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1、考勤實行簽到制。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學校規章制度認真考勤,認真記錄。
2、由值周領導考勤,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辦公室當面簽到。
3、探親、節育、產假、婚喪假等,按上級規定條文執行。
4、病假需持醫院證明,按病假給予考勤。
5、原則上不準事假,情況特殊者,三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三至七天的假由學區批準,七天以上由教育局批準。
6、寒、暑假未按規定時間返校的,按曠工處理。
7、凡學區、學校請的病、事假必須持假條填在簽到冊上。
8、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者均按有關規定給予扣發出勤獎或工資。
9、教導處將出勤情況,按月進行統計,月底兌現獎懲。
篇2: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中心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一、教師要提高加強紀律的認識,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習慣,應從點滴做起,嚴格要求自己。
二、按時到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有事要請假,每月請假最多不超過兩天,個人的事盡量放到星期天去處理。
三、保證在校簽名制,不得代簽或不簽。
四、做為學校,每月要做好考評工作,按遲到一次扣0.5分、早退扣1分、請假扣1分的規定,做好教師評價表的填報。
五、對個別不重視考勤的教師要提出批評,促使加強認識,做好考勤。
六、對于全期表現好的要給予獎勵,差的要提出批評,并從積分中扣罰。
篇3: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及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1、教師考勤和師德作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干部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凡病事假全期累計超過一周以上,或者出現曠工、空堂、賭博、體罰學生、同事糾紛等情況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干部。
2、工作時間內被發現打牌者一次罰款100元。
3、曠工半天罰款50元,如果又曠課,按第四條累計。
4、上課、上早晚自習、考試監考在教室外逗留、談天者,發現一人次扣罰款10元;應上課而曠堂者,每曠堂一節罰款30元。
5、教師白天坐班時間為第1、2、3、5、6節課。坐班時間電話聯系在校園內找不到人者,視同曠工,按第三條執行。
6、按要求站參加者升國旗或大課間的每人次補助10元。
7、全校性*活動、各類會議和集中學習教職工一般不準請假,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20元。
8、教職工盡可能不接受家長宴請,不得收受家長禮金和禮物。
9、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充分尊重家長,妥善處理師生和家校矛盾。凡因為教師個人教育方式不當造成學生傷害或家長矛盾的,視情節嚴重情況對當事人予以罰款,并責令其承擔相關責任。
10、教職工不得組織學生私自訂閱教輔資料,否則所收金額由學校全額退回學生,并由教師個人支付教輔資料費。
11、教職工及家屬要和諧相處,不得在校園內吵架打罵,否則不管對錯懲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是干部的建議引咎辭職。
12、請假均需由本人親自向校長請假,并自己調課,將調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查,如果要由學校調課,則按一節20元補給代課者。公差原則上自行調課和調換相關工作。婚、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病事假等五天以內,自己調課;超過五天,必須自行請人代課,并自行支付相關工資,并按每天50元扣發工資;超過一個月,除按每天50元扣發工資,還將扣發全期的30%績效工資,并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
14、幼兒園教職工、后勤人員參照此制度執行考勤和師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