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三建分公司月度檢查評分細則
一、施工技術管理檢查評分細則:
1、開工條件(15分):建筑用地批準手續、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每缺一項扣5分,開工報告日期早于施工許可證日期扣10分。
2、項目管理班子配備(15分):按施工組織設計管理網絡名單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到位和持證上崗情況,每一人次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或無證上崗的扣5分。
3、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20分):施工組織設計和應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每缺一項扣10分;已編制但未經審批的每項扣5分;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專家論證的每項扣5分;模板、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與所批準方案嚴重不符的,每一項扣10分。
4、施工圖紙審查(10分):施工圖審查報告、施工圖審查批準書、施工圖紙自審、會審紀要等資料每缺一項扣5分。相關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修改、變更、洽商的記錄和資料手續不完備的每項扣2分。
5、施工技術標準(5分):應配備的標準、規范、規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企業標準、公司管理制度等資料每缺一項扣1分。
6、施工技術交底(10分):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施工技術交底的扣10分,施工技術交底針對性不強的每項扣1分,交底雙方未履行簽字手續的每項扣2分。
7、施工進度管理(10分):根據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工程實際進度有無偏差,工期無滯后的項目得滿分;對由于項目部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視其嚴重程度給予扣分(檢查表中應注明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的偏差值)。工程發生停工、復工未向公司職能部門報告的每次扣5分;因建設方原因導致工期延期,未及時簽證的每次扣2分。
8、分包單位管理(5分):分包方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扣5分;相關的合同協議、評價、檢驗和試驗等資料每缺一項扣2分。
9、新技術推廣應用(5分):檢查各項目新技術推廣應用情況,視推廣力度及應用效果給予打分。
10、環境管理(5分):檢查環境管理方案、重大環境因素的策劃、實施及驗證情況、排污申報和監測記錄。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的扣5分,管理方案每缺一項扣2分,相關方的投訴每項扣2分,管理方案已編制但未經審批或重大環境因素的策劃、實施情況、驗證、排污申報和監測記錄每缺一項扣1分。
二、在建工程現場質量檢查評分細則
(一)、施工質量管理(20分)
1、施工現場責任制、質量管理制度每缺一項扣2分,不完善的每項扣1分。
2、質量管理人員和質量目標管理未落實、驗收標準未執行的每項扣2分,不完善的每項扣1分。
3、施工現場應配備的質量檢驗工具每缺一項扣1分。
4、施工現場未懸掛砼配合比、無計量器具配備以及未計量的每項扣1分。
5、試塊養護無標養室的扣4分,實體檢驗試塊未與構件同條件養護的扣2分,試塊不在澆筑地點抽取的扣2分。
(二)、主控項目(45分)
主體結構工程檢查的主控項目中增加了工程實體檢驗的內容。如工程不在主體施工階段,應根據所抽查檢驗批中主控項目、一般項目所實際發生項數和內容進行檢查、評分,主控項目的分值仍為45分(其中強制性條文15分、主控項目30分)、一般項目的分值仍為35分,以此類推。
1、對所抽查檢驗批項目有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內容的,每一項扣10分。
2、主控項目按抽查檢驗批所發生項目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項扣10分,以此類推。
3、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抽檢不合格的每一點扣2分。
4、現澆樓板厚度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處扣5分。
5、對采用自拌砼項目進行現場砼強度回彈抽查,不合格的每一處扣2分。
(三)、一般項目(35分)
1、檢查一般項目根據所抽查檢驗批內容不同,應按檢驗批所發生一般項目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項扣5分。
2、實體實測檢查是指檢驗批所發生實體實測項目全部檢查,每項抽查合格點80%為合格,得分為70分;檢查合格點81%(含81)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每個百分點加1.5分;檢查合格點79%(含79)以下的,每少1個百分點,每個百分點扣2分;檢查點其最大偏差超過允許偏差的1.5倍(含1.5倍)以上扣10分。
三、在建工程技術資料檢查評分細則
1、開工前期管理條件資料每缺一項扣1分、收集不完善的每項扣1—3分。
2、施工技術準備文件每缺一項扣1分,整理、收集不完善的每項扣1—3分。
3、施工現場準備資料每欠缺一項扣3分。
4、地基處理記錄欠缺的每項扣3分。
5、樁基施工記錄每缺一項扣1分,整理、收集不完善的每項扣1—3分。
6、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試)驗報告所發生的資料每缺一項扣5分,應復檢項目無復檢或欠缺的每項扣5分。
