它條件。
(4)主要施工工藝;必須具有可操作性。
(5)質量驗收標準;包括各種檢驗、試驗等的要求。
(6)保證措施:包括質量保證措施、成品保護措施等。
(7)其它注意事項:包括安全注意事項、環保注意事項等。
5)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完后,由專業負責人組織項目、施工隊工程技術人員對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進行討論,討論通過并審批后,報監理審批,并辦理相關技術資料。
6)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經審批、發放后,專業負責人組織項目、施工隊進行施工方案交底。對分項工程的施工工藝、質量標準、機具、人員等進行詳細的規定,并對方案中的不合理之處進行優化、修改,確認并交完底后即作為強直性文件執行,任何人不得私自隨意更改。
7)在方案執行過程中,設計或現場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影響方案的正常執行時,由項目專業負責人及時進行修改,并按正常手續進行審批后執行。
8)對不按方案落實或私自更改方案的,造成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對當事人另進行一定的處罰。
(1)方案編制不合理且未進行及時變更和辦理審批手續,對施工造成影響的,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2)因方案內容不完善,造成施工無據可依的、對施工造成影響的,對相關責
(3)任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4)對方案未按要求的時間進行編制,對施工造成影響的,對施組編制人員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篇2:項目工程施工方案編制管理制度
項目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與管理制度
施工方案的編制是特大型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的繼續和補充,是施工組織總設計在工程技術措施上的具體化,是指導施工生產的重要文件。通過編制施工方案,對設計圖紙要求、現場自然條件、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等各方面的因素進行全面考慮,確定投入的施工力量、施工順序、進度計劃、材料數量、重點部位工序的施工方法等,用以指導施工生產、完成工程項目。
施工方案根據總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針對具體項目做更加具體的安排,對工程細部做更為詳細的反映,并采取針對性的施工技術措施。
(一)施工方案的編制與管理程序
施工方案及管理程序,原則是由所在區域的施工單位或承擔該分項任務的分包商負責編制,經"zz公司"項目部部審查后,報監理批準實施。
1.編制依據
(1)設計圖或深化設計;
(2)總施工組織設計;
(3)總包對該分項的指令性意見及相關專業的協調要求;
(4)現場的實際條件;
(5)城市環保、環衛規定;
(6)相關的專業規范。
2.編制內容
(1)工程概況及圖紙依據;
(2)施工部署;
(3)工序順序;
(4)主要分項工程的施工工藝(盡可能用圖示說明);
(5)施工進度安排;
(6)設備機械選型與布置;
(7)驗收標準、質量措施、安全防火要求;
(8)環保、成品保護措施等。
3.編制管理程序
根據分項工程性質的不同,分三類情況:
(1)重要的結構部位的施工方案,由承擔施工的單位根據"zz公司"項目部進度要求和現場條件提出方案編制初稿,然后由"zz公司"項目部總工主持,有生產主管及工程綜合部參加,會同承擔施工的二級公司的相應成員進行方案研討和完善補充,統一思想后,由編制單位打印成文,正式上報"zz公司"項目部,由工程綜合部履行審核手續后,報總工程師審批。當上報的材料沒有達到方案研討的要求,或者對一些關鍵部位的做法仍不夠合理時,"zz公司"項目部可以再組織一次方案研討,直至達到最佳效果,由原單位修改補充后再行上報。
(2)量大面廣的同類專業分項,采取先由各單位分別編制各自的方案,由"zz公司"項目部工程綜合部組織參施單位相關人員共同研討確定最佳方案,并由"zz公司"項目部指定一家進行匯總修改形成統一的單項方案,再上報"zz公司"項目部批復。批準后的專業分項方案在個分部通用。
(3)對專業性較強的單項方案由分包商編制,報"zz公司"項目部審批,達到符合施工實際并得到總承包與分包,分包與分包相統一,使施工管理達到最佳效果。
(三)方案的審批管理
施工方案由分包單位編制打印正式文本報"zz公司"項目部總工審核后,再由工程綜合部向監理填報方案報審表,經監理批復同意后,方可施工。監理審批表由工程綜合部登記存檔,并復印下發。各分包施工單位必須按審批意見進行施工。
(四)編制施工方案時應注意的問題
1.要緊密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對于地處市內繁華地段的工程必須加強環保、環衛、安全等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別是環保、交通運輸方面要進行細致調查研究,選擇合理的施工措施。
2.對設計圖紙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報"zz公司"工程綜合部與設計單位協定,以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3.在計劃安排上要充分估計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留有余地。各分部分項工程或工種交叉部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在計劃安排上充分考慮材料的采購、進場的期限。
4.施工方案的編制與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推廣相結合,最大限度地應用到施工生產中去。
篇3: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1、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和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是指導現場施工的法規。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時間,推廣采用先進施工技術,用最少的人力和財力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
3、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結構特點、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分為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分部(分項)工程作業設計。本工工程各棟號按單位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4、施工組織總設計,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4.1工程概況。
