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工作職能
(一)街道黨工委的基本職能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委的決議決定,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轄區內的順利完成。
2、討論決定本街道、社區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區服務、社會治安、社區文化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職權。
4、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工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
6、領導街道、社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組織、指導和協調轄區內的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
8、組織發揮轄區單位各級黨組織的優勢,實現共駐共建,在黨建協調委員會中起核心作用。
9、在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建立黨組織,做好流動黨員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員的登記、培養、教育、管理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的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單位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街道實際,制訂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措施。
2、負責街道直屬企業、集體股份公司的協調、服務、監督和轄區經濟統計工作,抓好安全生產,促進辦事處經濟發展。
3、負責加強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指導、支持、幫助社區工作站(社區居委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搞好上情下達,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4、負責本街道的市政建設、街道改造、物業管理;協調街道土地報建、征用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環保、綠化、愛衛、“三防”、森防、排洪、排污、環衛監督等及其它城市管理工作。
5、負責轄區內綜合治理工作,做好司法、來信來訪、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6、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做好各項計劃生育工作。
7、負責轄區內優置安撫、社會救濟、殘疾人就業、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對臺事務、宗教事務等各項社區服務工作。
8、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建設,發展社區群眾性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事業。
9、檢查、督促駐轄區內單位,協調解決有關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方面的問題,做好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險服務有關工作。
10、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劃土地監察工作。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某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工作職能
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工作職能
(一)街道黨工委的基本職能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委的決議決定,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轄區內的順利完成。
2、討論決定本街道、社區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區服務、社會治安、社區文化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職權。
4、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工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
6、領導街道、社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組織、指導和協調轄區內的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
8、組織發揮轄區單位各級黨組織的優勢,實現共駐共建,在黨建協調委員會中起核心作用。
9、在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建立黨組織,做好流動黨員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員的登記、培養、教育、管理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的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單位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街道實際,制訂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措施。
2、負責街道直屬企業、集體股份公司的協調、服務、監督和轄區經濟統計工作,抓好安全生產,促進辦事處經濟發展。
3、負責加強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指導、支持、幫助社區工作站(社區居委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搞好上情下達,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4、負責本街道的市政建設、街道改造、物業管理;協調街道土地報建、征用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環保、綠化、愛衛、“三防”、森防、排洪、排污、環衛監督等及其它城市管理工作。
5、負責轄區內綜合治理工作,做好司法、來信來訪、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6、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做好各項計劃生育工作。
7、負責轄區內優置安撫、社會救濟、殘疾人就業、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對臺事務、宗教事務等各項社區服務工作。
8、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建設,發展社區群眾性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事業。
9、檢查、督促駐轄區內單位,協調解決有關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方面的問題,做好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險服務有關工作。
10、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劃土地監察工作。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學校實驗科室職能
學校實驗科室職能
負責制訂全校實驗室建設規劃;
負責制訂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做好實驗室建立、調整和撤銷的論證組織工作;
負責實驗室基本信息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負責實驗室環保安技管理,審核實驗室工作人員有害津貼發放,做好實驗室安全的督促檢查工作;
負責專任實驗室人員管理和量化考核;
負責實驗設備維修費分配及管理;
負責實驗技術開發基金經費管理以及立項、鑒定驗收和項目效益跟蹤管理;負責實驗室開放計劃管理、過程檢查和工作量核算、劃撥;負責實驗室校內外有償服務管理;
負責組織國家、省、校三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評審和申報;負責實驗室評估體系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負責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和建設工作量的核算、劃撥;
負責各類實驗室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和經費使用管理,參與該類項目招投標和設備到貨驗收;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