7、施工試驗報告中,土壤干密度試驗報告欠缺的扣2分;砂漿、砼配合比欠缺的扣4分、缺一項扣2分;砼、砂漿、抗滲試塊每缺一項扣10分;試塊留置不足、不合格和未處理的每一項扣5分;鋼筋接頭(焊接)試驗報告欠缺的扣4分,焊接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扣2分。
8、見證取樣和送檢記錄、報驗手續和記錄欠缺的扣4分,整理、收集不完善的扣1—4分。
9、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檢驗及抽樣檢測資料每缺一項扣2分。
10、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每缺一項扣1 分,收集、簽證不及時的每項扣1分。
11、所檢查的施工記錄每缺一項扣2分,檢查項目中內容不完整的每項扣1分。
12、安全和功能測量記錄每缺一項扣2.5分,觀測記錄不及時、收集整理不完整的每項扣1 分。
13、安全和功能試驗及檢查記錄每缺一項扣1分、記錄不完整的扣1分。
14、安全和功能檢測報告每缺一項扣2分。
15、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驗收記錄不及時匯總的扣2分;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不及時匯總的扣2分;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不及時評定扣1—4分。
四、建筑安全檢查評分細則
1、建筑安全檢查評分表的評分細則參照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具體規定。
2、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十個檢查項目的滿分分值進行了調整,安全管理臺帳為15分,文明施工為25分,腳手
架為10分,基坑支護及模板為8分,三寶四口為8分,施工用電為10分,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為6分,外用電梯為6分,塔吊為8分,施工機具為4分。3、各個檢查項目應按各自的檢查實得分數,并按以上滿分分值匯總到分公司月度建筑安全檢查評分表中,匯總方法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第2.0.7、2.0.8條規定。
篇2:東陽三建分公司月度檢查評分細則
東陽三建分公司月度檢查評分細則
一、施工技術管理檢查評分細則:
1、開工條件(15分):建筑用地批準手續、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每缺一項扣5分,開工報告日期早于施工許可證日期扣10分。
2、項目管理班子配備(15分):按施工組織設計管理網絡名單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到位和持證上崗情況,每一人次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或無證上崗的扣5分。
3、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20分):施工組織設計和應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每缺一項扣10分;已編制但未經審批的每項扣5分;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專家論證的每項扣5分;模板、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與所批準方案嚴重不符的,每一項扣10分。
4、施工圖紙審查(10分):施工圖審查報告、施工圖審查批準書、施工圖紙自審、會審紀要等資料每缺一項扣5分。相關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修改、變更、洽商的記錄和資料手續不完備的每項扣2分。
5、施工技術標準(5分):應配備的標準、規范、規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企業標準、公司管理制度等資料每缺一項扣1分。
6、施工技術交底(10分):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施工技術交底的扣10分,施工技術交底針對性不強的每項扣1分,交底雙方未履行簽字手續的每項扣2分。
7、施工進度管理(10分):根據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工程實際進度有無偏差,工期無滯后的項目得滿分;對由于項目部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視其嚴重程度給予扣分(檢查表中應注明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的偏差值)。工程發生停工、復工未向公司職能部門報告的每次扣5分;因建設方原因導致工期延期,未及時簽證的每次扣2分。
8、分包單位管理(5分):分包方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扣5分;相關的合同協議、評價、檢驗和試驗等資料每缺一項扣2分。
9、新技術推廣應用(5分):檢查各項目新技術推廣應用情況,視推廣力度及應用效果給予打分。
10、環境管理(5分):檢查環境管理方案、重大環境因素的策劃、實施及驗證情況、排污申報和監測記錄。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的扣5分,管理方案每缺一項扣2分,相關方的投訴每項扣2分,管理方案已編制但未經審批或重大環境因素的策劃、實施情況、驗證、排污申報和監測記錄每缺一項扣1分。
二、在建工程現場質量檢查評分細則
(一)、施工質量管理(20分)
1、施工現場責任制、質量管理制度每缺一項扣2分,不完善的每項扣1分。
2、質量管理人員和質量目標管理未落實、驗收標準未執行的每項扣2分,不完善的每項扣1分。
3、施工現場應配備的質量檢驗工具每缺一項扣1分。
4、施工現場未懸掛砼配合比、無計量器具配備以及未計量的每項扣1分。
