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分校區集中配送范圍及配送時間的規定
根據《杭師院后勤發展總公司配送管理暫行辦法》,結合下沙校區啟用后的實際情況,經總公司辦公會議同意,配送中心就現階段集中配送范圍及時間等作如下規定:
一、配送范圍的規定
1、飲食服務公司所需的餐飲原材料(不包括熟食品,即不需再進行加工可直接進口的)、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集中申購,各餐廳所需的早餐補充品種(包括面條、年糕)和接待用的葷素菜的零星采購由各餐廳自行組織采購;
2、住宿服務公司所需的床上用品、家具、客房服務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集中申購;
3、商貿服務公司所需食品由公司自行組織采購,配送中心應加強對食品的監督和檢查;
4、物業管理公司所需的維修材料、工具、用具、紙張、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集中申購;綠化苗木、農藥、文印耗材、零星紙張、應急搶修材料等由物業管理公司自行組織采購;
5、總公司層面的設備、勞保用品、辦公用品、職工福利、低值易耗品等;
6、總公司的辦公用品、勞保用品、職工福利由各公司自行組織采購;
7、凡屬由各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的物品,須經配送中心統一核算后方可辦理結算手續,配送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可經總公司同意后調整集中配送范圍。
二、預定時間和方式規定
1、餐廳所需原材料提前一天預定,時間在每天下午5點前,其它物品和其他部門的所需物品提前三天預定;
2、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報單,謝絕電話報單;
3、下沙校區因路線較遠,盡可能集中時間定購。
三、餐飲原材料采購時間為
1、每周二、五采購干貨、水果;
2、每周一、四采購箱裝類禽、畜副產品;
3、每周三采購低值易耗品。
四、申購、驗收規定
1、各公司的申購定單必須注明規格、質量、數量要求;
2、各公司在驗收時必須按定單要求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再在發票或送貨單上簽字;
3、經驗收簽字后的貨物原則上不予退貨。
篇2:飲食公司配送中心考勤規定
飲食公司配送中心考勤規定
一、考勤范圍:中心所有在冊員工。
二、考勤原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
三、考勤內容:上班制度,請假制度。
四、違章處理規定:
1、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違者每十分鐘計一次,每次扣5元,累計三次作一天事假處理;
2、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做私事和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按遲到、早退同等處理,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事假一天處理;
3、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參加總公司、中心的會議和學習,違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五、病、事假扣獎規定:
1、病假:病假一天扣當月獎金的2%,當月累計病假超過7天(不含7天,不含節假日)扣當月獎金的全部,全年獎每天扣10元(扣完為止);
2、事假:事假一天扣當獎金的6%,當月累計事假超過4天(不含4天,不含節假日),扣當月獎金的全部,全年獎每天扣30元,扣完為止;
3、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月獎金,扣全年獎100元,曠工2天及以上者。作停崗處理;
4、其他:婚、喪、產、哺乳假等假期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請假規定:
1、病假:請病假必須持院衛生所或指定醫院的有效證明,經中心領導同意后,并交代好有關工作方可準假。患急病可通過其他人或電話請假,上班后憑有效證明再補手續。
2、事假:原則上不準請假。如遇特殊情況要請假,應提交書面的請假條,說明原委,經中心領導批準,并交代好有關工作方可請假。一天內由主管領導批準,二天內由主管副總批準,三天內由總經理批準。
3、婚、喪、產、哺乳假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4、凡違反以上請假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