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醫院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1、對急、危、重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及時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不得借故推諉或不顧病情垂危,將患者推出轉院、轉科。
2、急診搶救患者到急診科后必須在5分鐘內開始處置。
3、危重患者搶救,必須有一名副高以上職稱醫師負責業務技術把關。
4、院內急會診,被邀請的會診醫師必須在接到請求后10分鐘內到位。
5、搶救程序規范,時間、診療措施和病情變化記錄完整。未能及時書寫病歷時,相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書面說明。
6、負責搶救的醫師在不影響患者搶救的情況下,須盡快向患者家屬或單位領導詳細交待病情,認真履行簽字手續。同時向科主任、上級醫師匯報,特殊情況向醫療部報告。
7、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必須嚴密觀察病情,不得擅離職守,貽誤搶救時機。
篇2: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 某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1、醫護人員發現病人病情危重需搶救時,值班醫師應立即進行搶救,并通知二線醫師或科主任參與搶救,適時填寫病危通知單告知病人家屬或組織,并上報醫務科。凡需搶救的危重病患者,均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負責組織,設專人治療、護理,根據需要設科或院搶救組,各科室均應設立搶救室,備齊搶救物品,定期檢查搶救設備、藥品的完整和功能情況,做好記錄。搶救室內的各種物品非經科主任批準不準出室或做他用。
2、需請院內其他科室協助搶救時,可用電話或去人邀請,應邀請者應及時前往,需邀請上級醫院醫師來院搶救時,報醫務科解決。
3、對需要搶救的危重患者,有關醫技科室、手術室等,應積極主動進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
4、嚴格執行危重患者搶救的交接班制度,實行床旁交接班,正在搶救的緊張階段最好不要交班,負責搶救的醫護人員要密切觀察病情,及時正確做好各種記錄并隨時向上級醫師、護士長匯報病情和搶救執行情況。
5、危重患者搶救后,應在1周內書面進行小結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篇3: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一、搶救班子由院長或副院長親自負責。
二、搶救班子成員除指定人員之外,各科之二線值班醫師均為成員。
三、搶救時班子成員、有關醫務人員甚至行政人員都應快速敏捷到崗,爭分奪秒,認真負責進行搶救。
四、全院工作人員都必須服從搶救需要,服從分配,主動配合。
五、保證搶救器材、藥品齊備完好,救護車隨時作好應急準備。
六、每次重大搶救之后作現場小結或總結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