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創魯班獎總包監控保證質量工作
*站站房工程項目,我方將以施工總承包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和目標。為此,我們將做好如下工作:
各分承包方應建立健全自己的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并納入項目經理部統一領導,服從總包及業主代表、監理工程師的領導。
1進入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分承包方,必須是經過總包或業主經過評審,確認能夠認真履行合同規定,讓業主滿意的"合格分承包方"。施工中發現不能履行合同責任或義務,影響合同目標的兌現時,總包方有權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勸其退場,更換分包隊伍。
2各分承包方認真執行行業標準和國家現行規范,施工過程中做好各種試驗檢查記錄,隨時接收業主、監理及總包職能部門的工作檢查,特別是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做好文明施工。工程竣工后,及時提供完整、真實的施工技術資料。
3總包建立施工現場生產調度會制度,各分包單位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聽取施工調度安排、協調各方及各工種工序穿插有關問題。解決現場生產、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出現的問題。會議決定,各分包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4對于各工序之間任務驗收,實行轉序單制,上道工序轉入下道工序必須填寫轉序單,雙方簽字后方能認可為正式交接。
篇2: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總包分包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總包與分包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口
其他專業承包口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
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15.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回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篇3:建設工程總包施工合同書
建設工程總包施工合同書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總包施工合同。
鑒于乙方擬承建工程(工程名稱),并通過20年 月日的中標通知書接受了甲方以合同價人民幣(大寫)萬元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組成和解釋順序:
總包施工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施工合同協議書另有規定外,其組成部分和解釋順序如下:
①.補充協議條款和招標過程中乙方承諾(如有);
②.施工合同協議書;
③.施工合同文件;
④.雙方核對完成的工程預決算書;
⑤.施工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甲方招標過程來往的函件;
⑥.承諾書(確認函)及外來文、冊(確認函);
⑦.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現行國家、省、市及內部有關施工、設計方面的規范、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說明;
⑨.合同終止前洽商、變更等和甲方簽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
⑩.施工投標文件及其補充說明和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廉政管理協議書。
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或甲方選擇指定為準。本合同乙方每頁都必加蓋公章,表示其對該頁的全部內容認同。
第二條: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三條: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三條:合同份數
3.1.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各執四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加蓋印章及公章后生效。至辦理工程驗收交接備案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余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3.3.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合 同或協議。
第四條:施工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合同在雙方簽章且乙方交付履約保函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