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類,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輕重處以制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辦公室統一補做制服。
5. 員工如有離職,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7.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5元/人次、部門經理10元/人次。
8.所有員工大型*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折舊
1、工服的折舊定為兩年,兩年后將不再計折舊。
2、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按80%扣除服裝折舊,(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如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按70%交納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不包括因違反公司制度而被開除者)。
4、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員工午休、外出會客或辦事,都須穿工作服。
第六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七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八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十條、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第十一條、工作服必須穿戴整齊,保持干凈。
篇2:工作服清洗合同
工作服清洗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A、甲方委托乙方清洗員工制服;
B、乙方根據協議要求,提供甲方員工制服清洗服務;
2、服務方式
A、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水洗或干洗制服、保證質量、熱情服務;
B、乙方負責甲方制服清洗服務,并保證星期六、日及所有國家法定假日的期間正常提供清洗服務;
3、服務要求
A、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員工制服清洗服務,并保證服務質量;
B、乙方接受甲方要求,清洗后制服無污漬、油跡、及其他可去除污染物;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需清洗衣物的運送
2、交接衣物事先填好洗衣清單,確認件數或套數,并由雙方簽字認可;
3、乙方給予甲方優惠,但甲方要保守此商業秘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清洗制服,保證質量,熱情服務,數量當面點清;
2、因乙方失誤造成質量不合要求的,乙方負責重新清洗,費用由乙方自負,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衣物遺失、損壞或在清洗過程中衣物被污染并不可去除,乙方須給予同等衣物價值賠償;
3、按照雙方協商時間及時交貨,不延誤甲方使用;
四、清洗費用(見附件;按協議價格收取)
五、支付方式
1、乙方于每月底與甲方核實洗衣清單,雙方認可后乙方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或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書或發票后六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當月清洗服務費;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七、協議終止與延長
1、若由乙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協議,而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對有關損失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甲、乙雙方如需延長或終止協議,必須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八、本協議附件為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其他
1、未盡事宜,或甲方有需乙方另外服務時,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2、如需要更改此協議內容,須雙方一致同意;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時生效。
甲方:*房地產有限公司及*物業管理處乙方:*洗衣中心
代表人:(簽章)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公司員工工作服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工作服管理規定樣本6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制說明
1、員工入公司后,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①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②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③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 年 月 日