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公司考核管理的規定
各部門:
經過1年多的積累,公司及各部門在目標管理、業務管理、部門管理方面制訂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為規范公司管理,統一、公正地對各部門進行考評,特作如下規定:
1.公司管理部為公司各項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各項考核結果通報發布及經濟考核的實施。
2.涉及到公司目標管理或跨部門業務管理的考核制度,須經管理部及相關部門會簽、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的名義下發。該類制度中的獎懲由各部門提議、管理部提案、總經理審批后,以公司名義實施。
3.各部門內部的考核制度,須經管理部會簽,以部門的名義下發,管理部備案。其經濟考核由相關部門提案、總經理批準后,以部門的名義實施,管理部備案。
4.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好人好事(含自主改善),有必要在公司范圍內進行精神或物質獎勵的,由各部門提議、管理部提案、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的名義實施。
5.經濟考核的結果,除總經理批準進行現金獎勵的情況外,一律在月度工資中體現。
篇2:集團總部職員政令考核管理規定
某集團總部職員政令考核管理規定
第一條適用于集團各級工作人員,在落實董事長和總裁發布的臨時性工作指令過程中的考核,集團公司內各項已有明確工作規范與考核細則的常規性工作,不在本標準考核范圍內。
第二條本著“責、權、利”落實到人的原則,將政令執行情況與被考核人的經濟利益實行最簡單的金額關聯。標準范圍為50-500元,具體金額由督辦部門視工作重要程度擬定,并報總裁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考核執行人在正式執行本標準前,須以規范格式的《集團公司政令執行考核通知單》通知被執行人,通知單上須有總裁簽章。
第四條下發《通知單》須使用用友OA系統內標準模板。
第五條集團公司逐步營造執行文化,各級管理者對待上級工作指令,要及時落實與反饋;對部署下去的工作任務,要持續地跟進,做到有布置有檢查。
篇3:職院學生學習成績考核評定的規定
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習成績考核評定的規定
一、對學生學業成績的考核評定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教學人員都應嚴肅認真對待。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字跡清楚,杜絕錯誤。
二、對學生學習成績的考核主要采用考試、考查等方式,根據考試、考查的結果評定學業成績。
三、考試課程成績的評定
1、安排期中考試課程的成績:以平時成績占30%、期中考試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40%評定。
若課程安排有實驗,則以平時成績占20%,實驗成績占20%、期中考試成績占20%、期末考試占40%評定。
2、不安排期中考試課程的成績:以平時成績占30%、單元測驗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40%評定。
若課程安排有實驗,則以平時成績占20%,實驗成績占20%、單元測驗占20%、期末考試占40%評定。
3、不安排期中考試的課程,教師應安排二到三次單元測驗,并逐次在記分冊上記載。
4、學生期中考試因事因病缺考的,不予補考。其期中考試所占比例一同納入期末考試計算。
四、考查課程成績的評定
1、考查課程的成績應根據學生平時聽課、完成作業、實驗及課堂提問和階段測驗的結果綜合評定,無實驗的課程成績評定:以平時成m.dewk.cn績占40%、階段測驗占60%計算;有實驗的課程成績評定:以平時成績占30%、實驗成績占20%、測驗成績占50%計算。
2、語文課程的成績的評定:作文成績占30%、語文基礎知識成績占70%(其中語文基礎知識的成績以平時占30%、測驗占40%評定)。
五、各類實習、課程設計成績的評定
1、各類實習成績的評定以應知占30%、應會占70%計算,采用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
2、課程設計成績的評定,根據學生的對該課程的綜合設計能力,采用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
六、成績評定記分制:考試科目采用百分制;考查課程、各類實習和課程設計成績采用五級記分制:優(100~90)、良(89~80)、中(79~70)、及格(69~60)、不及格(59~0)。學生的學期總評成績不及格或0~59分須用紅筆鋼筆、園珠筆填寫,其它成績須用蘭色或黑色鋼筆、園珠筆填寫,學期總評成績精確到個位。
七、學生成績記分冊交學生所在系部后一般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況,應經系主任同意,并派人會同閱卷教師查閱試卷,提出理由,并鑒署意見后予以修改,并報教務處。
八、期中期末考試時間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考查課程的階段測驗由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內容自行安排。期中期末考試試題經教研室主任審核,系主任批準后交教務處文印。
九、凡考試、考查不及格或因事因病缺考需要補考者,均應在規定的日期內參加補考,教師應事先按要求出好考卷并送系部審定。
十、根據高職教學的特點,學院積極鼓勵教師結合課程特點探索新的考核方式。若需采用新的考核方式,則教師應在學期開學二周內提出具體考核方式,經系部審定、教務處批準后方可實施。
十一、本規定從20**年9月1日起執行。原學生學習成績考核評定規定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