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副校長安全工作職責樣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其他副校長負責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
2.制定分管工作各階段的安全目標、措施,布置給學校各個部門具體的安全文明工作,并督促落實。
3.與分管處室簽訂安全工作“一崗雙責”責任狀。
4.制定并落實教職工在學校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獎懲措施。
5.負責大型活動應急預案的演練。
6.負責學校護衛隊、紅十字隊的組建領導工作。
篇2:(中學)安全副校長職責
> 中學(學校)安全副校長職責一、做好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精神,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開展學校安全衛生工作。
五、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掌握并督導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制度和崗位職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組織并制定關于分管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七、對校園安全衛生事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和上報。
八、負責對學校圍墻、水、電、暖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
九、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篇3: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學校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負有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情況。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安全工作。
5.及時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全面了解安全情況,并負責向校長匯報,熟悉組織學校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
6.協調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制度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