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安全職責(分管教學)
1、組織教師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法律、法規及學校關于安全工作的各項制度、規定。
2、根據學校的安全工作計劃制定具體的學生安全教育管理計劃、制度、考核辦法和大型活動的安全預案等,使安全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實處。
3、組織實施學校安全教育活動,開展各種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救護演練。
4、堅持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總結、分析近期安全工作的得失,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安排下一段安全工作。
5、安排、布置、檢查、考核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宿管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組織教師抓好學生的學習、生活、*、休息、上學、離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6、搞好學生心理咨詢工作,使學生以健康的身心,舒暢、豁達的心情投入到學習和生活中去。
7、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學生體檢,抓好學生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8、指導班主任制定班級安全教育管理計劃、安全管理制度和處理安全偶發事件,經常組織班主任檢查教室、寢室的安全隱患,并切實抓好整改。
9、指導和幫助體育課、實驗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等教師,正確掌握和正確引導學生按規范選擇和操作場地、教具、實驗藥品、體育器材等,避免因教學活動造成學生傷害,引發安全事故。
10、加強課堂教學中安全意識的教育。幫助教師樹立愛生如子的思想,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打擊歧視學生,不擅離教學工作崗位,避免教學時間安全事故發生。
11、教師教學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校長。
篇2:(中學)安全副校長職責
> 中學(學校)安全副校長職責一、做好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精神,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開展學校安全衛生工作。
五、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掌握并督導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制度和崗位職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組織并制定關于分管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七、對校園安全衛生事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和上報。
八、負責對學校圍墻、水、電、暖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
九、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篇3: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學校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負有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情況。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安全工作。
5.及時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全面了解安全情況,并負責向校長匯報,熟悉組織學校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
6.協調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制度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