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公物使用及管理規(guī)定(2)
1.凡學校的公物如:桌椅、門窗、玻璃、黑板、風扇、水電設備、照明設備、攝像音響設備、電教儀備、計算機、教學用具、體育器材、衛(wèi)生器材、圖書、資料、校園花草樹木等都要倍加愛護,妥善管理。
2.凡是學校的公物,一律按部門分類編號登記入冊,并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各班級、辦公室公物需有專人簽名負責管理使用。
3.凡教室課桌椅、各辦公室的桌椅、辦公用品及必須的勞動工具都由總務處按需要在學期開學時發(fā)給。課桌椅、辦公室桌椅,按班按室按號登記入冊,由使用負責人簽名領用。
4.凡損壞公物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追究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原因不明者,由損壞公物的集體賠償。
5.凡屬自然損耗的用具(如掃帚、拖把、黑板擦等)原則上一學期發(fā)放一次。
6.室內禁止一切球類活動,以免損壞公物,弄臟墻壁。
zz初級中學總務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篇2: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guī)定(3)
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guī)定(三)
為了給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保證學校財產(chǎn)安全和公寓內各種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提高其使用效益,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物管理
1、學生公寓所有公用設施、設備均系學院財產(chǎn),由學院后勤管理處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愛護學生公寓的公物,是每個學生和公寓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責任。
3、技術人員定期對各種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4、未經(jīng)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學生不得將飲水機、電話、桌子、椅子等公物搬出公寓。
5、保持家具等公物的完好,不得在門窗、墻壁和家具上張貼、刻劃,由此造成的損壞或污染,由其本人清除或賠償。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公寓工作人員每天對公寓的所有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如有損壞及時聯(lián)系維修。
2、學生寢室有需維修的項目,由學生到學生公寓值班人員處填寫報修單,值班人員及時聯(lián)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3、學生公寓公物的自然損壞,維修人員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維修費用由學院負責。
4、學生公寓公物的人為損壞,公寓管理人員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人,維修人員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并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責任人進行賠償;不能明確責任人,由寢室成員共同承擔。
5、維修人員應嚴遵守學生公寓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接到保修任務后,即使進行維修,做到小型日常維修當日完成,大型維修向學生說明完成的時間并予以解釋。
6、值班人員要做好和保存報修登記,維修人員做好和保存維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