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學生校醫室就診規定
1. 參保學生在校醫室就診時應主動出具學生證、醫保卡、南方學院學生醫療證,急診可在48小時內提供。另外,如遇轉院治療,則依照接診醫院相關規定執行。
2. 參保學生在校醫室支付醫療費用時,僅支持校園卡刷卡消費,現金消費將不能辦理醫療保險報銷業務。
3. 有關轉診單的開具,要求如下:
(1)周一至周五,學生持轉診單在校外醫療機構就診,只可掛急診號。周六、日,節假日,寒暑假學生在外如需就診,不需開具轉診單,可直接掛門診號就診。
(2)因病情需要開具轉診單的學生,須出示南方學院學生醫療證,醫保卡,學生證,校醫室接診醫生在醫療證上登記學生轉診相關信息。
(3)由于開具轉診單發生了醫患之間的診查過程,按規定每次需收取掛號費一元,診查費三元,合計四元,僅支持校園卡消費。
(4)一張轉診單僅對轉診單上所列出的同一疾病(二周內)有效,如轉診學生出現新疾病,則需另外開具轉診單。
(5)轉診單需在學生出外就診之前開具,不準事后補辦。事前未開轉診單而自行轉診者,所產生的醫藥費作自費處理。
(6)學生辦理醫保報銷時,需主動出示轉診單,否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
篇2:某大學校醫室門診開假單規定
大學校醫室門診開假單規定
1.學生到校醫室診病須攜《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醫療證》,首診醫師需詳寫疾病記錄,規范醫療管理制度。
3.醫生診查后確認病人需要休假,應開“實時假單”,該單為診病后開始生效的休假建議單。不準事后補開假單及開人情假單。學生不得糾纏、強索假單。
4.醫生開具假單的同時在《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醫療證》和門診日志上登記,以配合學生管理教育工作,監督核查。
5.特殊情況需補開休假證明者,須書面說明情況并經輔導員(老師)簽具意見,再經接診醫師診查病情后簽發是否休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