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團的自身建設,提高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質,表彰先進,樹立榜樣,鼓勵和激勵廣大團員青年積極進取,奮發成才,并推動我校校風與學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冊共青團員。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團員
1、積極要求進步,認真學習黨、團有關知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團的紀律,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團員注冊,履行團員義務和權利。
3、注重品德修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舉止文明,交往得體。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5、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學習刻苦認真,成績優秀。
6、積極參加校園各項活動,在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7、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青年志愿者活動。崇尚科學,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8、積極參加班級工作,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模范作用強。
9、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在團的組織和宣傳教育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二)優秀團干部
1、符合優秀團員的全部評選要求。
2、熱愛本職工作,以身作則,能夠帶領和組織團員青年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注意了解和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情況,及時反映和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并能主動進行疏導教育工作。
4、堅持原則,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在團員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號召力。
三、評選程序
1、評選工作要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優秀團員”、“優秀團干”每學期評選一次。
2、各團支部要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做好評選工作,并及時將人選名單上報校團委。
3、各班團支部上報人選經校團委審核后,在全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3天,學生對初選結果如有異議或意見,可向校團委提出,校團委對同學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的取消其評選資格。
4、在推薦的校優秀團員中,擇優選送上級團組織表彰(名額視當年上級團組織分配名額而定)。
5、校團委將公示后的優秀團員名單及材料存檔備案。
四、表彰辦法
1、評選出的優秀團干、團員填寫《優秀團干申報表》、《優秀團員申報表》,由校團委進行表彰獎勵。
2、獲獎者在獲獎名單公布一年內受到國家法律法規或校規校紀處分者,將取消稱號,并追回證書。
五、本評選辦法由校團委負責解釋。
篇2:七中團員管理條例
> 贛州七中團員管理條例一、總體要求:
1、團員必須嚴格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團員必須嚴格執行團的紀律,履行團員義務。
二、具體要求:
1、要求同學做到的,團員首先做到。
2、在集體中團員必須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3、違反學校任何規定的團員除受到學校處分外,還將受到團內處分。
4、團干部接受培訓后仍不勝任的將撤銷其團內職務。
5、團員每學期學習和工作都必須有所進步。
6、團員必須佩戴團徽。
7、團員必須主動交納團費。
8、團員必須作班主任的得力助手,集體觀念強,團結同學,具有無私奉獻精神。
9、團員必須經得起所有同學監督,在此基礎上幫助和指正其它不良行為。
三、獎懲辦法:
1、校團委對團員進行抽查并及時公布和定期總結檢查結果。
2、獎懲結果連同紀實一并記入檔案。
3、獎勵形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
4、處分形式: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查看處分、開初團籍。
贛州七中團委
20**年9月22日
篇3:某后勤集團員工住宿管理規定
后勤集團員工住宿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后勤集團員工住宿管理,改善員工住宿環境,保證住宿資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中的員工是特指在z后勤集團工作并與后勤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學校非在編人員。
本規定中的員工宿舍是指由學校委托后勤集團管理的用于安排員工住宿的公房。
在編員工經過學校分配的住宿不在本規定之列。
二、員工宿舍應與辦公、生產、庫房等工作場所相對隔離。任何單位的工作場所不得安排員工生活住宿,因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員工住宿的須經本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并在后勤集團社區物業管理部備案。
三、集團只提供集體床位。
四、社區物業管理部受后勤集團委托,負責對員工宿舍實行房源分配、日常管理與服務等物業管理。
五、各單位應積極配合社區物業管理部做好員工入住、床位安排和宿舍文明建設等項工作。
六、入住員工應按時交納住宿費用。
住宿費主要用于房屋維修、用具購置和物業管理服務等項目支出。
員工住宿費由后勤集團財務部按月從員工所在單位經費中扣繳,并直接劃轉社區物業管理部。
七、員工宿舍區設立內部臨時招待所,主要用于解決住校外員工夜間下班后和員工配偶探親等臨時住宿。
住宿費用按實際住宿時間即時結算,并提供后勤集團內部結算清單。
臨時招待所住宿時間一般不超過七天,經后勤集團主管領導批準后可延長住宿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天。
八、員工宿舍、內部臨時招待所住宿收費標準經后勤集團辦公會研究確定。
九、員工住宿須遵守《z后勤集團員工宿舍管理若干規定》,服從物業管理部門的管理,嚴禁在室內及宿舍區內從事非法活動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和環境衛生的活動。對違反《z后勤集團員工宿舍管理若干規定》,不服從物業管理部門勸阻的,物業管理部門有權終止其住宿。
十、本規定解釋權在后勤集團黨政辦公室。
十一、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集團辦字〔20**〕23號《關于印發z后勤集團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及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定、集團黨政辦字〔20**〕10號《關于印發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定通知》及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定、集團黨政辦字〔20**〕22號《關于集團員工宿舍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