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人民醫院接收進修人員管理制度
1.進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負責,統一管理,其他科室及個人不得擅自接收進修人員。
2.進修時間一般為半年到一年。
3.進修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執業醫師資格或相應專業資質。
4.需要來進修的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進修申報表(附身份證、執業證、學歷證明復印件),經選派單位同意蓋章(附單位介紹信)后交科教科,科教科在審定資格后統一安排,發出通知,并將進修人員情況通知相關科室。
5.進修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按時報到,交納進修費用。未繳納費用或逾期未報到者取消進修資格。
6.科教科由專人負責進修管理工作。進修人員報到后,應向其詳細介紹醫院情況和各項規章制度,安排好學習、生活等事宜,并送到進修科室。進修結束后到科教科辦理相應手續后方可離院。
7.科教科要經常了解進修人員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定期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幫助解決問題,不斷改進工作。
8.科教科定期檢查、考核各科室的進修帶教工作,幫助提高進修帶教質量。
9.各科室進修生帶教由科主任負責,也可委托副主任代理。選派合適人員指導進修工作,根據進修目的擬定計劃,認真落實,努力完成。帶教質量差的人員要及時更換,好的要及時表揚。進修結束,科室應及時對進修人員進行考核,做好書面鑒定,送科教科。
10.進修人員在進修期間應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服從進修安排,不得擅自更改進修計劃,不得自行延長或縮短進修時間,否則院方將終止其進修,且不出具進修鑒定。進修人員應尊重帶教老師及其他人員,認真學習,努力完成進修任務,并積極參加醫院各項活動,黨團員應轉辦臨時組織關系,參加有關組織活動。
11.進修人員進修期間原則上無處方權,不得出具任何鑒定證明和疾病診斷證明。
12.進修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和公休假。原則上不準請事假,如需要請假的應本人申請,將有關證明交科教科備案。兩天以內科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科教科批準,五天以上需經醫院與選送單位共同批準后方可離院。假期滿后按時返院銷假。凡未經批準私自離院或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兩次或累計曠工時間超過5天者取消進修資格。進修一年內病假超過1個月,事假超過兩周的不發結業證書,只做鑒定。
13.進修期間醫德醫風差、工作表現差或發生醫療差錯的,除書面檢查外,不發結業證書,情節嚴重者或發生醫療事故及不服從管理者,一律終止其進修,退回原單位。
14.因各種原因終止進修的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離院,進修費不退。
15.進修結束后業務提高不明顯、考核不合格者,不發結業證書。
16.進修人員的醫療費用和保健津貼等由選送單位負責,專用醫療器械自備。
篇2:區醫院進修實習護士管理制度
區醫院進修實習護士管理制度
一、進修實習護士在護理部及所在科室護士長的領導下,有計劃地完成進修或實習任務。
二、選送單位應先寄來進修實習人員申請表,經護理部審核同意后再通知對方前來辦理進修手續。
三、進修實習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安排參加醫院政治學習和業務活動。
四、進修一般為半年,實習為一年,按上級統一規定標準交納進修實習費。
五、進修實習期間一般不得請假,不得中途退學和隨意延長或縮短學習時間。必須請假者應與護士長協商同意后報護理部審批,方可離開。
六、上班要求提前15分鐘,到科室做好準備工作。排班由所在科室統一安排,不得代班或隨意調班,確因故需調班者,應經護士長同意。
七、各病室應選派有經驗的護師以上職稱人員指導時候,帶教者應根據進修實習人員具體情況擬定計劃,定期檢查與考核。在工作中發生差錯應及時報告護士長,以便及時處理。
八、進修期損壞公物或器械,由本人或選送單位負責賠償。
九、護理部科護士長應經常了解進修實習人員的思想情況,關心生活,定期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十、科室應每月進行一次業務理論知識講座或技術練兵活動,進修人員多時,可由護理具體組織專業理論知識培訓,選派有經驗及理論知識扎實,表達能力強的護士長講課。
十一、進修實習人員在醫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應給予表揚。醫療作風惡劣,犯有嚴懲錯誤者由醫院提出意見,退回原單位或學校處分。
十二、進修實習期滿,應做好考核和書面鑒定,辦妥離院手續,方可離院。
篇3:區醫院特檢科學習、培訓、進修制度
區醫院特檢科學習、培訓、進修制度
一、學術活動:
1.醫院各級、各類工作人員需外出參加學術活動的,都應先填寫《醫院工作人員外出參加學術活動審批表》。該表由參加者填寫,經所在科室負責人、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審批、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參加。
2.科室負責人及相關職能科室要做好工作人員外出參加學術活動的登記工作。學術審批表交醫教科備案,以便做好學分登記報銷工作。
3.參加學術活動原則上每年一次,費用實行限額控制。每年高級4000元、中級1800元、初級800,超支自負。到省外參加學術活動的要從嚴控制。
4.差旅費按醫院規定報銷。
5.參加學術活動者要把學術會議的信息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轉達,以達到資源共享,提高醫院學術水平的目的。
二、進修培訓:
1.凡外出進修培訓者,應填寫《進修表》或《外出審批表》,經所在科室和職能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院長批準、方可參加。
2.工資福利進修期間對照非量化科室相應標準,培訓超一月者,參照進修待遇,不足一月者由所在科室發放。
3.差旅費按醫院有關規定報銷,進修費、培訓費按實報銷。
4.進修培訓原則上三年一次。
三、繼續教育:
1.凡具有士級職稱的,均享受醫院繼續教育待遇。
2.參加繼續教育者,應填寫繼續教育登記表,經所在科室和職能科室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參加。繼續教育按70%報銷,差旅費參照學術交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