5、試塊養護無標養室的扣4分,實體檢驗試塊未與構件同條件養護的扣2分,試塊不在澆筑地點抽取的扣2分。
(二)、主控項目(45分)
主體結構工程檢查的主控項目中增加了工程實體檢驗的內容。如工程不在主體施工階段,應根據所抽查檢驗批中主控項目、一般項目所實際發生項數和內容進行檢查、評分,主控項目的分值仍為45分(其中強制性條文15分、主控項目30分)、一般項目的分值仍為35分,以此類推。
1、對所抽查檢驗批項目有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內容的,每一項扣10分。
2、主控項目按抽查檢驗批所發生項目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項扣10分,以此類推。
3、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抽檢不合格的每一點扣2分。
4、現澆樓板厚度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處扣5分。
5、對采用自拌砼項目進行現場砼強度回彈抽查,不合格的每一處扣2分。
(三)、一般項目(35分)
1、檢查一般項目根據所抽查檢驗批內容不同,應按檢驗批所發生一般項目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項扣5分。
2、實體實測檢查是指檢驗批所發生實體實測項目全部檢查,每項抽查合格點80%為合格,得分為70分;檢查合格點81%(含81)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每個百分點加1.5分;檢查合格點79%(含79)以下的,每少1個百分點,每個百分點扣2分;檢查點其最大偏差超過允許偏差的1.5倍(含1.5倍)以上扣10分。
三、在建工程技術資料檢查評分細則
1、開工前期管理條件資料每缺一項扣1分、收集不完善的每項扣1—3分。
2、施工技術準備文件每缺一項扣1分,整理、收集不完善的每項扣1—3分。
3、施工現場準備資料每欠缺一項扣3分。
4、地基處理記錄欠缺的每項扣3分。
5、樁基施工記錄每缺一項扣1分,整理、收集不完善的每項扣1—3分。
6、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試)驗報告所發生的資料每缺一項扣5分,應復檢項目無復檢或欠缺的每項扣5分。
7、施工試驗報告中,土壤干密度試驗報告欠缺的扣2分;砂漿、砼配合比欠缺的扣4分、缺一項扣2分;砼、砂漿、抗滲試塊每缺一項扣10分;試塊留置不足、不合格和未處理的每一項扣5分;鋼筋接頭(焊接)試驗報告欠缺的扣4分,焊接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扣2分。
8、見證取樣和送檢記錄、報驗手續和記錄欠缺的扣4分,整理、收集不完善的扣1—4分。
9、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檢驗及抽樣檢測資料每缺一項扣2分。
10、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每缺一項扣1 分,收集、簽證不及時的每項扣1分。
11、所檢查的施工記錄每缺一項扣2分,檢查項目中內容不完整的每項扣1分。
12、安全和功能測量記錄每缺一項扣2.5分,觀測記錄不及時、收集整理不完整的每項扣1 分。
13、安全和功能試驗及檢查記錄每缺一項扣1分、記錄不完整的扣1分。
14、安全和功能檢測報告每缺一項扣2分。
15、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驗收記錄不及時匯總的扣2分;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不及時匯總的扣2分;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不及時評定扣1—4分。
四、建筑安全檢查評分細則
1、建筑安全檢查評分表的評分細則參照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具體規定。
2、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十個檢查項目的滿分分值進行了調整,安全管理臺帳為15分,文明施工為25分,腳手
架為10分,基坑支護及模板為8分,三寶四口為8分,施工用電為10分,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為6分,外用電梯為6分,塔吊為8分,施工機具為4分。3、各個檢查項目應按各自的檢查實得分數,并按以上滿分分值匯總到分公司月度建筑安全檢查評分表中,匯總方法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第2.0.7、2.0.8條規定。
篇3:小學文明監督隊評分細則
小學文明監督隊評分細則
1.不講粗話、臟話、不罵人、不叫他人外號,否則每人次扣1分。
2.愛護公共財物,無意損害公共財物每人次扣1分,故意損害每人次扣2分。
3.校園內行走文明,不追逐,課間不在校園、走廊瘋狂吵鬧,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
4.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扇停、水止。教室中無人時發現亮燈或扇動,每項每次扣1分。
5.用水后未關水龍頭,發現一次扣2分。
6.爬樓梯欄桿每人次扣1分。
7.爬越圍墻每人次扣5分。
8.不尊重、頂撞教師扣2分,頂撞檢查人員、值日生扣2分。
9.摘折花草、踐踏草坪,每人次扣2分。
10.上下樓梯要靠右,不能擁擠、推搡,否則一人次扣2分。
11.放學后,門窗沒關或沒全關的每次扣2分。
12.不亂扔果皮紙屑,保持校園美麗整潔,違規者一人次扣1分。
13.出校門后不得在臨時攤點上購買零食吃,否則每人次扣5分。
14.出校門后不得在校門口坐三輪車,否則每人次扣5分。
附件2:
“行規達標班”一日總分統計
1.儀表守紀(15分)
2.晨會、廣播操(30分)
3.眼保健操(30分)
4.個人衛生(10分)
5.路隊(15分)
6.文明監督隊
7.好人好事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