4.2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和主要單位工程進度計劃。
4.3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專業工程與土建工程的關系,總包與分包范圍。
4.4分年度的工程量和施工產值計劃,以及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4.5質量保證體系。
4.6分年度的構件、半成品、非標準設備、施工機械、建筑材料、安裝設備和勞動力的需用量計劃。
4.7擬建附屬工程及大型臨時設施規劃。
4.8施工交通道路、現場排水系統等設施的統籌安排和解決辦法。
4.9施工所需的水、電、熱、動力供應數量及其解決辦法。
4.10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5、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5.1編制依據
5.2工程概況
5.3施工布署
5.4主要項目施工方法
5.5項目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證體系。
5.6質量技術保證措施
5.7冬雨期施工措施
5.8成品保護措施
5.9降本措施
5.10工期保證措施
5.11施工平面布置圖
5.12主要材料、半成品、設備、施工機械的需用量計劃
5.13勞動力需用量計劃
5.14施工準備工作,包括現場三通一平,臨時設施、水電的布置。
5.15安全技術措施,包括文明施工(臨電方案中體現),環境保護等。
5.16主要分項工程綜合進度計劃
5.17對于不單獨編制質量計劃的工程項目,應將質量計劃的有關內容編入施工組織設計中去。
6、分部(分項)工程作業設計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6.1分項工程特點(專業工程描述專業系統的功能、狀態、設備數量與土建工程的關系)
6.2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操作要求和質量標準
6.3機具、材料需用量計劃
6.4工期要求及工序搭接順序
6.5質量安全技術措施
7、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根據不同類型的工程由不同級別來組織編制和審批。
7.1一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經理主持編制,其成員以項目經理部為主,公司施工管理、技術質量、安全、設備等部門進行指導并配合編制,報公司技術質量部長審核,公司副總經理復評,總工程師審批。
7.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單項施工組織設計,報公司技術質量部長審核,公司副總經理復評,總工程師審批。
7.3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可根據圖紙供應情況分階段編制。但必須在施工前編制,最終應是完整的資料。
7.4分部、分項工程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編制,施工現場臨電、臨水方案由電氣、水暖專業工程師(工長)編制,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定后實施。
7.5施工用各類腳手架的搭設及拆除均由項目經理部編制施工方案。高層、超高層和高度大于30米的落地式腳手架施工方案后附計算書一并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安全保衛部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其余腳手架方案由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審查審批。
7.6各分包工程施工單位均要編制所承擔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7.7按北京市建委“京建施字(1997)第54號”文要求,基坑深度超過5m的工程,包括土方開挖、基坑邊坡穩定和基礎施工必須執行工程申報和施工方案備案制度,項目經理部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并將施工單位資質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審核,副總經理復評、總工批準,開工前一周內向市建委申報登記、備案后方可實施。
7.8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至少一式兩份,同時附有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要求施工進度計劃、平面圖用微機編排打印。
7.9施工組織設計經審批后生效。施工組織設計及審批意見報送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
8、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變更
一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變更項目經理應提前提出修改意見,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變更記錄,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審核合格后技術質量部簽署意見,報請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署意見,由技術質量部作為修改文件,并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內,并按原施工組織設計的分發范圍及時發至相關的部門。
9、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貫徹與實施
9.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經審核批準,工程不準施工。項目部對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嚴肅認真執行,實施時應以方案為準則,不應違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規定。
9.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組織施工管理、技術質量、安全、設備等部門進行抽查,并給予評定,發現不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有關規定施工的應及時糾正。對嚴重違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規定的工程,應停止施工,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組織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